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谁来救

肥妈向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67书吧 www.67shu.net,最快更新最牛国医妃最新章节!

    漫天大雪肆虐,呼啸的北风卷着大批雪粒,好像是铺天盖地,要把整个世界毁灭的趋势,血腥味在风雪里弥漫开来,让一切静止的物体能深深地感受到骨子里冒出来的寒颤。

    马维刚睁开眼,见是两把刀对自己头面上劈来,急忙在雪地里滚了几下。与此同时,他看见了围住在他主子周围的人,一样是举起刀打算杀无赦的样子。

    “三爷!”马维急喊一声。

    朱璃一个激灵,从冰冻的雪地里醒了过来,把身上抱住自己的李莹推开,同时跃起向后撤。

    “你们疯了吗?三爷是皇上的钦差!”马维提着剑飞到了主子面前,不可思议地喊道。

    什么皇帝的钦差?他们的主子只有一个,是护国公。再说了,皇上的人,都把他们主子逼到这个份上了,他们的主子还能继续死心塌地给皇上做牛做马吗?

    朱璃、马维一块抽了口寒气,眼看围住他们四周的士兵,根本都不把他们当一回事。李莹直接躲到了朱璃背后,双手扯着朱璃的衣物,小声说:“三爷,快走吧。”

    走?这会儿形势不好,走是应该的。

    可是,一旦一走,她——

    朱璃两眼眺望过去,见远处白雪皑皑,风雪弥漫,早已不见了那人踪影。她到北燕去了,被那个男人,带走了。可能是,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三爷!”李莹紧紧地咬着嘴巴,两只手,纠结成一团。

    好恨,好恨。

    不过没有关系,刚才看李敏那情况,恐怕是气数差不多要尽了。普天下,最厉害的大夫自己都倒下了,怎么办?有谁能比最厉害的大夫更厉害,给自己治病?只要想到这点,李莹心里乐的要死。

    这叫做什么?

    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她那自称妙手仁心医术堪比神仙的二姐,肯定想都想不到自己有这一天吧。

    这叫做活作孽!有那么好的医术有什么用?难道不知道大夫不能给自己治病的吗?活该死了。等李敏自己死了,看跟着李敏的那群人怎么混,都不用混了。

    李莹嘴角微微一勾,仰起脸,看着眼前男子那张几乎完美的玉颜,很冷,冷得像块玉石头一样,可是,有什么关系。要打破这张玉石头,不是没有办法的。她二姐,刚不是在她面前,刚上演了一出怎么抓男人的法子吗?虽然这个法子,她母亲王氏早有对她说过,她大姐也演示过。

    “三爷。”李莹低低的声音,贴在朱璃身后支支吾吾地说,“民女说不定有三爷的孩子了。”

    “什么?”朱璃眉头一皱,聚成一座大山的样子。

    听得出来,他不止质疑她的话,而且,好像不怎么高兴。和万历爷听见她大姐怀孕,和护国公听说她二姐怀孕完全不一样的态度。

    怎么可以没有一点欣喜的模样?

    朱璃的想法很简单,她怎么可能有他的孩子?他们两人都没有洞房呢?

    李莹冷冷地在心里头一声冷笑,脸上却装得无比委屈地说:“三爷,您忘了吗?之前,静妃娘娘为了三爷的婚事以及未来三爷娶妻生子的三爷王府如何整修的事儿,派人到尚书府里征求过意见。民女母亲王氏,接到静妃娘娘的好意之后,让民女亲自带信回静妃娘娘的话。”

    朱璃逐渐地想起了这回事儿,那时,为了自己王府里修路要用到的玉石,静妃主张从北方的商人手里购买。

    刚好,王氏有这个门路,可以拿到比较便宜的价格,并且为了讨好他们,王氏还愿意出一半价钱,为三爷府添砖加瓦。利益面前,静妃哪有不接受的道理。静妃当初接受王氏,原因也在于谁都知道王氏这个人精打细算,很能敛财,听说个人私库的银子,早就超过李大同本人和尚书府了。

    他当时本是不想接受王氏这个好意的,可是,在静妃的游说之下,并且马维等人一样觉得他没有理由不接受。毕竟到时候李莹嫁到他府里,住他的,花他的,现在自己娘家先拿出一些补贴,天经地义。

