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气得吐血啊!

幽明盘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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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腹黑太子残暴妃,第四十四章气得吐血啊!

    话说,当以墨把从王府搜刮来的财物全部交到青龙手里的时候,青龙狠狠吃了一惊。爱残颚疈

    青龙吃惊的不是王府财宝太多,而是惊讶王爷竟然会让主子从府里拿走这么多宝物。先不说一千万两现银,就说那堆金银财宝,可都是王爷来之不易的收藏品。听说王爷宝贝得很,有事没事就拿出去炫耀炫耀。

    “哎呀~主子,没想到您把这对铜狮子也给带来了。”张月鹿兴奋的声音传来。只见他一手提着一个比他大了好几倍的铜狮子跑得飞快,两个加起来有几千斤的重物到他手上就恍若两个包子馒头,轻若无物。可见功力多么不俗。

    闻言,朱雀觉得自己脑门儿上挂着一串黑线,望着一堆金银财宝里不起眼的镶金夜壶,嘴角忍不住的抽搐:铜狮子算什么,就连王爷的宝贝夜壶都给抢来了!

    咳咳~现在的呈以墨可是穷疯了,把朱雀青龙座下的闲人全都赶出去做工挣钱,临走时,还给他们下了死令:月底要是赚不到十万两银子交上来,就等着跪搓衣板儿吧!

    以墨把玩着手上的荷花小碗,小碗莹白如玉,碗壁盈薄,在光阳下海泛着莹润的月白盈光,壁上画着朵朵荷花,荷花形态各异,有点含苞待放,有的盛怒绽放,也有的瓣瓣凋零,底部展开着片片翠绿荷叶。

    小碗做工精致,就连上面的画也出自大家之手,一看就知道是个好东西。

    以墨将小碗递给青龙,“能卖多少钱?”

    青龙摇摇头,“看不清楚,属下对这些东西不熟悉,可大概能看出是絮语国最出名的官窑所处,上面的画风看起来像絮语书画大家刘深的风格,就冲着这两个名头,应该值不少钱。”

    以墨点点头,“值钱就好。”这可是从父王的床底下挖出来的。要是不值钱,还得偷偷给他还回去。

    朱雀的嘴角又是抽抽,这可是王爷藏了十几年的心肝儿宝贝!

    朱雀心里那个忧心啊,担心自个儿主子会被气疯的王爷给掐死:你这个不孝女!

    以墨环视着满屋子的宝贝,心想:这些应该能换几千匹宝马了吧。难得的露出个笑脸,满意的点点头。

    这时,只听张月鹿那个大嗓门又喊,“哎呀,主子,这只八哥是哪里来的啊?还会说话呢……”

    只见他一手提着花瓶,一手提着个鸟笼子,笼子里的小八哥显然很兴奋,不停的上下乱窜,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主子,主子——说话,说话——”

    “哎哟~这小东西还听聪明的,一听就会。”

    张月鹿放下花瓶,欢乐的逗弄着八哥,“叫大爷,快叫大爷。”

    八哥摇头晃脑,张嘴就来,“去你大爷,去你大爷——”

    气得张月鹿扬手就将笼子给扔出。

    还好朱雀眼疾手快,袖中一条白绫如灵蛇般的蜿蜒而出,卷起笼子一扯,八哥就回到朱雀手中。

    朱雀瞪了张月鹿一眼,“还不快去搬东西,要是觉得空闲的话,搬完了就跟毕月乌他们一起挣钱去,别总赖在家里只吃不做。当白米饭不要钱啊,吃起来比猪都能吃……”

    张月鹿悻悻的摸摸鼻子,转身出了屋,远远的还能听到他不甘的小声嘀咕,“我哪儿只吃不做了?再说,我吃得最少好不好?没看今中午的大米饭全被主子一个人吃光了嘛,兄弟们都只吃了小半碗而已……”

    朱雀涨红着俏脸,指着他背影的手止不住的颤抖,真是反了反了,竟敢议论起主子来了,看她不发配他去边疆种棉花!

