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湘云大婚

五女幺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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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薇筹谋已久的玻璃店终于开业了,不出所料,玻璃店一经开业,立刻在京城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所造成的轰动甚至比前段时间更换太子造成的轰动都要大,大街小巷、男女老少们谈论的,都是关于玻璃店的事情。

    某间茶楼里,小二一边儿给一个肥头大耳的男子斟茶,一边儿笑眯眯的打听着:“张老爷,听说您府上的窗子都换上玻璃了?”

    那位张老爷正愁没人知道他家换了玻璃窗,没法儿跟大伙显摆呢,听小二这么一问,便挺了挺圆圆的肚子,得意的‘嗯’了一声,说:“做议案就换好了,不过,这玻璃着实不好买,那人多的排队抢购,跟不要钱似的,我府里的管家带着家丁足足排了两天两宿的队,才勉强买到一百多块呢。”

    旁边儿一个喝茶的说:“说起来,这玻璃还真是件儿好东西啊,虽说十两银子一块贵了点儿,可那是蒙奴汗王进贡给咱们皇帝的贡品,咱们这些寻常百姓能用到皇上使唤的物件,多花点儿银子也值了,再说,只要不打碎了,还可以世世代代的传给子孙后代呢!”

    小二打诨:“呵呵,我们这些个小户人家比不得您们这些大老爷,小人只从别人手里匀出了一块,安在了家里的窗户的正中间儿,让日头从玻璃那儿照进来,屋里比从前亮堂多了,平日在屋里看看外边儿的景儿啥的,也方便得很呢,嘿嘿,把我老娘都给乐坏了……”

    ……

    乐坏的不只是他的老娘,采薇也乐坏了!

    她带回来的一万二千多块玻璃,不到十天的时间,就卖得一块不剩,饶这么着,还有许多人没买到,抱怨不已。有的大户人家一买就是几百块,每块玻璃卖十两银子,一下子就能卖几千两。

    银子流水儿低得进入了采薇的腰包儿,加上参行和珍宝阁的收益,采薇已经悄悄的挤进了大晋富豪排行榜的前三位了。

    霍渊见识到了抢购玻璃的壮观场景,也知晓参行的火爆行情,笑着对采薇说:“看来,大晋首富的头衔马上就要有新主人了!”

    采薇却对首富神马的不感兴趣,她能有今日,全靠空间神器的帮忙,所以,一直恪守着慈海真人‘与人为善、扶助苍生’的信条,想用这些银子扎扎实实的为天下的百姓们做点儿好事儿!

    青云镇、临安府还有青县这几个地方的赡养堂都开得很好,许多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在她的帮助下,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她打算在京城也开上一家,将来在各州、府、县,都开上一家,让那些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的可怜人都有一席安身之地。

    京城的赡养堂只用了三天办了起来了,地址是她私买的老宅,经过她的一番修缮和改进后,招进了六十多个孤寡老人、弃婴、孤儿和身体残疾的流浪者,大家都是漂泊不定的可怜人,一经有了‘家’可以依靠,都对采薇感激不已。

    赡养堂的管理者是墨连城的母亲墨大娘,墨大娘在采薇的帮助下,迟到了老乌龟给的丹药,如今身子已经完全康复了。

    儿子出息,成了未来太子妃手下的得力干将,家里已经不愁吃不愁喝,她的心情愉快了,身子又得到了极好的调养,自然是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孝顺的儿子还给她买了个两个婆子伺候她,如今的墨大娘已经像换了个人儿似的,整日里春风满面,笑意妍妍,每日早早起来跟儿子吃完饭后,就和儿子一起离家,坐着自家的马车,神采奕奕的去赡养堂工作!

    母子俩的境况很快被她的前夫,聚福德的大掌柜马进武得知了,得知他们母子得到了当朝太子妃的青睐,俩人都成为太子妃的得力手下后,马进武不由得动了心思,若是能借他们攀上太子妃这棵大树,他不就飞黄腾达了吗?

