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九章 笨蛋的价值

造化斋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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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dx();    挡在罗丰面前的,正是之前?图偷窃他的那名盗贼少女。

    少女戴着一顶经常在报童身上可以看见的灰色八角帽,一只手指着头顶的那道灵魂印记,悲愤交夹道:“你知道我头上多了这个玩意,有多少人嘲笑我吗?小伙伴们都说晚上不用点灯,直接用我当煤灯,围着我看书下棋,而且不管我走到哪里,别人都指指点点的嘲笑我。”

    罗丰道:“只有无知的人才会嘲笑你,真正的明白人一旦瞧见你头上的灵魂印记,就不会再来招惹你,某种意义上,这是一道保护符。”

    只有黄金阶及以上的魔法师才有能力施展灵魂印记,因此只要是认出灵魂印记的人,就会明白,少女要么是被某位强大的魔法师点名保护,要么是被当做追杀的目标,而不管哪一种,如果抢走了魔法师的目标,肯定会遭到报复。

    正如之前罗丰说过的那样,魔法师在阿斯利世界的地位普遍较高,一名黄金阶的魔法师,小国的国王们都要好生伺候着,寻常的佣兵们自然也要退避三舍。

    少女回想起前几天到温拿酒吧打听情报的时候,过去那些老爱欺负她的粗鲁佣兵们都没来跟她搭话,顿时明白对方说的话十有**是真的。

    “那些事我不管,你赶紧给我去掉,顶着这道印记,我连工作都没法做。”少女跺脚道。

    罗丰看了对方一眼,缓缓道:“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如果我不给你解除印记,甚至一怒之下,将你杀掉呢?”

    少女愣了一下,随即像是受到惊吓的松鼠一样往后一跳,抖索道:“你、你不要乱来哦,这里可是鲁里亚王都,还有传奇六英雄在,你敢胡作非为,他们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通天古书道:“看来是个傻妞,选她真的没问题吗?没胸没屁股,资质一般,脑子看起来也不怎么机灵,也就脸蛋还行,不过年岁太小,估计只有十三四岁,指不定将来就给长残了,随便在街上拉个人来也比她强吧?”

    罗丰道:“如果是天才,即便没有奇遇将来也会有出息,正因为是笨蛋,反而能显示出点化的价值。”

    “这么讲倒也有些道理,不过这傻妞看起来就很不靠谱的样子,选她当继承者,指不定你离开后没多久,就把家业给败光了。”

    “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望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缘起缘灭,皆是她自己的造化。”

    通天古书揶揄道:“看来你对此事依然不怎么在意,也对,就算失败了,对六道宗而言,也是无关痛痒,不过是少个笨蛋罢了。”

    “喂,你们够了啊,一口一个笨蛋,一口一个傻妞,当我不存在吗,说别人是笨蛋的人自己才是笨蛋啊!特蕾莎婆婆都说了,我从小就表现得比其他弟弟妹妹聪明,十二岁就成了一名职业盗贼,要知道盗贼这个职业,公认比其他职业更需要一份聪明和机灵。”少女气得跺脚。

    “那你现在是职业几阶?”罗丰问道。

    “黑、黑铁初阶。”少女立即变得有气无力。

    通天古书哈哈笑道:“看吧,这不是证明了你一点都不适合这个职业。”

    “我、我还小,将来有的是成长的机会,只要到了发育期,不仅实力会大幅提升,连身材也会变得棒棒的。”

    “不可能。”罗丰迅速断言。

    “为什么啊?”少女气得炸毛。

    “我学过预言术。”

    对普通人来说,预言术就是能百分百预知未来的法术,于是,少女当场石化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我一直期待着……对哦,就连比我小两岁的莎莎,她的****都比我大,果然不是发育期没到的原因……这下连自欺欺人都做不到了……”

    通天古书嘻嘻道:“我们这里有促进身体发育的武技,就算是搓衣板一样的身材,修炼了之后,也能变得波涛汹涌,风采迷人。”

    “真有这样的武技,你们不是在骗我吧”少女立即活了过来,先是为之一喜,随后露出狐疑的表情,小心戒备道,“你们在打什么主意,先是在我身上留下灵魂印记,然后又故意引我兴趣,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通天古书道:“倒是比想象中的要聪明一些,没那么傻,不过这件事无疑是你想多了,稍微想一下吧,你身上有什么东西值得我们骗取的?就算有,我们直接动手抢便是了,你难道还能拦得住?”