    “吃光了,吃光了——”八哥学舌,翘着尾巴不停的说。

    呈以墨睨它一眼,不怒。反而有些小得意,谁叫他们的武功没她高,抢不到饭呢。

    愤怒过后,朱雀又咂巴咂巴嘴,看着手里的八哥,眼里顿时冒着幽光。吃了几天的白米饭,嘴巴都能淡出鸟来了。遂又觑了眼颇为洋洋得意的主子,心里忍不住犯嘀咕,‘不是别人抢不过您,是懒得跟您抢,没菜,白米饭吃起也没意思。’也就主子这个奇葩爱吃白米饭,即便没有配菜她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咳咳,呈以墨是穷疯了,为了节约钱买兵马,连一干属下的伙食都给扣了,集体吃白米饭,连个泡咸菜都没有。

    嘿嘿嘿~最高兴的也就只有呈以墨。吃白米饭吃得特嗨皮,没见她这几天都一改先前的颓废变得神采熠熠吗?!

    青龙也实在不愿再只吃白米饭,赶紧说道,“主子,倚楼最近又接了笔大生意,应该能赚不少钱。”总该能改善改善伙食吧?

    不得不说,呈以墨走狗屎运啦,一干属下各有所长,个个都是不简单的人物。

    青龙善经营,主控制,两年前带着青龙七宿整了个倚楼,倚楼主要是贩卖消息,有时也接买凶杀人的活儿,现在为了给家里只吃不干的主子捞钱,他们连护镖的活儿也接。两年来,倚楼在江湖上也有小有名气。

    白虎更是一代将才,如今在军营的势力如日中天,手下的白虎七宿也完全接掌了呈以墨的十万大军,担着要将十万将士训练得所向披靡的重任。

    玄武以前最不安分,可也亏得他不安分,不然哪有今日的成就,四人当中,玄武的防御能力最强。而朱雀的脑子虽然不比青龙玄武等人灵活,可在攻击力度上却也是最强,两兄妹联合起来,就连呈以墨都要费一翻劲儿才能完全击败。

    而玄武七宿和朱雀七宿也完全成了倚楼三大主力之二,玄武七宿主防御,去打探消息之时,完全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朱雀七宿主攻击,接起杀人的活儿来得心应手。

    渍渍~倚楼虽然才起步不久,可如此强大在阵容,足以看清它广阔的前景。以后成就必是不低!

    不过~青龙的期盼注定要落空,因为呈以墨根本就是个无底洞。

    只听她说,“既然如此,那我们明天就买战马去。”

    “……”朱雀顿时耸拉着小脸,垂头丧气,看来还得吃几天白米饭。

    ……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

    承天国是礼仪之邦,不如北方番邦好马,所以马匹虽多,好马却少。

    好马虽少,却也不影响贩马之人的生意。承天乃大国,马匹需求量十分的大,因此贩马业十分的旺盛,再加上承天国历来就有贵族可圈养五千私兵的规矩,所以马业就更加发达。忘川更是有好几个产业庞大的马帮,其规模较小的马场更是不计其数。

    呈以墨与青龙朱雀等人来到忘川颇有名气的文家马帮。文家乃是承天商业第一大家,承天首富,旗下产业无数,商铺满天下。为了买到最好的马匹,呈以墨第一个选择的就是文家。

    在忘川,文家马场的负责人是文家家主文富贵的三子,文财。文富贵育有三子两女,长子文金,二女文银,三子文财,四女文宝,这四个金银财宝全是妾侍所生,只有五子文喏乃是嫡系德阳郡主所出。哎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个五子,不好说不好说!

    先说这个三子,三子文财是个足智多谋的人,对经营之道颇有一番手段,其能力丝毫不弱一直被文富贵当继承人培养的文金。

    文财的亲母是个小家闺秀,长得清秀白皙,气质也温和。文财也遗传了其母的特质,清秀的脸白皙嫩白,身体消瘦修长,身材秀气匀称,看着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且对人总是面带三分笑,看着和善仁义,给人一种放松的心态。

    但当呈以墨见着他时,不自觉的蹙起眉头,这人与传言不符。那双狐狸眼里一闪而过的满是算计,这种人是八面玲珑,心思圆滑,看着满面和善仁义,实际是在等你放松心态卸下防备之时给你迎头一击,让你永无翻身之地。

    总得来说,商人本色:无利不起早,吃人不吐骨头!