    于是,他破天荒的关心起儿子和前妻来,先是派人送来吃的喝的,还舔着脸给马氏送了些上好的布料和首饰,却被墨大娘和墨连城断然拒绝了,送的礼物连同送礼的人都被丢了出去,并警告他不许再来。

    马掌柜不死心,几经思索后,厚着脸皮找上门来。

    这日,墨大娘正在赡养堂教几个小娃子背《三字经》,王婆子进来报说:“夫人,外边儿有一位老爷,给咱们赡养堂施舍了许多的米面,您要不要去见见他?”

    墨大娘笑道:“能有这份儿善心来咱们赡养堂施舍的,自然都是有好人,我当然得见见,亲自谢谢人家!”说完,她安排了一个大一点儿的小娃子领读,自己则起身,跟着王婆子去了赡养堂前院儿那间小小的会客厅。

    此时,她的前夫马进武正焦灼不安的等在那间小厅里,见墨大娘在两个婆子的簇拥下,满面春风的走了进来,不觉吃了一惊。

    眼前的墨氏,面色红润,腰杆儿笔直,嘴角还带着几分浅浅的笑意,跟从病病殃殃的样子前判若两人,她现在的气色极好,穿着也十分得体,上面穿着一件湖蓝色绣玉兰花的长褙子,下面是一条宝蓝色的马面裙,头上的墨发盘成了元宝髻,插了一支珠钗,看起来精神矍铄,干练豁达。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妻子,在他的印象中,除了刚成亲那两年,剩下的十几年妻子一直都是黄着脸儿,一副战战兢兢、苦大仇深的样子,若她从前也和现在一般,他断不会为了个瘦马就休了她。

    那瘦马虽然比她年轻,也比她漂亮,可瘦马毕是那个地方出来的,身上总会有一些让人瞧不起的毛病,比如刻薄、狭隘、自私、小气;不像墨氏这样磊落豁达,为人坦荡,墨氏是落破秀才的女儿,家中虽然贫困,但她自幼饱读诗书,胸中自有诗书气自华,那份气度,不是那瘦马硬背下来的几句酸诗句可以比拟的。

    墨氏春分和煦的进了小厅儿,打算当面好好的谢谢这位施主的善心,可是,当她见到这位‘好心人’竟是自己的前夫是,顿时把脸色大变,她撂下脸,冷声问了一句:“你来干什么?”

    这会儿,她真想把这宠妾灭妻、忘恩负义的禽兽打出去,甚至杀他的心都有。但是,赡养堂毕竟不是她的家,不管怎么说,这负心汉是施主,她作为赡养堂的管理者,不能凭个人的喜恶行事!

    “哎呀,翠花,你怎么在这儿啊?”

    惊讶过后,马掌柜装成了一副吃惊的样子,惊喜的看着她。

    ‘翠花’是墨氏的闺名,马掌柜在跟墨氏成亲之初,两人曾恩爱过两年,那些两,马掌柜便唤墨氏为‘翠花’,后来,墨氏因生产身子弄坏了,两个人的感情也渐渐的淡了,‘翠花’便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感*彩的‘嗳’;再后来,马掌柜发迹,瘦马进门,‘嗳’就变成了‘打脊的贱人’了……

    ‘翠花’这个名字,是他爱她时的称呼,已经十几年没有叫过了,墨氏已经都给忘记了,如今乍然被他叫出来,非但没有让她有一丝一毫的感动,反倒让她想起了他之前的种种禽兽之举,令她积压在心底的怨愤一下爆发出来。

    “马掌柜,我在不在这儿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你捐的东西我们收下了,若没事了的话,您请自便,恕不奉陪了!”墨氏气愤的说罢,转身就走。

    马掌柜舍出这么多的米面,就是为了来讨好墨氏,哄她回心转意的,如今见她连话都不肯跟他说就要走,急得他顾不得许多,几步跑上前去,拉住了她。

    “翠花,你别走,你听我说,我这次是……”

    “放手!”墨氏愤怒是甩开了他的手,愤怒的说:“男女授受不亲,马掌柜不要以为自己施舍一点儿东西就可以在我们赡养堂离放肆,要是你在这般无礼,我便唤了人来将你打出去!”