    “……倒也对,我头上的光印,连特蕾莎婆婆都不认得,你一定是个很厉害的魔法师,说吧,你这样的大人物,找我这样的小平民有什么事?”少女意识到彼此的差距,一下子没了反抗的斗志。

    罗丰将装了一大票银卷的囊袋扔出,道:“这些钱给你,我要雇佣你十年。”

    “哼,我的身价可是很贵的,别以为用一点小钱就能……好多!”

    少女打开囊袋,看了一眼里面的银卷,只是粗略的清点,就发现这些钱哪怕雇佣自己一百年,也绰绰有余。

    “我可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根本不值这么多的钱,你到底是想……”少女突然想到一种可能,立即警戒道,“事先说好,我可是绝对不会出卖**的!虽然我很穷,但还没有下贱到那种地步!”

    通天古书打了一声哈欠,**裸的表示自己的不屑:“放心吧,你这样的切片吐司面包,我们也瞧不上眼啊。”

    “切、片吐司面包!太过分了,我好歹也是有一点胸的,至少也该是布丁……我为什么要跟你们说这些!”少女涨红了脸,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雇佣十年对吧,好,我答应了,不过你们也得记住,我只负责职业范围里的事情,那种不合理的要求我可不会做的。”

    罗丰点了点头,道:“既然同意了,那便出发吧。”

    “呃,现在就出发?太快了吧,我们要往哪里去?”

    “往东。”

    身为一名职业盗贼,少女对外出冒险并不意外,倒不如说,这样才能体现出她的价值,只不过在她理解中,外出也就是前往附近的城镇,再远也顶多是隔壁的邻国。

    她迟疑了一下,道:“那你稍微等我一下,我得做好出行的准备,一小时后再来与你会合。”

    罗丰允诺道:“可以,去吧。”

    少女用怪异的眼神瞧了罗丰一会,随后迅速离开。

    一个小时候,她如约回来,身上背着一个大背包。

    她瞧着等在城门口的罗丰,用古怪的表情道:“你可真是个怪人,居然连契约都不签让我离开,连我的名字都没问,不怕我拿了钱就逃跑吗?”

    “如果你逃走了,后悔的人绝不是我,也证明你我之间没有缘分。”

    “你可真够自恋的……哼,虽然你这么相信我,证明你非常有眼光,但我可是职业的,契约已经拟好了,给你。”

    少女拿出一张羊皮纸,上面写了她答应被雇佣十年的内容,最后落款处写上了名字。

    罗丰瞧了一眼:“艾玛?泰斯塔罗莎,以后,我便称呼你艾玛了。”

    “嗯,从今天起,你便是我的雇主了。”艾玛点头后,略显犹豫地问,“你不问我把那笔钱用在哪里了吗?”

    罗丰道:“那是属于你的雇佣金,你想用在哪里,都是你的自由。”

    “你果然是个怪人,”艾玛再度确认了这一点,“不过,让雇主安心是我的责任之一,所以这件事我不会对你隐瞒,那些钱我全捐给玛利亚孤儿院,我就是那里出身的——你可别因此就同情我,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哪里可怜。”

    罗丰同意道:“你有一个像母亲一样关心照顾你的嬷嬷,还有一群更胜亲人的兄弟姐妹,确实比这世上的许多人要幸福得多。”

    “你怎么知道的?对了,你是一名会预言术的魔法师,我的情况肯定逃不出你的掌心。”

    在不知情者眼中,会预言术的魔师就是无所不知的存在。

    “你能理解,我很开心,虽然我倒是没想过自己是不是比别人幸福。”

    艾玛很讨厌别人因为她的出身就来同情她,但罗丰不仅没有同情她,反而说她很幸福,这又令她感觉怪怪的,因为她自己也觉得,作为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无论如何都算不上幸福,更别说贫穷而又拮据的童年。

    通天古书揭露道:“因为这家伙的童年比你惨多了,你没有的东西,他也没有,你有的东西,他还是没有。”

