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六十七

夜幕下的卡多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67书吧 www.67shu.net,最快更新[综]重生报社工作室最新章节!

    六十七一碗红烧肉(八)

    李博详细地讲述了云胭脂是怎么虐待李素的,事件的起因经过发展结果他一一描述,听得在场所有人都心里发寒,眼睛发红……就算是再理智的人,也要因此而胸中翻滚起波涛,胃里烧灼一般疼痛……这是他们不能想象的恐怖,而它却真实存在……存在过。

    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说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的。

    所谓的正常人是真说的正常人,人本性趋利避害。为了趋利避害抓了个不认识的人送死的不叫正常人,叫坏人。损人不利己的呢就比坏人还完蛋,叫恶人。而损人不利己还被发现的呢就比恶人还愚蠢,叫膈应人。

    元腾达就是个坏人,云胭脂就是个膈应人,而李博是真真儿的恶人。

    这一下子三类型的经典坏蛋都凑齐了,也是不容易得很。

    不过不容易虽然是不容易,只是好在,恶人这会儿是为了自己来跟另外二人打擂台,也更是打得热火朝天,让人不忍直视。

    华夏从古自今法律之中都有一条不入明文不过明路的规定,那就是“先撩者贱”。

    “先撩者贱”可以衍生出好多规定,古时候男人若是要对女子不轨,女子失手杀了男人的那不叫杀,那叫“贞洁烈女”——当然这男人断然不能是她的亲人,否则就是她的错了;古时候还有“不杀不孝不孝不杀”的说法,便是儿子为老子报仇,那叫孝子,虽然说也要判刑可还要褒奖,并且量刑有所放宽;古时候还有给儿子报仇的也会酌情轻判……而现在则有了几个新的名词体现了这件事:“正当防卫”,同时,又有个“激愤杀人”跟“义愤杀人”。

    虽然前一个经常会因为律师的一张嘴被判成了防卫过当,但总归不会太重。而后两个虽然有时候会被判死,但大都是死缓。

    这就是“先撩者贱”的终极体现了。

    因而,在法庭上,云胭脂也面临着大家的“激愤挑衅”——毕竟找茬的人大都是守法的正常人,杀人一事,那是断断然不敢碰触的,唯逮着云胭脂骂一骂,让她的恶行邻里皆知罢了。

    于是,不管元腾达怎么将之归结为网络暴力,可是李博的一番叙述就等于坐实了云胭脂挑战“社=会主义道德底线”。

    再者,华夏还有个道理,叫做“法不责众”。

    何况其中也不知怎的,还夹杂了一些少数民族,那一个个义愤填膺的模样,真叫法官头疼。

    最后,这件事也不得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但是大家都被罚了款,又不能离开原籍好几年,还有社区劳动等规定,其中几个比较闹得厉害的,终究是进去了,但仍旧是缓刑。

    案子判决下来,云腾达知道自己完了。

    他没能成功地逆转局势,让云胭脂昂首挺胸走出法庭,也没能让那些暴=民吃大苦头,于是他就等着吃大苦头了……没有所谓的“舌战群儒光环”庇护,元腾达再搭配上他这样的三观不正……那以后就真的是没什么路可走了……

    除非……

    他转了转眼珠子,盯准了另一个案子。

    那个案子看起来话题性更强大一切,他决定舍弃云胭脂转投另一个案子的怀抱——也许,他以后就成了“名誉侵权”案子的领头羊了呢?

    这样想着,元腾达也总算是略略放心了,只不过他看中的另一个案子也不会如他所愿就是了,毕竟,婚内出轨逼死原配这种事情,走出门被人戳脊梁骨还好意思告人的生物,绝对是没多少脸皮的。

    没有脸皮的人,大都会在事情闹开的时候,把锅丢出去。但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元腾达的未来如何,毕竟需要他自己去努力。

    而云胭脂的现在,就显得不妙了起来。

    *******************************************

    王母坐在沙发上,从观景窗里看着人间发生的一切,看到这里时,她一拍大腿,猛然大笑道:“哎呀呀,这可真是有意思极了!你们快来瞧!”

    众位反派全都聚拢了过来。

    他们把这事情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最终不禁汗颜。

    尼尔-凯富瑞一口意式咖啡喷了出去:“这真是太……”

    “我觉得我已经弄懂了华夏人的一句话——”艾瑞克-兰谢尔咽了咽唾沫,艰难地开口。

    “diewhyyoutyr……”洛基说着,还用权杖在空气中画出了这几个字母——大写的,将之排列好,推到了观景窗的顶端,牢牢挂在云胭脂的头上。

    塞勒耸耸肩。

    这种女人就跟克莱尔一样,其实跟她毫无关系的事儿,她就能自己凑上去找事儿,于是她……理所当然被他开瓢,发现了不死的秘密。

    克莱尔,塞勒世界里的女英雄,一个不会死的女人……或者说女孩。

    实则,正因为她的不会死,所以她才会不停作死,与这个云胭脂真的是相差悬殊,云胭脂不仅是会死,还是会死得透透的那种。

    而观景窗里的云胭脂现在就恨不得去死。

    她儿子被当成了“大义灭亲”的英雄,她却因为虐待女儿而被所有人鄙视唾弃辱骂……原本这事儿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可是打了官司之后呢。它就如同插了翅膀一样,飞向了千家万户。

    云胭脂没弄明白,她自己生的孩子,弄死了就弄死了,关这些外人什么事儿,真是吃饱了撑的,一群神经病。

    她更没弄明白,自己一直以来都看重爱重的儿子,怎么就忽然之间变了脸色,对她恨得牙根痒痒,好像是她毁了他的一辈子似的……真是儿女都是债啊!