    马掌柜看着墨氏没有一丝温度的眼神,听着她疾言厉色的话语,忽然感到一阵心慌。

    他的前妻跟从前不一样了,不再是那个病怏怏的,事事顺从他的女人了。

    曾经,他以为只要他回心转意了,只消勾勾手指,墨氏就会迫不及待的回到他的身边儿,所以,就算是他派出去给他们娘俩送东西的人被赶了出来,他也认为那是墨连城那不孝子在作怪,只要他单独见到墨氏,跟她表达了自己的诚意,她就一定会原谅他的,女人嘛,这辈子就只能嫁一次人,她哪能舍得离开他呢!

    可是现在,他原本的信心一下子崩塌了,墨氏那陌生的、抗拒的、冰冷的眼神,无情的话语,像无数细密的针一样的刺着他,让他心痛又心慌起来。

    “翠花,我……”

    他讪讪的放开手,开口解释着,然而,他刚一松手,墨氏就头也不回的去了,背后只留下了冰冷的“送客”二字!

    马掌柜失魂落魄的被送了出来,心里难受极了。

    在他的潜意识里,墨氏就是他的女人,即便是他休了她,她也跟她生活大半辈子了,只要他肯回头,她就该高高兴兴,感恩戴德的跟他回去,不过,事实显然不是按他想象的发展的。墨氏根本没有跟他和好的意思,而且还记恨上他,怕是轻易不会原谅他了。

    男人都有一种作怪的心里,就是越得不到的,就越觉得珍惜。

    这会儿,墨氏拒绝了他,她的种种好处都被他回想起来,一家三口儿往日生活的片段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让他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

    那时的墨氏温柔贤惠,对他言听计从,儿子墨连城,不,那个时候叫马连城,聪明上进,书读得极好,夫子都说他是一个好苗子,假以时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

    倘若,他没有休妻,儿子这会子八成已经考中秀才了,墨氏也还跟从前似的对他嘘寒问暖,百依百顺,一切都还好好的呢……

    正失魂落魄的想着,一辆马车在赡养堂的门口儿停了下来。

    车帘儿被拉开了,一个姿色平平的女子跳下车,随后向车子伸出手来。

    “小姐,我扶您下车!”

    车子里,一个带着帽帷的妙龄女子搭着丫鬟的手,从车上款步走了下来,女子走起路来轻盈飘逸,虽看不清那她的面容,但可以看出,她的身段儿是极美的,衬着身上的一袭华衣,奢华大气。

    她身上的那衣服的花样虽不是侬丽花俏的颜色,却是千金难求一匹的纬锦所织就。马掌柜坐镇于聚福德酒楼,每日里接待的都是王孙公子、非富即贵之辈,对奢侈的东西也很有研究,所以,当他认出这位姑娘身上穿的居然是只有皇家妃子以上的品级才能穿的纬锦时,顿时明白了她的身份。

    而此时,采薇也看到了灰头土脸的马掌柜。便转向他,笑道:“呦,这不是马掌柜嘛!”

    马掌柜惊愕的望着采薇,讷讷的说:“您怎么……认识我?”

    采薇笑着说:“我曾和朋友去过几次聚福德,还曾和马掌柜说过话呢,可惜马掌柜贵人多忘事,给忘记了。”

    “哎呦,不敢不敢!”

    马掌柜连连摇手,“小的哪知道是您驾临啊,若早知道是您,小的断不敢轻慢啊,呵呵……”

    采薇也跟着笑起来,笑得很和善,笑够了,才缓缓的说:“不知马掌柜到此到此贵干呢?”

    马掌柜讪讪的笑起来:“嗨,说来惭愧,小人之前曾做下一件糊涂事儿,伤了妻儿的心,如今想要做点儿善事来赎自己的过错,所以,来赡养堂捐了点儿粮米,以求能减轻自己的罪孽。”

    采薇点点头,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要马掌柜能虚心改正错误,尊夫人和令郎一定能原谅你的。”

    “是是是,多谢……小姐提点,马某定当尽心竭力,争取早日求得他们母子的原谅…。”

    得到采薇的勉励,马掌柜感动得差点儿哭了,急忙表态,几乎就要举手宣誓了。

    采薇看了一眼马掌柜,心中一声冷笑,说了句:“祝马掌柜早日成功。”

    说罢,转身进赡养堂去了。

    身后,马掌柜还鸡啄米似的点着头:“是是是,小的一定尽力,一定尽力……”

    采薇勾起嘴角,一阵冷笑,对这种趋炎附势、抛弃妻子的小人、禽兽,最好的惩罚就是让他鸡飞蛋打,一无所有,将他打回到原来的生活去!