    文财习惯性的理了理袖袍,笑着起身迎接,为呈以墨引路的总管立马介绍道,“姑娘,这位便是我们马场的负责人,文三少爷。”

    文财适宜的笑着抱拳见礼,“在下文财。”

    呈以墨点了点头,并未开口,身后的青龙接话道,“文三公子,我家主子时间不多,直接去马场可好?”

    买马的人一般都去马场看马,甭管什么追风流云,还是日行千里,只要放出来在马场上跑跑,好坏立竿见影。

    文财也是个爽快之人,吩咐身边的总管道,“你先去马场那边说一声,我们一会儿就到。”

    “好嘞。”总管眉开眼笑的下去了。

    “那几位请跟我来。”文财引着呈以墨等人去了西郊最大的马场。

    西郊马场的马多半是文家自家马场繁衍出的马匹,这些马体格强耐力好,价格也合适,适合广泛的使用。而小部分是从北地羌国购买,羌国之人凶猛好战,且羌地尽出好马,但这些马虽好,可价格太贵,数量也少,只适合贵族官家买来养着玩儿,用在重骑兵上,就太少,不适合。

    文财将呈以墨等人引进马厩,指着各种不同品种的马一一介绍:“这几种马是本地产,体型比较矮小,耐力却极好,适合山地运输,但速度上却比不上那边那种西凉种马。如果是用来代步的话,这边的染种马比较合适,它的耐力和速度都比较出色……”不得不说,文财做生意确实有一套,就从他这尽心尽力的服务态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完美的无可挑剔。到现在呈以墨都还没说她要买什么马,买多少匹,如果只买一匹或是不买,那他如此尽心尽力,岂不是亏大了?

    所以说,文财在生财之道上有时比他老子文富贵还要强一些。

    幸好遇到呈以墨这个真心想买的,不过看了一圈,这些马都入不得她的眼。以墨摇摇头,“还有吗?”

    文财笑了笑,笑容当中有些遗憾,“如果姑娘早来一天,也许踏雪马能入您的眼,可惜两百多匹的踏雪马在昨天被一个李姓的商人全部买走了。”

    踏雪马耐力强,速度快,是承天国最好的战马,也可以说是承天国最好的马种,不过踏雪马最大的养产出口在朝廷兵部手里,其他商贩手里最多也就几十匹的量,而文家能一次售出百来匹,可见其能力不俗。

    这时,管家匆匆来报,“三公子,羌国和西域那两批马到了。”眉眼间全是掩饰不住的喜色。

    文财也是一惊,“两批都到了?”

    “恩,两批同时到的。”

    脸上是止不住的兴奋,文财扬手,“走,去看看。”刚迈出脚,才想起呈以墨等人还在场,连忙作揖告罪,“对不住对不住,文某失礼了,实在是那两批马太珍贵,文财才失了分寸……如果不嫌弃的话,几位也可以跟文某一起去瞧瞧,如果能瞧上眼,也不枉亲自跑这一趟。”

    刚才管家的话呈以墨也听到了,羌国和西域皆是出宝马之地,再看他们激动的神色,想来这次的货肯定不一般。如今她正缺战马,自然不会在小事上跟文财计较,爽然的点点头,“去看看。”

    当文财等人到时,看见的便是满场疯跑的宝马,这些马多是野性未脱,傲气难驯。但越有野性的马越令人心生欢喜,就看张月鹿那双不停放光的眼就可以看出,这些都是真真滴难得的好马。

    场子里的管事见文财的身影,连忙跑过来,喜道,“三公子,这次的马太出色了,特别是那匹领头的‘乌雅’。”

    呈以墨等人也顺着管事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百匹宝马齐奔腾中一匹通体黝黑的‘乌雅’独占鳌头。

    乌骓通体黑如缎子,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乌骓背长腰短而平直,四肢关节筋腱发育壮实,奔跑起来,肌理分明,矫健强壮的马身在半空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将优美的身姿展现得一览无余。着实惊艳了不少人。

    文财更是忍不住道了声,“好!”