    如此复杂的情况下,那天马维被他派了出去,他也没有想到有诈,难道王氏还能并且能敢怎么诓他吗?于是,他一个人接到王氏让人使来的口信之后,到了指定的客栈,准备和卖玉石的商人签订最后的协议。

    去到客栈,才发现,王氏没有来,只有李莹来了。李莹是他未婚妻,以前,两人并不是没有过单独会面的机会。他没有怀疑。

    谈生意,难免不了摆宴,在酒桌上来回吃上几杯酒。那商人有意讨好他,努力给他敬酒。最后,他在客栈睡了。主要是那天他白天被就在刑部累了一个白天,晚上再吃点酒,很容易醉倒。

    马维办完事来找他时,在客栈找到他,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是那晚上发生的事。那晚上,三爷对民女的热情,让民女坚定了,三爷其实,还是对民女很好的。”李莹这会儿做女儿态娇羞地说出这个事儿,“之前,民女想着,反正民女这个月要被三爷娶进三爷府里了,所以想着,等进了三爷府里再和三爷说,其实也不迟。”

    马维在一旁听到这些话,已然目瞪口呆。他都惊讶成这样,更不用说他主子了吧?

    这样说,他主子,是没有正式娶这个女人之前,已经被这个女人和她母亲设计了?

    不要怪王氏对三女儿未雨绸缪先策划起这个事儿,主要是,那些日子,李华都看出了自己妹子和朱璃之间的感情似乎有异。于是李华私下里对王氏发出提醒。如果生怕事情有变,不如先下手为强。男人都是这样,过不了孩子这一关的。

    只要李莹先有了男人的孩子,再生个儿子出来,朱璃能跑得掉吗?朱璃想跑,总得先顾虑下孩子。

    朱璃的那张玉颜像是瞬间被风雪覆盖住了一样,根本看不清其中的表情,最终是张开冰唇发出了一声不觉明厉的轻笑:“丈母娘如此厚待本王,实在是令本王受宠若惊。”

    “三爷!”李莹一惊,赶紧辩解,“这事儿,和民女的母亲毫无关系,而且,那晚上,三爷实在是喝多了。民女本想回去,可是三爷不让。而且民女想着,自己终究是三爷的人,能为三爷解愁,民女愿意牺牲自己的清誉。”

    罪名都给他扣上了。他在婚前即毁了她的闺誉。说起来也没有错,女人,如果被一个男人沾过了,能再嫁得出去吗?

    拿自己不检点的名声做威胁恫吓的筹码,如果他到时候突然临时改变主意,不愿意娶她,她带着孩子闹上公堂,让皇室皇上的名声都在天下百姓面前名誉扫地。当初,他可是为了她,牺牲掉了一个女子的名声了,现在,她为了他,不惜代价一定要把他绑架上。

    “莹儿对本王,真是情深意切。”

    李莹抬头,看着他那双冰冷的玉眸里,像是泛起了一丝波澜的样子,心里一动,依靠在他身上说:“莹儿愿意与三爷共生死,否则,不会冒着危险,接受皇上的圣旨一心一意来到三爷身边。”

    “本王从来没有怀疑过莹儿对本王的真心。本王只想,莹儿貌似忘记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本王的眼睛不好,而据说,莹儿的眼睛,和莹儿的母亲与姐姐一样,都不好。到时候,孩子的眼睛不好,该如何是好?”

    李莹猛的咬了一口唇。都是李敏惹出来的祸,非要加害她们母女三个,说她们眼睛不好,害的她大姐都被打入了冷宫里。

    “三爷,其实民女和三爷,在民女的二姐对外说到这件事之前,都还不知道这事,对不对?所以,民女与三爷这个孩子,是老天爷安排的。民女相信,老天爷安排下必定要出生的孩子,必定有他的福气。而且,那到底是三爷的孩子。难道,能因为眼睛不好,就受到三爷的抛弃吗?三爷的眼睛不好,可是皇上从来没有抛弃过三爷。民女相信,以三爷的胸怀,必定与皇上一样,绝对不会抛弃这个孩子的,会更体恤这个孩子的。”

    不得不说,李莹的口才,比李华好太多了。终究来说,李华那时候,是不知情之下,所以,遭受到李敏的打击之后,几乎是猝不及防,当然是毫无防备,因此跌了个惨痛。李莹可不同,眼看了自己大姐的前车之鉴,肯定要未雨绸缪了。这些话,早在李莹心里头盘旋许久了,做好了算计,到合适的机会再拿出来说。现在,正是个合适的机会。

