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天地家国

宋象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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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第一缕阳光落在了蛮荒的草原上。

    冬日的蛮荒,一片荒草,无边无际。

    有些萧瑟。

    可是当阳光落下之后,就像是一幅缓缓打开的画卷一样。

    一片金黄。

    阳光出来了。

    草原上渐渐有人。

    一排一排的木屋坐落在山脚下。

    密密麻麻的。

    早晨起来,有孩童的哭闹声,也有大人的拌嘴声,有咳嗽声,有说笑声。

    有洗漱的声音。

    有炊烟袅袅。

    给静宁的画卷增加了许多生动活泼。

    这一瞬间,好像又回归了和平时代,并没有战争,也没有逃难,只是醒来了,开始新的一天的生活。

    远处有牛羊声,还有马嘶叫的声音。

    马蹄声“踢踏踢踏”的靠近。

    马背上一个面色通红的女子,额头微汗。

    前额的那微卷的头发都一缕一缕的,打起卷来形成一个个圆圈,像是头上的发饰。

    女子并不在意,她圆脸,麦色的皮肤,矫健的腿,个子也很高。

    她骑马到跟前,翻身下马,快步走到一个抱着孩子的女子面前。

    “三娘,小虎没有闹你吧。”

    “好着呢, 我们家小虎乖的很,你这么早就出去训练了,可要注意安全。”何英女一边说一边把怀里的孩子递过去给她。

    一只手还捏了捏孩子的脸蛋。

    她虽然也是贵女,如今逃离故土,也就像是一个寻常妇人了,连带孩子都自己动手。

    而朝虎贝来到蛮荒之后,表现很出色,刚刚加入了蛮荒的护卫队。

    蛮荒这边没有排斥他们,但是也没有无条件收留他们,每个人都需要劳动付出,才能有所得。

    一路逃难,他们人心惶惶,路上也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过谁都管不过来了。

    可是到了蛮荒,安定了下来,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反而显示出来了。

    都要一一梳理,都不容易。

    朝虎贝加入护卫队之后,何英女的地位高了许多,在家也安心一些。

    很多家庭都是如此。

    朝虎贝把孩子接过来,喂了孩子之后,两人一起结伴去学团。

    和学堂区别,学团是专门组织起来给他们这些荆国来的外来人口识字的地方。

    荆国人其实有些奇怪,他们只是难民, 逃难过来,有一口吃的就不错了,有地方落脚已经算是谢天谢地了。

    可是蛮荒居然要教他们识字。

    早上识字,下午才能干活。

    据说他们所有蛮荒人都是如此,都识字。

    荆国人当中也有会识字的,何英女和朝虎贝都会,她们被提拔成为学团先生。

    学团先生有蛮荒的本地人,也有荆国自己的人,混杂在一块。

    这种生活,让这些逃难的难民们都有点怪异,像是做梦一般。

    早上识字,下午干活,甚至有的人觉得比她们在荆国过的还好,还充实。

    如果不是惦记着还在后方的父兄丈夫孩子,也许这样的生活,就是战神保佑下的美好生活了。

    朝虎贝背着吃饱的孩子,让三娘把孩子给她绑好,然后去学团。

    实际上孩子睡着了,也可以放下来,但是过去的经历,让他们都害怕了。

    孩子放下来,说不定就被偷走,谁知道孩子会经历什么,她不敢想。

    朝虎贝宁愿自己累一些,也要背着。

    到了学团,实际上也就是一个有遮挡的大亭子。

    大家都席地而坐。

    手上拿着捡来的树枝,就在面前的一块沙土练习字。

    最开始大家还有些不好意思,有点别扭。

    不过习惯了又觉得这样很不错,尤其是一群人一起读书,很是隆重。

    大家觉得跟一起去寺庙朝拜是一个意思。

    对文字,他们向来是尊重的,只是不知道自己可以学。

    很是珍惜。

    每天教的内容是有定式的。

    他们从最基础的字开始认。

    但是认什么字,也是有定式的。

    朝虎贝背着孩子,过来取教材。

    平日是一个戴着面具的女子给他们送过来的,朝虎贝知道她,她是蛮荒护卫队的首领,十分厉害。

    也是她看重了朝虎贝,让她进了护卫队。

    朝虎贝十分兴奋,没有想到蛮荒居然这样开放,连女子都可以是首领。

    而这片土地据说是属于熙国皇后神佑公主的,也是一个女子。

    她每次见到蓝首领都有些激动。

    却也很期待。

    不过,今日她等了一会,居然不是蓝首领来送教学的东西。

    来的也是一个女子。

    等到朝虎贝见到那女子,第一个想法就是:狐狸精。

    那女子太美了,浑身上下的感觉,如同那成熟的瓜果,甜的发酸的感觉。

    腻又清甜。

    举手投足却又十分大气。

    两种很矛盾的感觉。

    但是总是让同为女子的人,似乎第一眼就很敌视。

    “你是朝姑娘吧,我几个孩子和你相公都是同窗好友,今日过来,看看你,非常时期,大家条件都很艰苦,请不要介意。”

    洛无量开口道,看着她背后背着的孩子,眼神有些歉意。

    “蛮荒刚接纳这么多人,做的还不够好,不过我可以和你保证,今后你的孩子一定是可以在这里的草原跑着玩耍的,你不要担心,我几个孩子都是在这里长大的。”

    朝虎贝听到这话,长久以来,一直很坚强,大大咧咧,风吹雨打都不怕,似乎天塌下来都能顶着。

    可是这一刻,她却落泪了。

    泪珠又急又多的滚落出来。

    “只要孩子能平安活着,就好。”

    这是她真的想说的,因为一路过来太艰难了,她不敢病不敢受伤不敢死,她怕她死了,孩子就没有人照顾,怕这个孩子长不大。

    他这样小,这样干净,他应该健健康康的长大,他不该经历这些风雨。

    洛无量拍了拍她的胳膊,递给她一块木板,这是今日要教的内容。

    朝虎贝接过来,然后看到木板上挂着一个小铃铛。

    “细在孩子的手上,我们白骨山上的孩子都有。”洛无量笑道。

    她身后跟着瞿柒,瞿柒抱着鹿昭福。

    鹿昭福胖乎乎的胳膊手腕上,也带着一个铃铛,他摇晃胳膊的时候,那铃铛就会响。

    他傻乐呵的摇着手,阳光下,笑的口水流个不停。

    朝虎贝没有拒绝,干脆的道了谢。

    “若是我夫君能回来,到时候让他再谢谢你们。”

    朝虎贝转身回去。

    后背背着的襁褓,凸起来,小孩的脑袋歪在她背上睡的很熟。

    她又落泪了。

    因为她不知道她的夫君能不能回来。

    泪水滴在她手中的木板上。

    木板上排列的字,天,地,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