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朋友!!

至尊千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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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中飘散着淡淡的感动气息。

    凤十一,这个为凤家鞍前马后了一辈子的老人,在此刻老泪纵横。

    宋轩儿则别过头去,眼眶之中有水雾弥漫。

    骆玉笙还是那副孤傲的模样,但是他心底的触动,何人知晓?

    南宫允则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看了眼凤朝歌,说道:“凤朝歌,以前那些破事儿,你要是大人有大量,就他娘的像个男人一样不去计较,我南宫允对不住的地方,以后有机会,我把这条命搭上,也绝对不会皱一下眉头。”

    凤朝歌听着,心底升起一丝异样的感触,因为性格的原因,他凤朝歌从未去重视过亲情,若说有,便是那个跟他一辈子相依为命的母亲,只是母亲,现在却落在了荒族的手中;他也从未去重视过友情,不会搞人际关系,若说有朋友,只有那个公孙傲,想一想,他凤朝歌活了十六年,还真是失败得一塌糊涂。

    他看了眼南宫允,骂道:“那那条贱命,谁稀罕,我们既然能够在处处危机的大荒活了那么久,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死去。”

    “好,就冲你凤朝歌这句话,以后雪琉璃就是你的了,老子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争。”南宫允豪气干云的说道。

    “砰--”

    宋轩儿一脚踹在南宫允的屁股上,这家伙一脸尴尬。

    凤朝歌很认真的看着凤凰,双手扶住她那单薄的身躯,坚定的道:“姐,以前我错了。我是凤流华唯一的儿子,你是凤流华唯一的女儿,虽说同父异母,但是以后,我绝对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对你。我凤朝歌以前不是一个懂得担当的男人,心胸狭窄,并且眦睚必报,但是我知道以后应该怎么做了,现在,我们就回去。跟凤家共存亡,要死,咱一家人死在一起,黄泉路上也有个说话的伴。”

    不知为何,看到这一幕。凤十一伸手抹了把纵横的老泪,拍着凤朝歌的肩膀,就像长辈一般,有些欣慰的说道:“好,好,凤家男儿,本就应该有所担当,若是风老九还活着。应该当浮一大白,我知道,你既然能够这样想。证明你已经长大了,凤家,有希望咯,人呐,谁不会犯错,关键是要学会从错误之中站起来。不经历一些事情,谁会改变?一家人。以前所有的不快,都要全部甩掉。家主看到,也会很欣慰的。”

    “是我对不起姐了。”凤朝歌说道。

    他的脸上,没有丝毫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做作,有的,是内心最深处的真诚。

    “不。”凤凰擦了擦眼泪,立刻说道:“不能回去,父亲这一次叫我来大荒,就是要你一定要进入大荒最深处,说那你有你想要的东西,只有你拿到了那件东西,才能够拯救凤家,才能够有希望从荒族,救出二娘,现在家族之内,父亲跟那些族中元老还能够顶得住,再说青云镇之外以前受过凤家恩惠的家族,也出手相助,父亲不死,凤家便还有希望,但是要想彻底度过难关,你一定要进入大荒最深处。”

    凤朝歌眉头轻轻皱起,有些不解的问道:“凤流华没有说大荒最深处有什么?”

    凤凰摇摇头,而后说道:“没有说,他只说,镇魂锁会给你正确的指引,拯救凤家,救出二娘,你才是最关键的一环,固然危机重重,但是父亲相信你。”

    凤朝歌怔了怔,真正进入大荒深处,是何其的凶险,大荒之内不仅仅有千年蛮兽,更有一些可怖未知的凶禽,只是他们还没有真正意义上走入大荒,没有跟那些隐藏在大荒深处的危机相遇,十万里大荒,何其广袤,何其凶险?再说之前进入大荒深处的至尊老祖,雪狂龙,蛮神,剑仙人以及孤独无敌,要想虎口夺食何其艰难。

    “还有,父亲叫你,如果能够找到血族,那么更好。”凤凰补充道。

    轰--

    凤朝歌浑身一颤。

    血族?

    那个荒村里面的血族?

    只是血族的老族长将他们传送到迷失之地之后便没有现身,他根本不知道血族在哪里,根本不知道荒村在哪里啊。

    南宫允,骆玉笙和宋轩儿等人,显然在荒村的记忆都已经被老族长抹去,那么除非血族能够自己现身,不然凤朝歌还真找不到血族的栖息地。

    “十一叔。”凤朝歌突然脸色凝重的看着凤十一,整理了一下措辞,说道:“你带着我姐,先离开大荒吧,这些事情我会去做,既然凤家暂时还不会倒下,那里应该还是安全的。”

    “不,我跟你去。”凤凰突然说道,语气很倔强,还真是更凤朝歌是一个父亲生的,倔强起来像头蛮牛。

    “家主的意思,是找不到你,我们就从清水河转道进入樊城,那里有家主的老朋友,能够护得了小姐的安全,既然已经找到你了,不管多么凶险,我这把老骨头,怎么可能做逃兵?”凤十一很郑重的说道。

    凤朝歌眉头轻微的皱起,而后看向南宫允、宋轩儿以及骆玉笙,说道:“想必你们也都清楚,大荒危机重重,这件事已经属于我凤家自己的事情,你们不必再趟这趟浑水。”

    “凤朝歌,你混蛋!”

    宋轩儿突然朝着凤朝歌怒吼道,怒气冲冲的转身就走,足足距离凤朝歌十米开外,留下了一个背影,在风雨之中有些凄凉。

    呃?

    凤朝歌愕然。

    然后他将目光投向南宫允和骆玉笙。

    “别那么看着我,我南宫允虽然说在家中金屋藏娇,但是以我杀手世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不愁没女人,反正在青云镇都淡出鸟来了,我自然不会回去,要回去你自己回去,魔族圣主那混账东西不给我宝贝,我就自己去大荒最深处寻找,我可不是为了你凤朝歌才进大荒,别整得自己多伟大似的。”南宫允说道。

    “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反正已经培养出默契了,大荒男儿,没有那么多讲究,也没有孬种,我骆玉笙不自量力,但是也绝不会走。”冷傲孤僻的骆玉笙开口说道,语气很坚决。

    凤朝歌浑身一颤,看了眼正在远处生闷气的宋轩儿,然后又看了眼南宫允和骆玉笙,轻声道:“谢谢...”

    “矫情!”南宫允白了一眼凤朝歌。

    “罗嗦!”骆玉笙冷漠的说道。

    “无聊!”宋轩儿转过身来,看了一眼凤朝歌,继而说道。

    凤朝歌只感觉一股暖流流过心底,这是种异样的感情,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情,或许应该叫做友情吧,而眼前这几个人,是不是应该叫做--朋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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