    马掌柜哪知道采薇的心思,还道是未来的太子妃对他知错就改的态度表示赞赏呢,当日回家后,就跟那瘦马夫人摊了牌,提出要休了她,再把墨氏重新接回来。

    那位瘦马夫人姓白,名莲花,看起来娇娇柔柔,低眉顺眼,真个像朵白莲花似的,实则最是个泼辣又有手段的。

    听闻男人要无故休了她,白莲花哭得梨花带雨,连连求饶。

    马掌柜也舍不得真就抛弃了她们娘俩,哄着她说,“我会在外边给你们买宅子居住,也会找时间偷偷的来看你们,往后也不会缺了你们的吃喝花销,只是正室夫人的位置,你真个做不得了。”

    白氏已经做惯了高高在上夫人,这会子让她去做一个见不得人的外室,她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再四的求过男人无果后,白氏也失去了耐心,她撂下脸来,冷笑:“老爷既然不讲情面,也怪不得妾身了,老爷掌管着聚福德酒楼,吃了米贩子、菜贩子多少回扣,拿了多少银钱,妾身一清二楚,还有老爷多算客人的酒菜钱,每月勒索厨师、小二的工钱,妾身也都知道,要是老爷好好的跟妾身过日子,万事皆休;若老爷在提起此事,妾身便把知道的这些个事儿统统都捅到东家那儿去,到时候儿会有什么后果,老爷自然知晓!”

    马掌柜一听,顿时像是被兜头浇了一瓢凉水似的,脊梁骨都凉了,从前他把酒楼里的这些事儿说给这她听时,是为了显摆他多能赚钱,多有本事,没想到这会儿竟成了他的七寸,被她给生生的拿住了!

    白氏见马掌柜蔫儿了下来,便又恢复了那副白莲花的模样,娇滴滴的说:“老爷,妾身都把儿子给您生出来了,您就甭想那些有的没的了,墨氏都老了,又不懂风情,不会伺候您,您还想她作甚么呢,咱们一家三口好好的过日子不好吗?”

    当然不好了!

    若无白氏威胁他这一节,马掌柜对白氏还有那么一两分的愧疚,可从打听到她那张嘴里说出的那番话后,对她就只剩下厌恶和憎恨了,这么一条心机深沉,阴狠恶毒的毒蛇生活在他的枕边儿,他能安下心来跟她过日子就怪了!

    不过,厌恶归厌恶,他还真不敢去挑战她,万一这婆娘真个把他损公肥私的事儿捅出来,他这大掌柜也就做到头儿了,整不好还得吃官司呢!

    马掌柜消停了下来,不敢再提休妻的事儿了,可人虽然消停了,心却像被猫抓子恼了似的,痒痒起来,墨氏那副冷漠、干练的模样,总是不时的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她曾经做了他十几年的妻子,他却从没有享受到她那样的一种风情,这让他很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

    这样心烦意燥的过了好几天,一转眼,到了七月初六,再有两天就要到建安侯府千金和理国公府的二房公子大婚的日子了,聚福德已经接下了理国公府的订单,于八日那天到理国公府备席。

    理国公府乃是皇后的娘家,未来皇帝的外祖家,他不敢有丝毫懈怠,只好先把私事儿放一放,打叠起全部精神,筹备起婚礼的席面来。

    采薇也为他们的大婚礼物做了一些筹备,送给理国公府的贺礼,是两盆开得正盛的兰雪莲。

    兰雪莲是一种极其珍贵的花儿,生在极北海拔4500米的高山之上,长与峭壁崖缝儿之间,花朵呈淡蓝色,清香淡雅,经久不衰,莫皇后乃是爱花之人,听闻此花后,遣数十人北上寻觅,历经四年之久,终于在关外的雪山峭壁上觅得一株,千里迢迢的运回到京都,如珍似宝的养在玉坤宫中。