    朱璃心头动了,不是因为可怜眼前这个女子,而是可怜了自己。想自己从小到大的那种因为眼睛不好受人歧视的非人经历,怎么说,都不可能对自己同病相怜的儿子,施与同等的痛苦。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点,朱璃是懂的。

    “走——”朱璃道。

    李莹感觉他的手护住在了他的腰间上,其实,她知道的,在她刚才受袭击的时候,他抱住她摔落在地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管怎么说,都不会抛下她不管的。

    不是因为爱,也是因为这个男人要脸皮,要权,要名声。只要抓住这些,她李莹不算是都输了。

    听见主子发出了一声逃命的信息,马维心里忽然间松了口气。虽然,他不见得喜欢是李莹劝动了他主子逃。可眼前这个形势,他们势单力薄,比他们人多的东胡人都拼命逃了,他们更不能不走。

    只能说,护国公发疯了,不管他们是皇帝的人,不管自己只不过也是皇帝的臣子而已的身份,对皇帝的儿子下了屠杀令。

    马维一步步后退,这或许是他第一次与护国公的亲卫军正面对峙,所以,所谓传言中那些有关护国公的传言,只有现在亲身体会才能知道,原来,传言不是假的。

    眼前,这些人,周身散发暴戾,是从战场死尸堆里爬出来的人才有的气息,确信无疑。他们的眼瞳里,似乎对于朱璃代表的身份地位,都毫无感觉,有的,只有两个字:军令。

    “三爷,你先走。”马维低声道。

    他不能确定了,自己能不能护着主子全身而退。

    朱璃一样,没有想到现在自己想逃,都不一定能逃。没有想到,护国公竟然都不管什么皇帝不皇帝,皇帝的儿子算几根葱的身份了。原来,他想,至多,护国公把李敏从他们手里抢回去而已。或许,在朱隶没有失去理智之前,完全,有可能继续这样掩饰自己。

    呵呵。和皇帝想的一样,护国公造反皇帝的心思早就有了。只是,一直装着,掩饰着。

    不知道她知不知道自己老公逆反的心思?或许知道,如果知道,那就是必定无疑的同谋了,同谋着造反,是逆贼!

    朱璃眸子中忽然闪过一道凌厉:“杀了本王,有什么后果,你们主子能承担得起吗?”

    没有人听他说的话,只要四周围攻上来的人,拿着屠刀,直冲他们三人砍来。李莹发出连声的尖叫。

    许飞云看前面东胡人一片血海,再听背后李莹尖叫声。望着这个失控的场面,许飞云脑门上冒出了一颗颗大汗。

    难怪外人都说护国公是地狱里的夜叉了。护国公疯起来,根本都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了。

    一看,自己身边的女徒弟还要上前去帮着砍朱璃的脑袋,许飞云一把拉住兰燕的手臂。

    “师傅!”兰燕不可置信地叫道。

    来了!

    由远及近的马蹄声,穿破了漫天雪海,从这里奔来。

    辨认出雪海里出现的人,不是敌人的一刻,许飞云差点要给某人跪倒了。好个公孙良生,是终于在最后一刻想到这个可能的乱局了吗?

    从雪海里出现的是魏子昂与其带着一小队跑来增援主子的士兵。说是来增援自己的主子,其实,大可不必。朱隶带着那几百号直奔这里的精锐,可是黑镖旗中精锐中的精锐,这样几百号人,如果都不能解决那点东胡人,有点说不过去。魏子昂和公孙良生一样,一开始更担心的是,朱隶找不到人。

    黑风谷说大不大,但说小不小,地形又复杂,想突然间在暴风雪天气里,找一路人数不多的人马,肯定不容易。

    因此,公孙良生对魏子昂说起了真正的顾虑,更怕找到人的时候,迟了。

    自己主子的脾气是怎样的,到底是在军营里和朱隶从小一块滚到大的兄弟,魏子昂在听到公孙良生这样一说,心头才一惊,想起这回事儿。想当初,朱隶的爱马被流沙吞灭的时候,朱隶大发雷霆,命令全军火力全开,直把那些东胡人赶尽杀绝,急追八百里远。