    她哪里知道,她自己在作死,李博在作死,那个说要帮她的元腾达也在作死,三个真正作死的人碰到了一起,怎么可能不死?

    辛彤在其中只是起了推手作用。

    她让伏地魔找到这一家人,因为医药费跟这一家人挂上钩,紧接着就找到了学校里对这件事最为关注的那个学生,再利用为了炒作话题而什么都不顾的记者将话题炒热……她本来没打算说有元腾达这样的人来将这件事推高,可是谁让他自己作死呢?

    再就是李博自己了。

    李博这样小时候被溺爱,成长路上落差很大,长大了还很中二很自私的人,最容易被人蒙骗,而辛彤就是蒙骗他的这个人。

    说实话,谁小时候没做过清华北大哈佛剑桥梦呢?

    但是初中梦不醒高中也该醒了,高中梦不醒大学时候也该醒了……而李博没经历过高中大学,他到现在梦都没醒,觉得自己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哈佛剑桥都是云胭脂的错,因而,他才会去作证……因而,他才会现在在家里狠狠地甩云胭脂的耳光。

    “小博!我是你亲妈!”云胭脂大吼,眼泪也噼里啪啦往下落。

    “你是我亲妈你就没有错?”李博冷笑,“你是我亲妈你就是个人啦?我这叫歹竹出好笋,你这个烂竹子生出我来你就是上辈子烧高香了你!”他又一脚,踹到了云胭脂的肋骨上,“都是你,都是因为你,我没能考上博士后!”

    云胭脂大哭。

    “要不是你把小素素弄死了,我现在好好儿的呢!我能考上博士后,我能娶到范冰冰!”李博想到这里,就不仅仅是抓狂了,“我娶不到范冰冰都是你的错!都是你的错!”

    他没能娶到范冰冰,可真是云胭脂罪大恶极。

    云胭脂蒙了。

    李博又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提起来:“你自己看看你这张老脸!我要吃要喝要钱,我得买房买车,你能给我什么?你能给我什么!人辛彤姐,你瞧瞧人家!人家闺女一天上八门课,小小年纪就已经是钢琴六级了!还有舞蹈,也是六级。还学腐文,那一口腐国话,哇啦哇啦的说得特带劲儿!”

    云胭脂听到“辛彤”这个名字,顿时一抖,眼睛蓦然睁大,看着李博……她的嘴唇颤抖,半天也没能说出半个字来。

    “怎么?你不信?”李博冷笑。

    她摇摇头。

    辛彤……辛彤!

    这个名字本来就让她心惊肉跳。

    辛彤……以前,是她的邻居。

    她还记得以前辛彤总是给她那个闺女一些吃的,然后她就当着辛彤的面儿打她,把她打得遍体鳞伤,有一次把她打得屎尿都出来了,肮脏不堪……辛彤竟然没嫌弃!?

    那时候,她恨不得能把辛彤也给打一顿。

    她的孩子,爱怎么打就怎么打,打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辛彤这个人,简直多管闲事!

    她还报警,还告诉居委会……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让云胭脂讨厌……而现在,辛彤结婚了,有孩子了,孩子也叫素素……孩子还学那么多东西,还……那么优秀……而她的素素死了,坟头儿都被她扒开……扒开之后,里面的小骨头也没剩多少,被她抓着丢到了一边……乱坟岗就该是乱坟岗,埋什么埋,谁家没成年的孩子会埋起来哦……

    思绪飘远,云胭脂是被另一通痛打给拽回来的。

    她再看着,眼前的儿子手里举着的,是一根皮带。

    “别想出门给我丢人现眼,你就在家里呆着吧!”他狠命一甩,皮带抽在云胭脂的脸上,抽出了一道血痕。

    就在这时候,门口传来辛彤的声音:“小博,让素素把这个给你放屋里吧!”

    李博谦让了几句。

    云胭脂艰难地挪动头部,看着门口逆光站着的小女孩——她洁白娇嫩,漂亮的衣服衬着她可爱的红润的面颊,那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好似会说话。

    她……有些……眼熟?

    云胭脂还没能开口呢,小女孩儿走了过来,把背包打开,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小纸碗,在云胭脂不解的目光中,她将纸碗上的盖子掀开,对准云胭脂的脸面,用力泼过去——只有一点点酱汁溅到了云胭脂……她看到了,那是一碗红烧肉。

    “还给你了,我偷吃了你一粒油渣,现在,还给你一碗红烧肉。”小女孩说着,下巴扬了起来,眼睛却盯着她的眼睛,“你且记住了,天道有灵,报应不爽。”

    “我经历过什么,你将十倍奉还。”

    我经历过什么,你将十倍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