第七十三章 兄长

寒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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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光球与那种神秘血液肯定是有关系的,强薇不也说了吗?那光球慢慢变亮的同时,在小庙里的那滴本来光芒万丈的血液,便开始慢慢黯淡下去。

    那么,那光球和那种神秘血液,是否与那攻击她,还和她神念海中老师幻魔王的神念力交战了一番的金色神念力光针有关系呢?

    “你在高瑜碰到了什么?”夜天星暗暗记下了这个问题,静默片刻,出声道。

    就知道这人不可能放过这个事情。强薇叹了一口气,也没有了隐瞒的心思,把在高瑜二中校门旁边的华夏通讯营业厅那里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夜天星。

    “……那扇门里的,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那黑色看起来像雾,像气体。但是,在我被不知道什么力量扯得碰上那门里的黑色的时候,却觉得它像一块钢铁,又冰又硬。那一刹那的感觉,就和在那座小庙里,我只能盯着那滴血看时的感觉是一样的。像是一勺里面有图钉的黑色冰奶油被放到了我嘴边,而且马上就要被人逼着吞下去。”

    “……我当时怕极了。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营业厅里有什么,但就是害怕,那种害怕似乎是本能。我想跑,想离开那家营业厅,但是却无能为力,还是一步一步的退,一步一步被那种突然出现的奇怪的力量往那营业厅里扯。就这么,突然的我忽然发现那一股扯着我往营业厅里走的力量一下子小了很多,小到我可以抗衡。”

    强薇没有隐瞒自己力量速度增长的事情,眼前这人实力超过她,指不定人家一眼就能看出她的那点身体素质。在这方面撒谎,不过是徒惹人家笑话罢了。

    夜天星静静听强薇说着,面具后的眉头就没有松开过。

    强薇没有进那家营业厅,所以不知道里面是否有那种血滴,致使她也只能通过强薇所说的她身体接触到那营业厅门里的黑色时的感觉来猜测。

    或许,那家营业厅没有那种血滴的可能性是唯一值得开心的事情了。不过,她也没有多高兴就是了。

    强薇所形容的那种类似固体又类似气体的黑色,诡异神秘的程度丝毫不下于那种血液。

    营业厅外的奇怪狂风,拉扯强薇的神秘力量……在幻境中,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多千奇百怪的东西。

    夜天星暗叹口气,不过在现实中的末日活了十来天而已,她就觉得在幻境中生存,要比在现实中简单容易的多了。

    了解了那小庙里的情况,知道了又是那种血液在作怪,清楚了有几个人怀疑了她的空间,还得知了与那种血液一样诡异的营业厅里的黑色,夜天星再没有什么话要问强薇的了。释放一缕神念力告诉阿夜让它带着她走,速度飞快,干脆将神秘装到底。

    强薇说到她被一只猫给拍昏的时候,听到那神秘人冷冷地撇下了“酬谢”两个字。接着,那人一转眼间就消失在了她眼前。

    这是什么鬼速度?快到那人就在她眼前消失,她却连那人到底朝哪个方向走的都没看清楚。

    强薇捡起地上的“酬谢”,从院门追出去。现在还是白天,有很昏暗的光线,以她如今的视力,可以看得很远。但是举目四望,除了一幅由再也飘不出炊烟的烟囱,再也传不出说话声的农院与庄稼七扭八歪的土地组成的荒凉农村图之外,如她所想,到处都没有那个神秘人的踪影。

    真是,她追出来干嘛呢?强薇摇着头,提着“酬谢”走进院子里去。

    夜天星留下的“酬谢”是千手狒狒尾巴上的骨刺,她想这个东西比红毛兔獠牙要好使得多了,锋锐结实,作武器是上上之选。而且她一个人根本用不了那么多,留下给关姝徐蕾还有两个弟弟的,再给她自己留下十来根做备用,剩下的,顺眼的送他一根,有何不可?