    可以说,护国公的部队能所向无敌,与主子这样可怕的脾气也是有点关系的。

    朱隶,最在乎自己身边的人,像他弟弟受伤的事传到朱隶耳朵里,朱隶一样是挂心非常。

    重人情的护国公,更令人敬畏。

    可是,一旦朱隶发疯起来,真不是有天下有谁能抵得住的。这个事,与护国公打仗的东胡人最清楚不过的。是怕护国公带兵打仗,但是最怕护国公发疯,这样的传言,早在东胡人里传开了。

    “王爷呢?”魏子昂拉住马儿,没有下马,与许飞云对上眼。

    许飞云长话短说:“我要去追王爷。你来的正好,魏将军,公孙先生应该与魏将军说过了。这里由魏将军指挥比较好。”

    魏子昂经他这话,望到了东西两侧的乱局,二话不说,对身边两个护卫官道:“你们到东面,制止他们,三爷要走的话,让三爷走。”

    抓了朱璃肯定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毫无用处,而且,还会给自己添麻烦。

    最重要的是,抓东胡人。

    魏子昂亲自驾马,直奔西边的乱局。西边的厮杀声,一路响着。

    许飞云拉住一匹没有人骑的马,跃上马鞍,同时从怀里掏出一只玉瓶子,扔给了身边的徒弟:“你留在这儿,不要动气。为师见到你师兄之后,会让你师兄来找你。”

    “师傅。”兰燕接住他扔来的药瓶,刚要再说话,被许飞云一个凌厉的眼神一射,哑了声音。

    “留着条命,以后才能更好的效忠主子,报效主子。大少奶奶,绝对不急于你这一时的表现。何况,大少奶奶现在有王爷护着。”许飞云与徒弟说完这段语重心长的话,一甩缰绳,马蹄急策,是伴随那带路的老鹰,一路去追朱隶了。

    许飞云刚走不久,远处传来声音:

    “三爷!”

    “三哥!”

    郭子达和十爷,在听到护国公正规部队的号角声之后,根本不敢在黑风谷继续恋战,赶紧带人到这后山里找朱璃准备撤退了。

    听见接应的声音,刚好趁着敌方攻线忽然放松的间隙。马维和朱璃同时跳上来身边的马,带着李莹,回头去和郭子达的部队汇合。

    兰燕竖起耳朵,能听见自己人的部队,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应该是从后山开始进攻黑风谷了。想必这次,必定能一举清除这群亡命之徒的余孽。

    只是,需要付出的代价呢?

    地上鲜红的血迹,很快的,被大雪覆盖。夜幕降临的一刻,万物天地,像是进入了静寂。

    刮了几天几夜的北风,似乎在今晚上,有一些宁静了下来。

    曾经有人说,北边的风,是和守护北方的护国公,息息相连的。没有比北风,能更体恤护国公了。或许老百姓的传言是夸张了些,可是,没有基础,何来谣言?所以,事实上,护国公利用天气,制约东胡人屡战屡胜的光辉事迹,是有过不少的。

    现在谷中转好的天气,犹如护国公身边的谋士所料。

    军队入谷,铲除土匪余孽。护国公的指挥营,除了前线带队攻打的一线军官,却俨然都没有入谷。

    公孙良生在督军前线部队进入黑风谷以后,接着回到了黑风谷后面黑镖旗的领地。这里,才是护国公的地盘。

    黑风谷拿下以后,有许多事情需要做,不过,按照护国公身边一群谋士的商议,黑风谷并不需要驻军。因为,只有那群亡命之徒,会稀罕这个天气极端恶劣的地方作为避风港。其余的,比如万历爷、东胡人,对这个地方,其实都毫不留恋。

    护国公不是说放弃黑风谷,只要在黑风谷几个要道设卡就可以了,进入黑风谷这个不毛之地驻军则不需要。

    倒是拿下黑风谷之后,黑风谷里面,龙胜保那些人数十年来靠抢夺积累下来的大笔金银财富,可以拿回来充当护国公军费了。这个,也是护国公攻打黑风谷的目的之一。

    最受益的,恐怕要数老家本来就在黑风谷附近的百姓们,他们,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故乡继续安家乐业。这才是护国公攻打黑风谷的真正目的,得民心。

    恐怕只会衬的皇帝懦弱,或是皇帝心思歹毒,万历爷一定是不乐于见到这个结果的。或许,不到两日,万历爷会下达御旨,说是重赏护国公清剿土匪的行动。继续欺瞒天下说,护国公此举都是因为他万历爷颁布的命令,天下百姓其实该感激他万历爷。

    黑镖旗驻军地里的指挥帐篷里,谋士们与军官们,只要想到这个结果,都会心里实在的不爽一把。事都是他们主子做的,结果,功劳全都是皇帝的。

    这种为皇帝做嫁衣的事,做了不知道多少年了,皇帝懂得感激是好,但是,万历爷压根视他们主子为眼中钉,不止不会感谢他们主子,还对他们主子赶尽杀绝。这样忍气吞声的日子,实在是够了。他们不是朱隶,都替朱隶不值。

    公孙良生掀开帐幕走进指挥帐时,一群人都站了起来,喊:“公孙先生!”