    话音还未落,就被一道高声的娇喝压过,“驾——驾,驾!”身侧一道快马奔过,瞬间没入马群。

    文财见了脸色大变,紧张的急呼,“宝儿——”

    只见马背上坐着一位碧玉年华的女子。女子十五六岁,生着一张漂亮的瓜子小脸,画着精致的妆容,一头乌发束在脑后,耳垂上挂着一对莹润白玉珍珠,珍珠也随着她的动作而晃荡。弯弯柳眉下一双灵动的大眼内尽是傲然和张扬,娉婷如柳的身姿裹着件做工精致的火红骑装,浑身上下都透着无尽的活力。

    马场的下人见了,也是齐齐惊呼,“四小姐!”

    此女正是文富贵的四女文宝。

    文宝是文财同胞妹妹,她那点心思,文财了若指掌,知道她此时驾马入群肯定是想要驯服那匹‘乌雅’。不过此乌雅是匹难得的宝马,烈得厉害,听说途中还伤了几个驯马的人,自家妹子那点本事,文财清楚得很。一般的野马还行,换了这种野性难驯的宝马,只有受伤落马的份儿。

    见文宝驾马离那匹乌雅越来越近,文财心慌不已,忙招呼身边的人,“快,快将她拦下。”

    马场的下人纷纷翻身上马,正欲驾马入场,却听远远传来一声娇叱,“不准过来。”

    文宝兴奋的盯着那匹乌雅,傲然道,“看今天本小姐如何收服这畜生。”扬起手中软鞭,‘啪’的一声狠狠抽在身旁一匹赤兔宝马身上,惊得赤兔马乱窜,一时间马群受到刺激,瞬间凌乱,狂燥不安!

    马群一乱,马儿四下乱跑,尘埃烟土随之激起,空气浑浊迷暗。漫天迷漫起的烟沙阻挡住众人的视线,隐隐间,只见文宝驭马与乌雅宝马并行,然后在坐下马屁股上一撑,借力跃到乌雅背上。

    乌雅嘶吼一声,狂躁的蹦跳,眼里是明显的倔强不屈,势要将背上之人甩下马。

    文宝刚上马,还未坐稳,差点被乌雅摔倒在地,紧急之下死命抓住马脖子上的长毛,利落的翻身,稳稳坐在马背上。文宝是家里的幺女,得了文富贵的喜欢,被宠得不知天高地厚,且心高气傲,极要面子。乌雅差点将她摔倒在地,在这么多人面前损了她的面子,心里便记恨上。扬手便是狠狠一鞭子抽在马身上,这一鞭子可谓是毒辣狠戾,鞭子落下便见了血。

    股股鲜红的血液顺着马肚子就往下流!

    乌雅吃疼,血腥味儿也激起了它骨子里的疯狂,竟起了同归于尽的心思,嘶吼着,拼命的往西边木桩围栏上冲——

    “宝儿!”文财大惊,急呼着马场下人,“快!快!拦下!”他自己也翻身上马,驾着马往那方直奔而去,“宝儿,快下马,快下马。”

    见它这不要命的癫狂架势,文宝也害怕了,吓得脸色发白,看着前面尖锐的木桩,瞳孔猛缩,心头一紧,咬牙,闭眼,跳马!

    文宝借着冲力在地上翻滚几圈才停下,原本精致的妆容花了,整洁的骑装也乱了。相对于刚才的生死危机文宝更在乎自己的妆容,怒极之下,不由咒骂出声,“该死的……”畜生!

    后面两个字还未出口,只闻三哥一声嘶喊传来,“快让开——!”