    再说,能让她看得顺眼的人少之又少,到最后,这骨刺肯定还是会剩一大半下来。等到她在空间戒指里存了足够的物资的时候,她就去华夏首都走一趟吧。

    夜天星眼底划过一抹什么,望着东偏北一点,华夏首都,京城的方向。

    幻境中,英雄榜第一是罗韦。第二,是她的哥哥,首都基地的二把手,天继。

    夜天星记事极早,三岁时发生的事情她就能记住,更不用说到了四岁。

    记忆里,他们兄妹两个一同被抓,被那些想要拿他们两个孩子的命要挟他们的父母的人百般虐待,然后拍成视频送给他们的父母,逼迫他们做出一些让步牺牲时,他不让她挨打,不让她受冻,不让她挨饿,不让她受疼……

    那是她这一生唯一一次被那么护着,被保护的那般彻底。所有的痛苦难捱,都被一张彼时还十分稚嫩脆弱的脊背挡在外面。

    她还记得,后来,父母干脆利落地抛下了她,只救走了他时,他哭得毫无形象,沾满了眼泪鼻涕鲜血混成一片脏污的脸。还记得他好几天没吃东西没喝水还一直挨打,又因为伤口发炎整个人发烧,而烧的愈为嘶哑的声音。

    “星星……星星……星星……”

    后来,炸弹在她身边爆开。在漫天乱飞的弹片里,没了那一层保护,她简直不敢回想她当时是怎么挣扎着留下了一口气的。

    之后,她好运的被职业为刑警的天智天赐的父母,她的养父母,救回去,送医院,活了下来。

    那时候,她不过四岁,到底还是一个孩子,稚嫩的十分容易被一种情绪所控制。父母一点犹豫都不做,就选择了哥哥,抛下了她的做法,到底还是让她伤心难过。所以,那个时候还没有孩子的养父母二人生了要收养她的念头时,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那时她心里很是可爱的想着,既然你们不要我了,我也不要你们了。

    之后年龄大了一点,又有了两个弟弟,她开始逐渐有了万能姐姐的范儿。万事万物都开始考虑的周到,心思缜密。

    那个时候,她开始想很多事情。

    哥哥是整个一个大家庭的长子,肩负的责任很重,从小就开始训练。虽然在她面前一直是笑眯眯的好哥哥,但是转过身去,他立刻就可以抵得上好几个成年人。而她那个时候只有四岁,身体柔弱,不够灵活,速度慢,就连重伤发烧的哥哥一半都不如。

    那个时候的情况是父母闯进囚禁他们兄妹的地方,要救出他们俩。他们一家四口,那个时候是在逃命,带上她这个累赘肯定会是全军覆没的。

    如果换成了是她,当时也肯定会丢下这样一个累赘,带走整个大家庭中最优秀的后辈。

    但是*岁的时候,她虽然明面上,甚至是她自己都觉得她想得开,她可以理解,可是心底里总归还是有疙瘩。

    她想,那是父母啊!怎么能那么干脆的就不要她了呢?至少他们做出一个不舍心痛的样子,她也会难过的少一点。

    到了十岁的时候,她开始很少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身为刑警的养父母被一个高智商罪犯毫无纰漏的用车祸的方式杀死之后,她第一次接触到了责任这两个字。

    两个弟弟还只有四岁,什么都不懂。不说养父母养了她六年,单单她四岁的时候,养父母的救命之恩,她就有责任将两个弟弟养大。

    担负起了责任,她与那还想祸害她与弟弟的高智商罪犯斗智斗勇,了解到了这个社会角落里或是直接曝露在阳光下却蒙着一层明亮外皮的黑暗,清楚了当时生身父母的前后为难与不得已的苦衷。

    那个时候,她其实已经不再恨亲生父母了。但是,随着时间越长,她的心越冷,和生身父母之间那一层厚厚的隔膜,还是永远的结下了。

    但不论怎么样,这么多年来,不论是她不愿意回家,还是她没有办法回家,或者是她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之间隔了二十年的生疏,他们可能不会欢迎她回家,其实是她自己不敢回家……

    不论是在她还稚嫩的时候,还是慢慢成熟的时候,或者是到现在的淡定理智,泰山崩而颜色不改的时候,亲生哥哥,都一直都是她记挂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