    口气里,都有敬意在。

    公孙良生缓慢的目光,掠过账中一圈人,说:“辛苦各位了。前面军队进入黑风谷之后,有许多工作,尚需依仗各位。”

    话刚落地,众人一脸表情严肃时,帐外营地门口,突然传来一声:“王爷回来了!”

    一群人急忙先后出帐迎接。

    迎着疾风,策马过来的黑色汗血宝马,吐着白烟似的气体,可见其一路狂奔的速度。前面士兵把营地的大门打开的刹那,汗血黑马,犹如雷电急闪而过,穿过了大门,在营地中间的空地急勒住马蹄。

    所有人只听马如牛似的喘息声。

    后面几丈多远,朱理骑的白马才追了上来,更不要说,其他骑的不是什么汗血宝马的侍卫了,只怕追的够呛。

    “王爷——”公孙良生站在众人之前,刚喊一声。

    马蹄溅起的尘埃落地,那披着金色的像要跃出水面的麒麟黑袍的男子,一双睥睨天下万物的黑眸,俯视底下众人。

    众人接到男子的眼神时,不由心头都一凛:主子心情很不好。

    其实只要看朱隶一个人急着先策马进了军营,都知道必定出不好的事了。

    公孙良生扫到了朱隶怀里用袍子裹着的人影,书生气的眉宇深深一皱,几乎快拧出水来:最糟糕的事儿,果然是发生了吗?

    后面站在人群里一块儿眺首张望的徐掌柜,一样发现了谁,拨开前面围观的人群跑了出来,失声喊:“二小姐——”

    朱隶抱着人从马上下来,不由分说,对公孙良生说:“你随我来。”

    公孙良生点头。

    朱隶抱人在前面,其余在场的人,已经都察觉发生了什么事,纷纷让开了一条通道。

    那是他们的王妃吗?他们主子最重视的女子?

    这里很多人,都从来没有见过李敏,听到的东西,肯定不如自己亲眼看到的东西可靠。护国公身边的人,都属于务实居多,不喜欢胡乱猜测。可是,如今,只看朱隶抱着人的那个紧张和小心翼翼的姿态,都可以看出,他们的主子,的确是很在乎这个王妃的。

    可惜,不知道是长什么样子,眼看,主子连他们王妃的脸都有意遮盖。

    朱隶是不想他人随意窥视她的样子,她如今那幅苍白的样子,想必她自己肯定也不想随便被人见到。

    他知道,她和他一样,都是那样的好强,不喜欢被人看见自己软弱的一面。

    可能正因为如此,当她在他面前突然上演倒下的一幕时,他忽然恍然:他和她,是不是,都过于好强了?

    以这种逃亡的方式离开京师,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已经,很努力地想把损伤减少到最小。可是,皇帝始终不肯放人,不会放他走,更不会放她走,最终只能是强行离开。这是她的命,她李敏嫁给他朱隶以后必定要走的命运,因为,她是护国公夫人,皇帝眼中钉的老婆。从他作为她老公第一次出现在她面前时,和她说了。

    她说,她知道,也认这个命。

    他朱隶何能何德,能娶到一个愿意与他共命运的女子。本来,以她美丽的风姿,以她璀璨的才华,根本不需要跟着他劳累奔波,过上平凡但是平安的日子不是不可以的。可是,她说了她愿意。

    是他,一直把她抓在了手里。

    踏进帐篷里,把人放在了帐篷里架设的暖榻上。他伸手,掀开刚才帮她裹着头抵挡寒风的袍子,拂开披落在她脸上的头发。他的动作,既温柔,又细致,在其余人眼里,都有种感觉不可思议。

