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横空出世

剑道江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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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似乎过得很平淡,飞鸟不惊。

    每天早上,猴子都会按时煮好早餐,张毅也会按时带着他们去造船作坊做工,吴虎每天都会到训练场去练武,杨再兴每天下午都会教他们枪法,当然教他们的不是杨家枪法。

    至于宋行跟田妞,每天都会到蓬莱阁说书,每天都会到庆丰包子铺买两个肉包子,对田妞来说,她现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一种幸福。

    自从跟赵良嗣见完面后,宋行也变得忙碌起来,每天到蓬莱阁说完书后,便将自己关在小屋子里,他要趁这段时间,做出一只枪来。

    虽然他现在身旁有杨再兴这样的战神,也有吴虎这样的猛将,但作为一个现代人,在这个战争纷起的岁月,没有这东西在身上,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按照他最初的计划,原想是做枝鸟枪的,因为这玩意儿在他小的时候,曾跟随他那个打过朝战的大伯父做过,里面装的是铁砂,用来打兔子特别的好使,一枪打出,一片一片的。

    只是这东西不好携带,在这个连钢铁都不能随便买卖,都要由朝廷掌控的年代,如果真弄出这么个显眼的东西,也只能是为他人做嫁衣。

    更何况鸟枪的制作相对简单,要求也不高,在劳动人民的智慧面前,根本就算不得高大上的东西,山寨起来毫无难度。

    在不需要大规模使用的时候,这东西就是鸡胁,所以打造短枪才是必须的。

    短枪的工艺虽然复杂,但对他这个从小就玩仿真枪,长大后又从事机械跟自动化控制的人来说,真的不是很难,至少原理他是懂得的。

    难的是千年前的工业水平,那时候没有车床,更没有现成的模具,别的不说,单是那个枪管的镗线,就已经花掉他不少的功夫。

    自己做的那个模具,不管是用铁打的,还是用陶瓷烧的,做出来始终都是变形的,远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最后没办法,只能参照过去的木钻,一点一点钻磨出来的。

    火药的发明非常的早,最早是炼丹士在炼丹的过程偶然发现的,到唐代末年时已在军事上应用,就是把火药做成环状,绑在箭杆上,点燃后射出去。

    到宋代时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兵部令史冯继在箭杆前端绑上火药筒,利用火药燃烧时喷出的气体将箭簇射出,做出世界上最早的喷射火器。

    随后又有神卫队长唐福,冀州团练使石普先后制成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火器,并且做了表演,只是那时候的火药也只能是火药,跟现代的炸药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

    所以,对火药的改良也是必须的,相对于枪械的制作,这个却要简单许多,只要高中的化学还没有完全还给化学老师,只要平常稍有留意这方面的知识,要改良还是挺容易的。

    接下来让宋行头大的反而是那个子弹的制作,他虽然请来登州府最好的铜匠,但做出来的效果始终不尽人意。

    先别说火药的填装,弹头的密封,单是子弹的规格就耗掉他不少的脑细胞,以致于他的脾气变得非常的暴躁,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想跑到大海边去吼上两嗓子。

    制作短枪是如此的艰难,以致好多次,他都想放弃,但一想到七年后,那些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的妇人,宋行的心里便觉得堵得慌,只得拿起铁锤,轻轻地敲打起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总是眷顾那些勤劳又智慧的人,两个月后,宋行终于做出这个世界上第一把短枪,连发式的,装一次弹匣,可以打五发。

    训练的过程也是非常的艰苦,而且子弹的制作极其不易,都说神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宋行现在还没那个条件把自己喂成神枪手。

    他的训练方法很简单,主要来源几部特种兵的影视剧以及这读书时接受过的军训知识,所以每天要做的就是双手握枪,并在手碗处吊一砖头,所做的也是瞄准瞄准再瞄准。

    瞄千次,打一发,以此来纠正自己的准度,并掌握短枪的后坐力,瞄枪倒没啥,只是打枪的动静太大,关于自己拥有大杀器这件事,他还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

    这种心理就如同一个全副武装的壮汉拿着一个金元宝在闹市里招摇,那是炫富,如果是个乞丐拿着金元宝,那就是找死。

    当世人真正意识到枪炮的威力时,别说是朝廷容不下他拥有这样的武器,就是那些在刀口添血的强人也容不下他,在没有大规模装备之前,低调才是王道。

    所以,他有短枪这件事,整个田横山也只有杨再兴吴虎张毅他们知道,田横山也只有田大爷跟田承光知道,其他的人则是能瞒就瞒的。

    这不是说宋行不相信他们,但人多嘴杂,小心一点总是好的,所以,他每次练枪,都有田大爷跟吴虎守着,并且练枪的地点也选择在海边。

    利用海潮的声音来掩盖枪声。

    宋行在海边练枪,杨再兴是极少过问的,这天他实在忍不住了,提着银枪过来,看着他手中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好奇地道:“宋兄,你这玩意儿真的管用吗?”

    “真的管用吗?”

    宋行将抬着的双手放下,眨巴着那双小黑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杨再兴,并没有正面回答,因为他现在这把短枪的有效射程不到五十米。

    而当年吕布辕门射戟,百步开外射中画戟,换算成现代的单位,大概在一百八十米左右,单就射程来说,宋行手中这把短枪还真有点相形见拙。

    更何况杨再兴的箭法虽然不及他的杨家银枪,但百步穿杨的本事还是有的,如同当初的满清皇帝看不起火枪一样,杨再兴同样看不起这玩意儿。

    宋行在反问完这句话后,并没有跟杨再兴去争辩什么,因为后来的事实证明,正是满清朝臣都看不起的火枪,最后把满清砸得稀巴烂。

    现代科技有多强大,自然不是杨再兴可以想象的。

    宋行对杨再兴没有看到这枪的价值并不觉奇怪,在反问完后,又笑笑道:“你看我手无缚鸡之力,既舞不动枪,也拉不开弓,有这东西在身上刚刚好。”

    杨再兴也看到过他手指头一动,便可以打碎三十步开外的坛子,的确不需多少力气,对他这样的文弱书生来说,用来近距离的防身也是不错,并非全无用处。

    宋行看着一脸天真的杨再兴,心里也是暗暗地一声叹息,“你武功盖世,能躲得过射来的箭矢,但能躲得过这速度比箭矢快得多而且看不着的子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