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诗文与格物

郁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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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继冲带着众人到了路边的草亭坐下。

    “听说唐中主有重瞳子,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德明一愣。李璟第六个儿子叫李煜,七月初七生,今年十二岁。生下来一只眼睛就有两个瞳孔。六岁开始换牙,又生出了骈齿。加上这孩子十分聪明,所以很多人都说这是圣人之资。

    李璟的长子李弘毅已经十七岁了,为人沉勇,好武,不爱说话,脾气暴虐。

    李家从李昪开始,都喜欢文学。因为以宽厚得了王位。到了李璟时,对这个大儿子不太满意。加上这个时代当皇帝实在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唐末以来,每一任皇帝不超过十年,大多横死亡国。所以李璟在即位后就定下了兄弟承国的规矩。实际上李璟自己可能更加喜欢当一个学士,而不是皇帝。即位的时候就想把皇位让给三弟李景遂,因为大臣们坚持认为不合规矩才作罢。

    但是随后将李景遂定位皇太弟,把以前自己当太子时候的所有属官和衙门全部给了这个弟弟。

    只是这个李景遂和李璟一样,也是好诗文,而不好从政。生性纯良恬澹,好听了叫有君子%,之风,不好听点,就要暗弱。

    偏偏南唐君臣就认为这样的君王才是好君王。

    李煜则更甚,加上天生异相,被大多数人认为更适合当皇帝。

    这让已经懂事,而且颇有大志的李弘毅作何感想?要知道按照规矩,这个皇太子,还有未来的皇位本来就是他的啊。

    于是李弘毅更加孤僻,每日习文练武不停。对这满屋子的文弱书生更加不耐烦,经常欺负弟弟。

    李璟为了保护李煜这个更加像自己的儿子,封李煜为安定郡公,留在身边。而把李弘毅封为东平郡公,直接赶到南昌去了。等到李璟即位,封李景遂为兵马元帅,李景达为副元帅。而李弘毅留守东郡。

    到了封李景遂为皇太弟,又害怕李弘毅在东郡势力渐大,直接迁润州,封了一个燕王以平息李弘毅的不平。

    但是这个李弘毅真的就那么不堪吗?

    反正韩熙载喜欢这个李弘毅,认为他有北人之风,作风强健,是个好君王。反而是其它的这些被认为是君子的人没什么出息。

    韩熙载瞧不起这些文学之士,瞧不起那些耍阴谋诡计的人。以至于韩熙载当了秘书郎,主太子东宫的时候,并没有认为有什么高兴的。因为这样的君王,何时才能让他领兵扫平中原?也许永远也不会,因为他们看中的只是江南三十五州的富贵与繁华。

    所有人都不喜欢李弘毅,但是韩熙载喜欢,所以教的就多。

    这让李璟有韩熙载与李弘毅结党的顾虑,一直不给韩熙载很重要的职位,现在直接贬到宣州徐知证那里。

    这就是韩熙载和李弘毅的可悲和郁闷的地方。

    现在高继冲问的正是韩熙载和德明这些志在中原的人心中那根刺。让德明心里非常不舒服。

    “小公子认为诗文能够得天下?”德明的话很犀利。

    看不清高继冲的表情,不过向往高继冲没有惊讶,还是在笑。

    孙光宪有些不堪了,因为孙光宪还是认为自己是个文人。

    “诗文虽然不能得天下,但是作为君王应该有仁厚之心。仁可以得天下。”孙光宪辩解道。

    德明便不说话了,话不投机半句多啊。德明终究是一个和尚,他不是韩熙载,要是韩熙载肯定会冷嘲热讽一番。以韩熙载的文学才能,也确实有这个资格和能力。

    “且不谈诗文和君子之仁。重瞳我不知道,但是生有骈齿,说明这个人天分和资质都是人上之选。”高继冲笑道。

    “骈齿与牙弓骨有关,当初古人茹毛饮血,不会生火,需要用牙齿撕咬,所以牙弓就大。那个时候虽然吃肉食,但是连肉食里面的寄生虫也吃进去了,而且也不好消化,人的体质很弱,三十来岁就是老年人的。后来燧人氏学会了生火,人们开始生火。再后来有巢氏学会了搭建住所,经过女娲氏,太昊伏羲氏,少昊金天氏,三皇五帝以来,人们逐渐发展到了今天。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所以牙弓越来越小。身体也越来越好,寿命越来越长。牙弓小,就容易生骈齿。”

    “喔?”德明就好奇了。

    众人也都好奇地看着高继冲。

    这番言论有些像小孩子的语言,因为高继冲一边说,一边摸着自己的牙弓,声音也很调皮。

    但是这从古人到三皇五帝,一个小孩子以开玩笑的方式一一道来,还颇有条理。这就不是普通人能都办到的了。

    德明也笑了:“唐中主的第六子,郑王李从嘉确实是重瞳骈齿。”

    “他比我大,还是小。是哥哥还是弟弟。”

    “比小公子要大几岁,今年十二岁了。”

    “那就是哥哥,十二岁,已经封为郑王了啊。”

    “那还是不如小公子,小公子小小年纪,编撰的农书已经颇有可观。”德明拿出来的是一本《白叠子》,还是最早用双层黄纸印刷的。“听说白玉仙纸,也是出自小公子之法。”

    高继冲笑得身体发抖:“哪有,是他们硬安到我身上的。我调皮一点,想要什么东西,印书局的姐姐和匠作坊的师傅们都尽力帮我去弄。哪里是出自我的法子。”

    高继冲笑道很随意,平和,很有感染力。

    “不过这纸张褪色之法确实是小公子先提出来的。”孙光宪笑道。

    “那只不过是好玩弄出来的。我不喜欢读诗文,所以觉得能够读诗文的哥哥姐姐都好厉害。听说李从嘉那是连很多典籍都能够通读的了。我见到就头疼。”高继冲的话很天真。

    “只要小公子勤奋,看得多了,自然就懂了。”孙光宪勉励道。

    “我的病好了,过几天就去蒙学读书,先生教我什么,我就读什么,才不听你这个坏老头的。”高继冲开孙光宪的玩笑。

    孙光宪也不生气,缕着胡须笑。

    德明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小公子最大的优点就是无拘无束,不像李家,因为太多规矩把那些孩子们限制得死死的。

    “小公子这么聪慧,只要肯学,都不是难事。”德明笑着奉承了一句。

    “我可不聪明,经常被姐姐骂不开窍。”高继冲扭头看身后的王婉容笑着说。

    德明就起身恭敬地向王婉容鞠了一躬。

    “见过仙子,仙子治痘之法,功德无量。听说仙子道术高深,曾经在观海阁讲格物论,可惜贫僧没有机会听道。”

    “世间传说很多是不可信的,我不懂道术,格物论实际上也不是道术。先秦诸子都有涉及。道家和墨家为先,佛家后来居上。大慧一行禅师就精通历象数学和阴阳五行之学,编制《大衍历》,设计黄道游仪,水运浑象。观测日月五星的运动,测量恒星的赤道坐标和对黄道的相对位置,以南北日影较量,用勾股法算之,得出日影一度三百五十一里八十步,北极高度相差一度。所谓格物之高深,极致就是天文。我只是知道一些皮毛而已。”

    王婉容一笑道:“我懂的一些浅薄物理知识,很多都写进蒙学的教材里面,那不过是小儿之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