    谁不知道,军营里出来的汉子都是老粗。更何况,护国公真正的脾气,军营里的人,恐怕比外面的人更清楚。

    “敏儿,能听见我说话吗?”他贴在她耳畔上说。

    一会儿过去,没有声音回应,连眼睫毛眨一下都没有。

    他握着她的手,全冰凉的,好像死人一样。就好像他那会儿刚抱起她时被她全身冰冷的温度给吓到一样。只有在感觉到她鼻孔里微弱的呼吸时,他心里才仿佛感觉自己的心跳和她一起还活在这个世上。

    现在,他心里突然又极度的恐慌,不能确定起来。他揉着她冰凉的手,意图让她有些暖和起来。

    帐篷里,除了进来帮手的公孙良生与徐掌柜,并没有其他人。

    公孙良生脸色严峻,先是下了禁令,从此刻开始严格封锁所有消息。朱理追着自己大哥跑进军营里,从白马上跳下来之后直奔这里,一样被抵挡在了门口。

    徐掌柜忧愁地看着躺在床上的李敏:“王爷,二小姐是怎么了?哪儿受伤了吗?”

    在他们看来,李敏身上并没有外伤的痕迹。

    没有外伤,现在人却陷入昏迷,怎么看,都不太像是好现象。如果是外伤,赶紧处理外伤就是了,不明原因的病,只能让人连大夫都会感到更加棘手。

    朱隶没有喊军中的军医过来,知道军医不擅长不是外伤的病症,再有有公孙良生在这儿。公孙良生在病人细小的皓腕上,诊了脉,紧皱的眉头没有松开。

    “如何?”朱隶声音沙哑地问。

    “王爷。王妃的脉很虚弱。”

    “本王知道。”

    “恐怕是劳累过度,再受到了风寒,全身属于阳脱的症状。”

    阳脱?

    “阳脱是凶症,如今最重要的是,让王妃的身子保持温暖,参汤进补,但是,王妃身子有孕,进补过多,又对胎儿不好。而且,现在,貌似还有一些滑胎的迹象。”

    意思,朱隶听明白了,大人和孩子,有可能都不保。

    “一旦滑胎——”

    “是的,王爷。”公孙良生严肃地点了点头,“滑胎对于王妃的身子绝对是雪上加霜。当然,如果,硬是要保住如果滑胎的胎儿,对王妃也没有好处。”

    “不管怎样,先把王妃的身子保住。”朱隶对这话是不假思索。

    徐掌柜听着他们说话,突然间心里一动,天下,可是少有说先保女人再保孩子的男人。谁让男人可以娶很多女人,女人缺一个不要紧,儿子传宗接代,才是要命的。

    可以说,李敏嫁了个,天下少有的拥有权势富贵却依然这样说的好男人。

    “王爷同意的话,属下要给王妃用针。”公孙良生请示。

    朱隶点头。

    徐掌柜赶快转身去煲参汤。

    夜幕降临之后,黑风谷的战事告一段落。带了一大批俘虏回营的魏子昂,是与孟浩明等人汇合,回到军营里,听说了这个不怎么好的消息。

    一群人,聚集在指挥官的帐篷里。

    “早知道,该把人先带走——”孟浩明后悔地说。

    许飞云回头扫他一眼,没有说话,眼睛略带了些深思,望着不远处,在朱隶帐篷外趴着的金毛。

    军营外围,一路追着他们而来的,还有那群狼山上以狼王为首的狼。这些狼,好像第一次有了人气,对一个人粘成这样,换做是任何人,看了都无法置信。

    朱理更是愁眉苦脸的,对着给他送晚饭过来的伏燕说:“不吃。我又不是残废受伤,什么事都没有,你去照顾兰燕。”

    血气方刚的少年,只认为自己无缘无故地拖后腿,可气死了。

    “二少爷。”伏燕劝说着,“大少爷肯定是先去接你,再来接大少奶奶。”

    “是,因为我年纪小,我娘担心,是不是?可是,大嫂是一介弱女子,而且,怀着大哥的孩子。”

    “二少爷这样想就错了。”许飞云不得不回头,解释一句,“本来,不需要王爷亲自到,我们可以带王妃走的。只是——”

    只是,如果李敏被他们带走的话,本来埋伏在黑风谷里的内应,以及马上护国公要攻打黑风谷的迹象,会全部曝光,哪有今日的全面大胜。像黑风谷里那些潜伏已久的人员,受伤肯定最深。