    艾玛一愣,没想到竟是这等缘由,心中顿时泛起异样的情绪……

    “你要同情我吗?同情一个挥挥手就能杀死你的强者?”罗丰开口问道。

    艾玛又一愣,对呀,无论怎么看,自己好像都没有资格去同情对方?对方随便扔出来的一笔钱,她一辈子都未必赚得到,一个最低阶的盗贼想要同情一个不管到哪里都能得到礼遇的魔法大师,这就像是一只兔子要同情一头狮子,说出去只怕要让人笑掉大牙。

    一时间她给弄糊涂了。

    “这小妞果然是个笨蛋,你真要选她,不考虑换个人选?”通天古书依旧不看好。

    “又说我是笨蛋,”艾玛气得鼓起了脸,“话说之前我就很想问了,这个说话的讨厌鬼是谁啊?怎么看不见人,难道施加了隐形术?”

    罗丰拿出通天古书道:“就是它在说话。”

    艾玛狐疑道:“你不是在骗我吧,一本书怎么可能会说话?”

    通天古书主动跳出罗丰的掌心,迎面敲在艾玛的脑袋上,并说道:“本大爷不仅会说话,还会打人。”

    “可恶啊……这笔账我记住了!”艾玛捂着额头,狠狠道。

    通天古书哪会将她的威胁放在心上:“我期待着那一天,不过就凭你笨蛋水准的资质,估计就算修炼一百年,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所以还是趁早死心吧,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希越大,失望越大。”

    艾玛可不认为一本书有多么厉害的本领,不过要报仇,也不急在一时,将来有的是机会,现在权且记在心里。

    女人可都是非常记仇的,女孩子也一样。

    艾玛询问道:“我们就这样出发吗?要不要雇辆马车,反正你不缺钱。”

    “再等一下,马车和车夫很快就来了。”

    罗丰刚一说完,就见一辆装饰豪华的四轮马车从旁驶来,稳稳的停在两人的面前。

    这辆马车的底盘上篆刻着魔法纹路,却是一道风系术式,用来减轻马车的重量以及减震,哪怕行事在凹凸不平的泥地上,也可以保证车厢里的人感觉不到任何抖动。

    负责拉车的则是两匹格外健壮的黑鳞马,这是一种拥有亚龙血统的魔兽,虽然血脉非常微薄,但也弥足珍贵,单匹的价格在五万金币,它不仅耐力持久,还能喷吐火焰,尤其身体上披着坚硬的鳞片,防御能力不亚于那些披了重甲的战马,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的好东西。

    艾玛还没来得及惊叹,驾马的车夫便从马车上下来,对着罗丰单膝跪地,并将一只手放在胸口,用无比标准的管家礼仪道:“主人,您忠实的仆人暗鬼,向您报道。”

    说话者正是暗师鬼君,在鲁里亚王都逛了半个月的他,也变得人模人样,一身笔挺的黑色礼服,系着白领带,戴着白手套,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透着笔直刚硬,简直就是管家教科书上的完美再现,完全挑不出瑕疵,不管是谁看见他,都会觉得他是一名常年服侍大贵族,有着悠久历史的管家。

    而且,不同于罗丰能控制体内的气息,被强行拔升境界的暗师鬼君至今仍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偶尔从他身上泄露出来的细微气息,就令旁人为之动容。

    “好强大的气息,这个人至少是黄金阶的实力,甚至英雄阶也不无可能。”

    “开玩笑吧,一名英雄阶的职业者,做王国的军团长都绰绰有余,他居然给人当管家,他服侍的家族是何方神圣,总不会是哪个国家的王室皇族吧?”

    几名看守城门的卫兵议论纷纷,投以好奇而又小心的视线。

    暗师鬼君对此毫无感应,完美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瞧不见半点过去的猥琐劲。

    其实不难理解,因为在这方世界里,界王境的他已经是最巅峰的存在,哪怕对上亡灵主宰,也有不低的胜算——当然真要对上了,他肯定得让手下小弟们先上,自己在一旁偷偷阴人。

    既然在这个世界,没人有能力威胁到自己,暗师鬼君自然而然就有了“强者”的自觉。

    他听着别人的惊叹和评价,心中暗爽不已,过去因为常年跟着罗丰,对上的都是那些超阶的强敌,令他不得不装孙子保命,如今终于能威风一把,当一回大爷。

    这才是我要的生活!

    暗师鬼君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