    可惜,前两个月皇后被禁足,兰雪莲因疏于照顾,枯死了。皇后解禁后,为此痛心了许久,还做了许多诗来悼念,并命宫廷的画师画出兰雪莲,悬挂在她的寝宫,以慰思念之苦。

    可以说,她送的这份礼物在大晋绝对算得上是独一无二,虽只是花木,却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给湘云的礼物,她犹豫了许久,最终决定把珍宝阁那套紫罗兰玉的头面给作为大婚的礼物总给她,虽说这套礼物贵重了点儿,让她觉得有些肉痛,但想起当日她在猎场装昏,湘云为了她拼命和贺兰娜撕打的情景,再加上往后湘云就是菲儿的妯娌了,这套首饰还是值得一送的。

    安排好后,她特意去了珍宝阁,打算将那套头面娶回来,明天去湘云家探望她的时候,在把那东西送给。

    到了珍宝阁,刚进铺子,冯掌柜就喜滋滋的迎上来,带着几分得意的神色,道:“东家,咱们那套紫罗兰的头面卖出去啦!”

    采薇怔了一下,下意识的叫道:“怎么就卖出去了呢?”

    冯掌柜挺了挺腰板儿,夸功似的说:“是小的反复劝说之下,那位公子才动了心,出手买下的,呵呵,七千三百两银子,小的已经存到柜上去了…。”

    说完,期待的看着采薇,像是在等待大老板的表扬。

    采薇扯了扯嘴角,道:“你最得很好,辛苦你了,当然,提成也少不了你的!”

    冯掌柜得到了东家的夸奖,笑着拱拱手,谦虚说:“东家客气了,小的不辛苦,小的应该的……”嘴上虽谦虚着,却面有红光!

    揉着额角走出珍宝阁,采薇马上唤出鹦哥,让它去寻找那套头面的下落,不管是谁买了它,她在给人家添上点儿银子买回来就是了,既然是给人家的大婚礼物,就理当送人家喜爱的才对。

    没多久,鹦哥儿就飞回来了,叽里呱啦的告诉采薇:“主人,是理国公府的莫子离公子买下来的,如今藏在他的书房里。”

    采薇“噗嗤”一声笑了,这个莫子离,大抵是在哪个下人的耳中听闻自己未来的娘子喜爱这套头面又没钱买,所以巴巴的买来讨娘子欢心的,看来,这个子离公子倒是一个懂浪漫的,倒是她跟着瞎搀和、瞎操心了。

    次日,采薇坐着车子去了建安侯府,去看望即将出阁的湘云,她也已经定下了日子,下个月也要出阁,按例是不能参加宴会什么的,所以,她便提前一日来看看她,顺便把准备的大婚礼物送给她。

    即将嫁人,湘云显得很紧张,见到采薇时还傻傻的说:“采薇,要不你帮我我逃跑吧,我不想嫁人,我好害怕……”

    采薇在她的身边坐了下来,将自己的贺礼递给了她,笑着调侃说:“我要是你啊,就等大婚完了,收完贺礼再跑,现在跑多吃亏啊,别的不说,就说那套紫罗兰玉的首饰吧,那可是价值七千三百两的东西啊,人家巴巴的买了去等着送给你,偏你又跑了,岂不是可惜了东西也白瞎了人家的那份儿心思吗?”

    湘云懵懵登登的说:“采薇,你在说什么?谁买了那套头面要送我了?”

    采薇“嗨”了一声,拉着长声道:“还有谁,自然是理国公府的子离公子啊,你说他大男人买了这么一套头面,总不会是留着自己戴吧。”

    说完,掩着嘴巴吃吃的笑起来,又指了指湘云手中的盒子,说:“我本是想拿那套东西给姐姐做贺礼的,可惜被人夺爱了,就只好拿这个将就了,姐姐可不要嫌弃啊。”

    湘云终于明白了她在说什么,顿时羞红了脸,她赶紧低下头,打开了采薇送来的盒子,装作看礼物的样子,以掩饰自己的窘态。

    采薇送给她的,是一颗龙眼大小的美乐珠,大小和莫皇后的那颗不相上下,橘黄色,圆润温腻,散发着柔和的淡光,细看之下,还会在珠子上看到火焰纹路的构造,当真是美极!

    “采薇,这珠子一定很贵吧,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湘云抬起头,感动不已的说。

    采薇笑道:“瞧你,说远了不是?咱们是好朋友,这份情谊是多少钱都衡量不了的!”