    “大少奶奶清楚这点,所以根本对我们的安排没有任何一句怨言。”孟浩明接着许飞云的话说,轻轻地叹了口气。

    跟了李敏一段日子,对这个女主子,非要用一句话形容,那就是,冷静的堪比神人。

    可是,神人,也有突然倒下的时候,只能说李敏本来就是个平凡的女人。是他们疏忽了。

    “如今心里面最悔恨的人应该是王爷。”许飞云皱起了双眉,“我们现在能做的,只能是等了。”

    “等?”朱理像是惊叫一声。

    “军营里,公孙先生的医术,是最好的。”许飞云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人敢说不对,“当年王爷的腿伤连公孙先生都治不好时,只能回京寻找大夫。当然,当时,王爷和公孙先生心里都没有绝对的把握。”

    可以见的,其实,公孙良生的医术,放在皇宫里,都可以和那群身披太医官袍的老头子比一比了。

    “能遇到王妃,公孙先生在私下时,都说这是王爷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公孙先生说的话,可以理解为,如果没有遇到王妃,可能王爷这腿不仅别想好,可能都别想有的治了。”

    朱理和其他人,都明白许飞云这话的意思,如果说这个世界上,一个病人什么大夫都看不好的时候,几乎绝望的时候,好歹有李敏在。但是,李敏自己一病的话,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李大夫,是最后一棵救命稻草,可是李大夫可能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一旦出事,救命稻草上哪里找?

    等,只能等,多么无奈的一个字。

    朱理感觉自己都能被这个字逼疯了。更不用去想自己大哥的心情了。孟浩明是想到那个时候,春梅出事的时候,他心里无比的镇静,原来是因为还有李大夫在的缘故。潜意识里,固然接触不多,他已经对李大夫堪比神技的医术,信赖无比。

    许飞云低头,一声叹息:算错了。最算错的地方,在于他们即使信任李敏的医术,却也低估了李敏出事所能造成的风险。

    现在变成了最糟糕的一个局面,李敏一倒,那个男人的心跟着先倒了。

    安静的北风,在营地里绕着圈子,好像,也在安慰此时此刻那个被叫做北方夜叉的男人的心情。

    扎了针,喂了参汤,病人依旧不见醒。

    朱隶握着她的手,一刻都不敢放开。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大概,此刻是他人生中觉得最无助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在他亲眼目睹了他父亲死在办公案上的那一幕。

    父亲一直是家中的顶梁柱,那时候,他刚行冠礼,实际年纪很轻,感觉,父亲要教自己的东西还有许多。父亲轰然一倒,那一刻,他头顶上的那块天都可以感觉是要塌了。

    倘若不是有魏老等人,因为之前一直受到他父亲的嘱托,用力把年少的他撑了起来,恐怕,他很快,一样变成了万历爷口里的猎物,根本撑不到今时今日。

    然而,父亲那次的死,毕竟有魏老等人,可以告诉他,天其实不会塌,一切在他父亲意料之中,他只要继承父亲的遗志,绝对明天可以再有阳光。所以,父亲的死,他没有感到特别大的悲伤,而只有愤怒。这次,俨然不同。这次,他的心里,突然感觉失去了阳光,一片灰暗。

    他的世界里,除了给父亲报仇,以及身为护国公府主人的责任以外,第一次,在他满是血汗的人生里出现了这样一道春风。遇见她,他突然觉得,自己其实也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可以享受妻子孩子天伦之乐的普通男人。

    或许,这是他朱隶的命,残酷的命和现实,现在她被他拉进了他的命运里。

    “敏儿,你如果听得见我说的话,你应该知道,我不能没有你——”

    他低沉沙哑的声色,在她耳边盘绕着。

    她闭着双眼,很久都没有一点动静。

    朱璃等人逃了出来以后,找到了个地方做休整,清点人数。郭子达的手臂受了伤,在被军医缠绕绷带。十爷受了严重风寒的样子,坐在帐篷里一直咳嗽着。

    派出到外面打探消息的探子回来,跪在朱璃面前说:“护国公好像回自己的领地去了。东胡人一个都没有见到,不知道是被俘虏了,还是说逃回去了。”

    没有他最想要的,她究竟怎么样了的消息。

    绿柳是被找了回来,在李莹面前哭哭啼啼地说:“三小姐——”

    “哭什么?”李莹笑了笑,“你我应该高兴,不管怎样,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是再好不过的。”

    “三小姐?”

    “我二姐是神仙转世,也不可能救她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