    文宝一惊,蓦然抬首,只见那匹乌雅正疯狂的向她冲来,四蹄如飞,溅起一片尘烟。透过层层沙雾,文宝对上一双充满愤怒的眼,眼里浓浓的杀气四溢,好似从地狱爬上来索命的恶鬼,吓得文宝身子一颤,刚要跑,却拌到落在地上的软鞭,脚步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文宝还来不及爬起来,就感觉一股凌厉的劲风刮来,心惊的侧脸一看,入眼的便是两只犹如天柱的蹄子向她压来——

    “啊啊——”

    “宝儿——”

    “四小姐——”

    一时间,马场响起呼声一片。

    呈以墨朝朱雀使了个眼色,朱雀点点头,顿时展开身法,身形如鹰似鹄瞬间掠过低空,留下片片残影,然后落在癫狂的乌雅马背上,“吁——”

    ‘吁’声一出,同时双手暗使内力,浑身气势徒涨,恍若凭空炸开一道缺口,狂躁的气势骤然狂涌而出,如同千斤坠生生将乌雅压趴在地。

    所有人都大松口气。文财趋马跑近,马都还没停下他就迫不及待的翻身下马,扶起被吓傻了的妹妹,紧张的问道,“宝儿,没事吧?”

    文宝目光有些呆滞,显然还没缓过神来。文财看了一下,见她只是手腕上有些擦伤,其他都并无大碍,便放下心。对着朱雀连忙拱手作揖,谢道,“今天多亏了姑娘出手,不然舍妹就……”说起,文财就一阵后怕。

    朱雀足尖轻点,身轻如燕的飞身下马。没了朱雀的内力暗压,乌雅也动了动蹄子,缓缓站起身。此时乌雅也平静下来,喷了喷鼻子里的粗气,站在朱雀身旁,并未走开。

    朱雀见文财如此客气,十分的不好意思,藏在袖袍下的手,小尾指不自觉的抖了抖。面上却疏离的笑着应道,“文三公子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呀呀,您这举手之劳可是他妹妹的救命之恩勒,人家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救命这么大的恩,不知道文三公子要用什么来回报呢?”张月鹿在以墨的默许下,嬉皮笑脸的扬声道。

    朱雀故作责怪的睨了张月鹿一眼,然后道,“文三公子别放在心上,您和我家主子还有生意要谈,如果因为这事添了私人感情,那就不好了,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战场无父子嘛。”

    文财举出的手微顿,眼底划过一道精光,面上依旧笑得大方得体温文尔雅,“姑娘此话差已,救命之恩难忘,感恩之情永存。姑娘对舍妹的救命之恩,我们无以为报……”语气微顿,秀气的脸庞涌出如醍醐灌顶的欣喜,连忙说道,“不如这样吧……”转身朝着呈以墨遥遥一拜,“为报答恩情,姑娘此次在我们文氏马场的消费都已五折作算,不知可好?”

    好!

    大好!

    好得朱雀又十分不好意思鸟~袖子下的小尾指抖得不行。真真滴不好意思啊!

    朱雀出手救人,张月鹿开口做引,都是得了呈以墨的指使,其目的不就是要在文财手里讨点好处?没想到这好处竟是打了五折!

    这次文三公子可是亏大发了呀。

    文财有着十足的商人本色,在做决定之前都先算好利益得失。在他看来,呈以墨等人今天在马场的消费肯定不高。当今社会风气,也有不少豪爽的女子好马,就如他这个心高气傲的胞妹,如果是因为好马来马场买马,最多也就几匹而已。文财为人谨慎,也想过另一种结果,他看到呈以墨的第一眼就觉不凡,心知可能是贵族出身,贵族圈养私兵已是不成文的规矩,但不得超过五千,重骑兵更不得超过五百,马匹也不得过五百匹。文财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她今天是替家族购马,最多也就五百匹。五百匹良驹算一半的价钱,对于家大业大的文家来说,九牛一毛都不算。

    二百多匹马换一个救命之恩,对于别人来说这‘命’娇贵,可对文家小姐来说……文财是大大滴赚了啊!

