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因为小书,年少的他,就此改变了人生态度 (要看哦)

文 / 望晨莫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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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恒远知道,苏锦并不是孤儿,她本来是有父母、有奶奶的,只是父母出来打工了,而她是由奶奶养在老家的孩子。

    到了上学的年龄,她父母在外头挣钱不错,就让她奶奶带着她去投奔,打算在打工地读书洽。

    半路上,她被拐了,就此和家里人失了联系。

    这期间,她被人贩子卖了又卖,一直过着被人打被人骂的艰难生活。

    那样的生活,与靳恒远来说,从来是难以想象的。可他就是性性的、且真真切切的去经历了一回。也正是这一次的人生经验,改变了他的人生态度钤。

    在之前,他完全不知人间疾苦。

    作为地产新贵萧至东和酒店家族唯一继承人靳媛的儿子,他一出生,就是个贵少爷。

    姥爷对他喜欢的不得了,在他还是小毛头时,就在他名下转入了10%的酒店股份,让他一下子成为了富豪榜上最小的富人。

    小时候,他衣不愁,食不愁,住不愁,怎么读书不愁,该有的,他什么都有,唯一缺的是什么?

    是精神上的追求。

    为什么财富富有的人,容易堕落?

    因为,他们在物质上太容易得到满足,因为需求太容易达到,所以,就没了奋斗的动力,失去了奋斗的目标。

    那个时候的靳恒远,生活当中最缺的是什么呢?

    他自认为是父爱。

    母亲将他散养,从不如何如何约束他,只要每个时间段内,他能给自己制定一个目标,并在未来实现了它,母亲就不会逼着他如何如何。

    母爱是让他暖心的。

    只是父亲角色的缺失,总归让他很不痛快,每每会闹点小事,把父亲气个半死。

    十四岁那一年,他和父亲某位贵宾的儿子起了争执,两个人大打了一架,他把人家打得进了医院。

    原因是:一个小姑娘喜欢他,不喜欢那个男孩,那男孩子去表白被拒后,感觉人格受到了折辱,来向他挑战,信誓旦旦的说要打败他,要扬眉吐气。

    结果那位打输了!

    被打得鼻青脸肿。

    在靳恒远看来,作为一个小男人,有胆做,就该有胆承担,小男人和小男人之间的较量,也得光明正大的,输了就该很小男人的臣服。

    可那小人渣,却是个孬种,打输了,还恶人先告状,污赖是他先寻衅挑的事。

    由于人家是乖宝宝,而他靳恒远一直是出了名的小恶魔,打架王,两个人的人格一作比较,谁是谁非,一目了然。

    那一次,靳恒远被父亲狠狠教训了一顿,不仅把他骂了打了,还牵怒了母亲,呵斥母亲将他惯坏了——险些就闹出人命来——其实,没那么严重。

    他一气之下,就跑了出来。

    对于父亲的不信任,他是发自内心的感到心寒,觉得这个家,真是太没意思。

    那天,他坐着车,跑得很远,随意瞎逛,心,迷失去了方向。

    天黑的时候,他看到有个鬼鬼祟祟的男人抱走了一个孩子,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的他,惊恐之下就跟了去,赫然发现他们是一个庞大的人贩子集团。

    那一刻,他脑子一热,就作了一个决定,想潜进去,粉碎这个集团,救出那些可怜的孩子。

    一个精心的计划,就在他年轻的心里悄然萌了芽。

    而他凭着自己的小聪明,通过伪装,外加苦肉计,也的确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将他吸进了他们那个集团,并一步步得到他们的信任,最终接触到了大批被拐的孩子。

    而苏锦——小书正是其中一个。

    小书之所以能引起他的注意:

    一,长的格外的清秀。

    虽然是布衣破鞋,可她大眼睛水汪汪的,透着一股子不服气的倔强劲儿,不像其他娃娃,被打得都不知道要反抗了。

    二,她会画画。

    她的每一幅画,都透着一股子坚韧不拔的精神。声音甜甜脆脆的,叫他二斤哥哥时,特别的让他喜欢。

    小书几次被卖,几次因为性格太强被退回。

    每一次被退回来,都会挨打。

    最后一次都被打得动弹不得,末了还发起了高烧。

    他怕她会死,去求那个老大给弄点药吃吃。

    只是一些普通的消炎药,在他看来,这样治疗,真是太把人命当儿戏了。

    可是,在那样一个环境当中,他完全没有和他们讨价还价的机会,他只能一顿三次的给喂她吃,最后,她大难不死,竟活了过来。

    亲手把一个人救活,这与他真的很有成就感。

    “谢谢二斤哥哥,二斤哥哥你真好。”

    特别是当小书抱着他笑着表示感激时,他高兴的都能飞起来。

    打小,他不喜欢那些爱哭鼻子的小姑娘,一碰就跌倒,伤到,动不动就悲秋怜月,莫名奇妙。

    可小苏,她不哭,哪怕挨打也不哭,挨饿也不讨饶……而且她爱笑。

    她曾对他说:“我不哭,我要永远笑,哭多了一定会记不起以前是怎么笑的。笑的脸和哭的脸是不一样的,奶奶只认得我爱笑的脸。以后我还要凭着这张脸去找奶奶呢……我不能把笑弄没了。”

    多天真!

    天真的有点可笑。

    可他竟觉得她很可爱。

    她还说:“我要去读书,我要去学画画,我要做一个有学问的人。我要挣很多钱,养奶奶,给奶奶吃肉,不要天天吃菜。我要造漂亮的小屋,不要漏雨。我要穿没有布丁的衣服,做一个优秀的三好学生。我要去环游世界,做一个画家……”

    她的梦想,是那么那么的多,在他眼里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她眼里成了矢志不渝的人生追求。

    人与人的差距,在她和他身上,体现了出来。

    可他并没有因此而嫌弃她,而是越发的心疼她,喜欢她。

    一个有梦想的人,比一个没有奋斗目标的人来说,在精神上,她比他富有,是值得他学习的。

    也正是因为遇上了小书,靳恒远才在十四岁那一年,对于自己富贵的人生重新有了一个定位。

    作为一个生活条件这么优越的少年,他不该把时间消磨在对生活的愤恨上,而应该用在更有作为的事情上。

    因为,他是个男孩子,将来应该成为一个可以保护家人的男人汉,而不是成天的惹事,被人冤枉了,还拿不出证据来自证清白,只能选择逃避来和家里人抗议,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更不知反省为何物。

    后来,他作了律师,一半原因是受了大哥的影响,一半原因是因为小书。

    ……

    这一夜,靳恒远在病房的沙发上靠了一下,暮笙也没回去,另外去借了一张陪客椅,在里头陪着。

    一夜乱梦扰扰。

    靳恒远想起了许许多多过去的事,虽然已经时隔十几年,可在黑暗里回想,那些事,竟恍若是昨日才发生的一样,让人记忆犹新。

    小书被救之后,他被送去了北京救治,因为伤的厉害,伤口几度发炎,他曾几次濒临生命危险。

    那时,几乎有长达半年的时间,他辍学躺在病床之上……也曾拜托母亲去找小书,想将她接来北京……

    母亲派人去找了。

    后来,找的人回来报告说:那些被解救下来的孩子,有的回去了父母身边,有些被分配到各处孤儿院,有的被新的家庭领走了,就是没找着他嘴里的小书。

    那时,他有点埋怨母亲没有用心去找。

    后来,他身体好了,自己去找,也是没找到着。

    有一处孤儿院,因为出了一趟事故,资料室的各种文档被烧了个精光。

    那个时候,电脑还没有普及,资料室付之一炬,很多信息就这样失去了,一时半刻很难再找回来。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再没有找到小书。

    如今再细细一想:所谓的资料库出事,或是人为的事故也未可知。

    这件事,他真的该去查一查的。---题外话---

    还有一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