    “嗯,你说得对,咱们是好朋友!”

    湘云重重的点了点头,圆圆的眼睛亮亮的,似有水花……

    ……*……*……

    第二日,湘云和莫子离大婚,穆家人一大早就前往理国公府去吃喜酒了,按例采薇这个待嫁之人不能去,只好留在家里,无事可做之下,便去空间种药了。

    ‘义善堂’医馆开了好多天了,并不赚钱,入不敷出都办不到,没办法,京城里的穷人太多,每日医馆里施舍出去的药材所值的银子远比赚来的银子多的多,因此,为了降低损失,采薇特意开空间开辟了一块地,专门儿用来种各种常见的药类。

    长眉和鹦哥儿在一边儿帮忙,鹦哥提议说:“主人,待会儿咱们在多酿点儿酒吧,反正咱们这儿果子和花儿都多得是。”

    采薇抬起头,瞥了它一眼说:“无须多酿,酒喝多了不好,既能伤身,又能乱性,还容易移了人的性情,使人堕落!”

    鹦哥望了望天,说:“我是鸟。”

    采薇低下头,一边干活儿一边儿说:“是鸟就该去吃虫子,待会儿中午煮鸳鸯火锅没你的份儿了。”

    长眉在一边儿吱吱吱的笑起来,幸灾乐祸。鹦哥委屈的说:“主人,您不该这么对我,我要吃火锅……”

    采薇说:“去理国公府看看,看看他们都在干什么,有没有人整幺蛾子什么的,看到了报告给我,若是你表现得好,火锅自然会有你一份儿的,若表性不好,呵呵……”

    “表现不好,就让它吃虫子!”长眉补刀。

    话没说完,鹦哥已经‘扑棱’一声飞出去了……

    ……*……*……

    青县,逍遥山庄

    这几天,达鲁管家的精神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大汗中意的女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跑了,被派去抓他的人至今生死不明,还好他探出了这女人的底细,这女人曾支持梨香院的鸨儿到岭北去开妓院,还对赡养堂的小崽子们说她下个月还会再来,由此可见,他还是有机会在抓住她的,否则,大汗定会活剥了他的皮!

    不过,大汗也的确因他没抓到那女人大发雷霆了,要不是大汗的生母萧夫人帮着他,这会子他十有*已经不在了,所以,他必须集中全部精神,盯紧那个什么赡养堂,又派人去了岭北的王城盯着,连沈知县家都被他布下了眼线,他自己则盯着青县的几家比较大的青楼,甚至住在了里边,就等着那女人来了……

    萨克努大汗因为采薇跑了的事儿动了肝火,甚至还打算亲自去青县等着捉她,只是没等走,宫里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将他羁绊住了。

    来者乃是大晋国的太子,不过,貌似现在不是了,他残了一条手臂,人也清减了许多,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南宫适的身边儿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汉子,那汉子三十多岁,表情冷漠,话也不多,但却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萨克努不是会寒暄客套的人,见到了废太子南宫适,哈哈哈的笑起来,毫不避讳盯着南宫适的胳膊,幸灾乐祸的说:“怎么?太子殿下,被南宫逸那小白脸儿斗败了?”

    一直高高在上的南宫适被奚落讽刺了,他的血呼唤的往上涌着,额角上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忍了半天,他艰难的说:“没错,我败了,特来投奔大汗麾下!”

    萨克努向后一仰,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哈哈的笑着说:“我辽丹不养没用的人,你对于本王来说,没有任何用处,本王要你何用?”

    南宫适说:“大汗雄心壮志,必不会满足只统治辽丹这么一方土地,大晋沃野千里,物产丰富,适愿助大汗一臂之力,帮大汗夺取大晋。”

    萨克努“嗤”了一声,冷笑说:“本汗刚刚登基,辽丹内部未定,天下百废待兴,你从哪儿看出本汗要跟大晋打仗了?还是你想本王倾一国之力帮你报仇呢?”