    殊不知——

    嘿嘿嘿~你文三儿这次怕是要赔得连裤子都没得穿!

    五折一出,不止朱雀兴奋得手抖得不行,就连青龙也是嘴角抽了抽,张月鹿更是脸露喜色。只有以墨最淡定,双手付于身后,凛然而立,挺拔如岳的身子生出一股威严大气。将‘五折’二字在心中盘旋几番,待算清了这其中利益,不自觉的抖了抖手,淡声应道,“好!”

    闻言,文财笑得更加和煦,商人本色:名利双收!

    一个小小的五折不仅还了救命恩情,还博得义薄云天忠义两全的好名头。

    文财伸手做引,“如此,还请姑娘跟在下去大厅商议一番。”

    以墨正欲迈步,却闻身后响起一道娇喝,“不行!”

    文宝指着朱雀,恼羞成怒的喝道,“本小姐又没要求你救,是你自己多管闲事,如果不是你多事,本小姐早就收服这畜生了,如今你还有脸向我们文家讨好处?!”

    文宝极好面子,原本想当众收服野性难驯的乌雅出彩,没想被那畜生弄得狼狈不堪,最后还让朱雀给救了,这让心高气傲的文宝怎么受得住,这不连朱雀都给恨上了。

    女子骄纵跋扈的样子让以墨狠狠凝了凝眉,旋即又舒展开来。女人撒娇,可爱;女人骄纵,不可爱!

    在呈以墨眼里,女人分三种:一种是温婉贤惠让人心疼的女人,一种是骄纵跋扈让人头疼的女人,还有一种便是阴险毒辣让她忍不住下杀手的女人!

    前两种,她不放在心上;后一种她更不放心上,看不过,杀了就是。

    所以,对付女人,呈以墨要么不出手,一出必是见血!

    显然,文宝儿这种骄纵跋扈的女人,入不得呈以墨的眼,还不止她上心。朱雀也大气,不跟文宝这种无理取闹的人计较,被人指着鼻子骂不要脸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当她不存在。就连朱雀这个当事人都不生气,青龙和张月鹿更是无视到底。

    这样就更显得文宝儿无理取闹。

    “宝儿!”文财眉梢含怒,低声训斥,“胡闹!回去!”

    “三哥,明明是她多管闲事,为什……”当触及文财凌厉的眼神,文宝立即住了嘴,面对这个总是笑着的亲哥哥,文宝也不敢太放肆,狠狠瞪了朱雀一眼,捡起地上的软鞭,推开面前挡着的下人就走出马场。远远还传来她训斥下人的怒喝,“滚开,不长眼的狗东西——”

    文财对胞妹骄纵的性子头疼不已,可又无可奈何,对着身边下人吩咐一声,“去找个大夫,给三小姐看看她手上的伤。”

    “是。”

    看着下人出了马场,文财才对呈以墨报以一笑,“让姑娘见笑了。”

    “没事。”只要打折就行。

    几人再次回到大厅,管家吩咐人上了好茶。文财坐上主位,接过管家手里的茶,喝了一口,缓缓吐了一口浊气,这才对呈以墨言,“不知刚才那些骏马之中可有姑娘看得上眼的?”

    呈以墨端起茶杯,却并未用,只是用杯盖轻轻的刮着杯沿,拨弄着杯中嫩绿的茶叶。

    先前那些本地品种的马确实入不得呈以墨的眼,不过后来那些良驹宝马着实让她另眼相看。

    手微顿,杯盖与杯沿相碰,发出青瓷相撞的轻微脆响,“阁下的‘乌雅’是什么价位?”

    闻言,文财心中一喜,心道:果然不出所料!看来是喜好良驹,想来马场买匹宝马罢了。浅浅的舒口气,能将损失降到最低,这样最好。放下茶杯,沉稳道,“姑娘是想买乌雅宝马?”不待呈以墨回答,又道,“乌雅确实宝马中难得的品种,不仅体格强,耐力好,且速度快,犹如疾风闪电,传言最好的乌雅可日行千里。一般的‘乌雅’马在市面上的价格是八百百两一匹,而在下这批乌雅马在同种中属上层,千两一匹也不为过。如果姑娘买的话,在下给姑娘算五百两一匹吧。”

    文财那百匹‘乌雅’马从羌国买进时每匹花了二百两,加上路上费用,每匹本钱也差不多二百五十两,如今以本价出售,实在肉疼,可一想到对方最多买几匹而已,又心生安慰。还好,还有得赚。

    呈以墨又拿起杯盖轻轻的刮着杯沿,垂下眼眸,状似漫不经心的问,“阁下的‘汗血宝马’是何价位?”

    文财不做其他想法,只以为她是好奇‘赤兔’宝马的价格而已。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回道,“汗血宝马乃是西凉名驹,虽然在体格上比不上乌雅强健,可耐力和速度要比乌雅上一个档次。又因在中原的品种极少,所以价格相当昂贵,一般的汗血宝马是八百两一匹,如果是上等马种,得要一千两一匹。”

    “那阁下的‘赤兔’是何价位?”

    “赤兔马不管是论耐力、论速度、还是论体格,它都是最强的。且赤兔马更通人性,比一般的野马好驯,在价格上就比其他马种高得多,一般的赤兔马也要二千两一匹,如果是好的赤兔马,恐怕得上万辆。”

    “那踏雪如何?”

    “踏雪……”文财语气微顿,秀眉轻蹙,眼底浮出疑惑,如果是开始他还认为她只是好奇其他名驹的价格,可现在……文财心中犯疑,一时间竟摸不清她到底要干什么?

    “踏雪虽然比不上前面几种名驹,可却是我国最好的战马。相较起来,踏雪的价格要便宜些,上等的踏雪马只要四百两一匹,一般的也就三百两。”

    “你有多少匹踏雪?”

    “五千匹!”

    突然间,呈以墨不语,手上的动作甚是轻缓,朱雀和青龙也皆是垂首沉默,眼观鼻鼻观心的坐着喝茶。倒是张月鹿的那灵动的眼珠子不停的乱转,时不时的看眼呈以墨,然后又望一眼文财,眼底的幸灾乐祸十分明显。

    一时寂静无声,气氛低沉压抑,一股迫人的威压也随之在空中蔓延。

    文财的额上析出层层薄汗,心里也莫名的觉得紧张,一会儿便觉得口干舌燥,刚端起茶杯,便听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踏雪五千匹,乌雅三百匹,赤兔一百匹,汗血宝马一百匹,加上那匹极品乌雅,总共加起来两百六十六万两白银,打对折也就一百三十三万两白银,这里是一百三十三万两的银票。你准备好,三日后我来取马。”

    然后便见一张‘文记’银号的银票轻飘飘的落在他身旁的茶桌上。

    “哐当——”

    一声脆响,上等的梨花茶杯落地,杯中茶水四溅,精致的瓷杯四分五裂,就好似他那颗破碎成一瓣一瓣的心——绞疼得厉害!

    一句‘半价’,损了一百三十三万两白银——!

    不过,还没完呢。

    只见又是一张一百三十三万两的‘文记’银号的银票飘然落下。

    清冷的声音如魔音穿耳,“据我所知,文家在忘川的里加马场有本地马种二万和染种马一万五,按照市价,皆是一百两一匹,总共加起来三百五十万两,按半折下来,应该是一百二十五万两,这里是一百三十三万两的银票,不用找零了。”

    不用找零了!

    不用找零了!

    不用找零了!

    “噗——”猩红的血液如雨下。

    最后一句话,气得文财生生吐了一口心头血!