    锦重拱手说:“大汗,您英名盖世,乃是草原的金刚,是天下人所仰慕的英雄,然则大晋皇帝无礼,屡屡戏耍于您,让您成为天下的笑柄,他先将许给大汗您的安乐公主订给了南宫逸做妃子了,又将跟您有了夫妻之名朝阳公主劫走,如今换了个封号,要别嫁他人,如此种种,难道还不足以让大汗横扫大晋,一血前耻吗?”

    “眼下,我们殿下眼下虽然败落,可在大晋还是有一定根基,若大汗跟大晋两军交战时,我们殿下定会鼎力相助,已完成大汗平定天下的心愿!”

    萨克努森森的笑着说:“我萨克努从来就不在乎名声和面子,只要得到我想要的就好,你们的朝阳公主本汗根本不感兴趣,她换不换封号,嫁不嫁人本王不在乎,至于安乐公主,呵呵,她早晚都第本汗的女人,无须大动干戈,本汗也有办法抓住她,所以,你们两个愚蠢的家伙可以滚了!”

    南宫适愕然的看着对他们下逐客令的萨克努,问:“大汗!您真的不想一统天下吗?”

    他不相信萨克努会没有野心,这个野兽似的家伙,浑身上下都充满了野性,他就不信他会没有野心。

    萨克努嘲讽的笑起来,带着伤疤的脸上显出几分阴狠。

    “本汗有没有野心,跟你这条丧家之犬没有任何关系,你连自己唾手可得的皇位都没保住,又有什么资格来帮本汗成就大业,蠢货,下次再想借刀杀人时,选一个和你们一样愚蠢的人下手!”

    “大汗!”

    南宫适还想要说什么,却被锦重制止了。“殿下,多说无益,咱们还是走吧!”

    南宫适咬了咬牙,一甩袖子,愤愤的出去了。刚走出王宫,南宫适忽然爆发起来:“舅舅,孤要回去,孤再也不想像丧家之犬似的被人驱逐、被人瞧不起,孤要跟他们决一死战!”

    锦重冷冷的说:“殿下,我等历尽千难万险才逃出来,为了逃脱,牺牲了我们多少死士,这会儿殿下竟然意气用事,不顾大业,想要回去送死,若殿下执意要回去,就请自己回去吧,恕锦重不能追随您去白白送死!”

    南宫适激动的说:“舅舅,咱们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孤何尝过过这种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日子。”

    锦重一边走,一边淡漠的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不想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殿下想成就的是千秋大业,必得能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若殿下没有这份恒心和毅力,只怕能等到时机到来,自己就被憋屈死了,还何谈大业?”

    他的表情始终很平静,只负着手,安静的走着,一点儿被羞辱的尴尬和愤怒都没有,仿佛刚刚被奚落、被驱赶出皇宫的人不是他似的。

    南宫适似乎也被他的淡定也影响到了,走了一会儿,握着拳头说:“好,孤忍着!”

    ……*……*……

    采薇和长眉种完药,就去酿酒了,她摘了许多熟透了的果子和许多快开败了的花,准备多酿些酒,去灵溪里打水的时候,意外的在灵溪里捡到一根白玉簪子。

    那根簪子的玉质莹润剔透,细腻如羊脂,只是簪子的做工却实在不敢恭维,她拿着那根簪子,想象着是哪个坑爹的玉雕师父,白白的糟践了这么难得的一块儿好玉。

    忽然,她觉得那簪子有些眼熟,仔细一想,一下想到了那次在青县吃烤鸭时,狗蛋儿曾在地摊儿上给她买了一支造型跟支一模一样的簪子,只是那根簪子的用料很不好,是那种有绺有裂杂质很多,勉强能称之为玉的玉,跟她现在手里的这根簪子简直是云泥之别。

    因为那粗糙的东西是孩子的一份心思,她还是勉为其难的戴了几天,只是后来不知被丢到哪儿去了。

    她将捡到的这根簪子放在眼前,仔细的瞧了一会儿,终于确定它就是狗蛋儿买给她的那支,显然,这根簪子是她无意中掉到灵溪里,被灵溪的水给进化了,变成了一支莹润洁白的上等好玉!

    灵溪竟然还会有这种功能!

    采薇简直对空间无所不能的能力叹为观止了。

    她当即起身出了空间,连酒都顾不得酿了,直接吩咐备车,一径去了自家的珍宝阁!

    冯掌柜见东家来了,急忙堆着笑脸儿迎过来。

    “东家,您来了!”

    采薇‘嗯’了一声,在一楼针对下层妇女的柜台前溜达起来,走了一圈儿,她指着那些带着杂质的便宜玉说:“将这些都给我包起来,我要带走!”

    冯掌柜愣了一下,想不通东家要这些破烂儿做什么,但东家的事儿不是他能打听的,因此,怔忪片刻后,急忙招呼女伙计过来,帮东家打包。

    采薇带着那些玉离开了,打算把这些破玉放进灵溪里看看,若灵溪真个有能把杂质玉变成上好的好玉的功能,她就得再多开一家铺子了……

    走出珍宝阁不久,刚上车,鹦哥边吃边说的声音传来了。

    “主人,这边好热闹啊?有好多好吃的。”

    这会儿,它正坐在南宫逸的桌子边儿上,大吃大喝着,南宫逸一边儿跟同席的人交谈,一边儿精心的喂着鹦哥儿吃东西。

    同席的还有季太后的侄孙季公子,大将军府的嫡长公子李公子,理国公府的莫子净、莫子期、翰林院的掌事韩志才、应天府的府尹赵宏旺,以及穆仲卿和太子南宫逸等……

    酒过三巡,韩志才笑呵呵的对穆仲卿说:“仲卿,上次愚兄跟您提的那件事儿您考虑得如何了?”

    他所说的,乃是让穆仲卿经翰林院做翰林院编修之事。穆仲卿却为难的说:“多谢韩大人厚爱,此事在下已经考虑过了,仲卿只是一介秀才,并无功名在身,怕是不配到翰林院任职!”

    “嗨,瞧仲卿说的!”

    赵府尹笑道:“自古英雄不问出身,据说咱们大晋国开朝的宰相还是木匠出身,连秀才都没考中呢,仲卿兄的身份可比咱们开国丞相高多了!”

    韩大人看了一眼太子,又偷眼看了一眼莫子期,随后笑眯眯的对穆仲卿说:“就是就是,仲卿就不要推辞了,明日就来翰林院报道吧,也好帮帮愚兄!”

    太子的一只手肘撑着桌子,像是没听到他们的话似的,懒洋洋的喂着那只鹦鹉,那鹦鹉当真能吃,一条比它还大的鲈鱼,几口就吃进去了,真不知它把鱼吃哪去了,而且竟然会喝酒,还把鸟头伸到了太子的酒杯里喝。

    不过,太子似乎并没有怪罪,反倒带着好笑的表情看着那鸟,一副慵懒随意的样子。

    穆仲卿被赵大人和韩大人轮流的劝着,不知是动了心思还是怎么的,既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只说回去考虑考虑。

    一直在一边儿沉默的莫子期忽然开口说:“赵大人说得很对,自顾英雄不问出身,既然木匠都能当丞相,堂堂的秀才当一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又有什么不配的呢?”

    小女婿开腔帮岳父说话了,大女婿自然不能被比下去,当即也道:“我府里倒是有几个擅长做生意的管事,明日便派到八福酒楼一个当掌柜吧,岳父既然读了半辈子的书,荒废了也是可惜,就进翰林院去任职吧!”

    嚯,还没成亲就叫上岳父了,同席的几个人都表示很惊讶,太子殿和穆秀才倒是淡定的很,像是他们平时私下里已经这么称呼好久了似的。

    莫子净笑道:“呵呵,若是伯父到翰林院去任职,下个月太子大婚,太子妃就是朝廷命官家的官小姐出身了。”

    这句话,成功的说动了穆仲卿一颗摇摆不动的心。

    他当然想给女儿一个最体面的身份,自古士农工商,商人是最最低贱的,是社会的最底层,他虽然不介意自己是什么身份,但却不能不介意他的身份给孩子们带来的影响。

    未来的太子妃,出生于商户之家,会被被人瞧不起的,也会被有心之人进行人身攻击,说不定还会有身份高贵的女人妄想取而代之。

    虽然他不怀疑南宫逸的人品,但他还是不希望女儿的婚姻中出现什么让女儿不开心的事,所以,在莫子净说完这句话后,就果断的答应了韩大人的请求,同意明天一早就去翰林院报道、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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