    “三少爷!”管家惊呼,连忙上前扶住他*地下滑落的身子。

    “三少爷,您没事吧?”管家见少爷面色惨白如雪,心头惊慌不已,忙扬声喊道,“来人,来人,快请大夫,请大夫——”

    “不不、不用……”文财虚弱的摆摆手,借着管家手上的力道重新坐上椅子,咽下那口即将又要破喉而出的心头血,牵动着嘴角,扬起一抹牵强且比哭还难看的笑,对着呈以墨等人点点头,“让各位见笑了。”

    恢复常态后,轻推开一脸焦急的管家,抹了抹嘴角的血渍,故作洒脱的笑道,“没事,最近天气燥热,有些上火罢了。”

    张月鹿想笑,可又不能笑,憋得俊脸通红,心里直呼:尼玛太能扯了!上火上得吐血,这得有多火啊?

    呈以墨这厮还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恩,面红目赤,口干舌燥,确实是上火的症状。”

    口干舌燥指的是文财刚才不停茶。

    咳咳~面红目赤是谁造成的?口干舌燥是谁造成的?!

    要是换了别人这么说风凉话,找把她给揍得鼻青脸肿得连爹妈都不认识。

    文财狰狞着脸陪笑着,“是,是,一会儿就让管家去买副下火的药,降降火气。”

    青龙怕自家主子又说出让人暴走的话,在呈以墨开口之前,赶忙起身告辞道,“既然文三公子身子不适,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文财假意挽留,“各位难得来马场一次,不如再多留片刻,看看我们马场其他骏马,等用了午膳再……”

    “文三公子客气,我们三日后再来。”

    文财故作惋惜的摇摇头,“既然各位决意要走,那在下就不再挽留。小武,替公子送送几位贵客。”

    “是。”伺候在一旁的小厮忙恭敬的引着几人出门。

    待几人的身影消失,文财脸上的笑容也徐徐敛下,换上一抹沉痛后悔之色。一想着今天损失的三万多匹骏马,那悔痛之意就如绝提的洪水,波涛汹涌着流遍全身。

    无数的沉闷阴郁都汇聚在胸口,堵得心口闷痛得厉害,“噗——”又是一口鲜血喷出!

    “三少爷!”管家忙上前扶着他摇摇欲坠的身子,劝慰道,“三少爷,您想开些,想开些~别为了点小事伤了身子,别伤了身子呀!”

    管家知道,三少爷的财迷性子丝毫不输给自家老爷。想小时候,一只野狗跑到主家厨房偷了个馒头,三少爷见了,不要命似的冲上去和野狗打了一架,硬是把只剩一半的馒头从狗嘴里捞了出来。还有一次,五少爷当着三少爷的面,施舍给了乞丐二两银子,三少爷心疼得一天一夜都没吃饭。还有一次……哎呀,连半个馒头,三少爷都舍不得,如今白白丢了三万多匹骏马,还不得要了他半条老命!

    想到此处,管家更慌,三少爷要是有个好歹,他也甭活了。

    管家急红了眼,绞尽脑汁的想些好听的话,说给他听,让他宽宽心,“三少爷,您别急,不就是百多万两的银子嘛,没事,我们文家家大业大,不差这点钱。就当没了几间金铺,几座酒楼,没事,几个月的盈利就回来了……”

    几间金铺?!

    几座酒楼?!

    文财顿时想起,对啊,百多万两白银呢,好几家金铺酒楼呢。如果拿这些银子去开间金铺开间酒楼,两三个月的时间肯定赚几十万辆,如果赶上旺季,说不定还能赚百来万两。瞬间,文三公子的脸色又白了几分,如此算下来,亏的可不止一百万两。钱滚钱,利生利……

    “噗——”又吐了一口血。

    “哎哎哎~三少爷,三少爷,您这到底是怎么了……”还吐个没玩没了。

    管家急得团团乱转,“少爷,您听老奴一句劝吧,别放心上,就当那三万匹马得瘟疫死了……”

    得~一句更戳中文财的痛处。

    三万匹骏马全没了!

    文财双眼上翻,轰然倒地,然后便不省人事。

    “哎呀!来人啊,快来人啊,三少爷晕倒了,请大夫,快请大夫——”

    ------题外话------

    呜哇——今天上午计算机二级考——

    考完之后,气得吐血啊,比尼玛滴文三公子还惨——为嘛人家的题抽得那么简单,尼玛偶的题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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