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相思如潮

亦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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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如此神速,让叶知秋有些意外,“他们去哪儿了?”

    “在落叶村赁了一个房子住下了,我看他们置办了不少家什,像是要常住的样子。”

    小伙子说的落叶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村子。随着农场规模扩大,尤其是蔬菜大棚实行承包制之后,周边七八个村子的村民有六成都搬到了山坳,组成了一个大的村落。

    县衙为方便管理,征求了村民的同意,将这个村子命名为“秋叶村”,地保依然由陈老三担任。

    到农场来做生意的人日渐增多,村外供来往客商歇脚的棚子越来越多。叶知秋索性将村外的土地开发成商圈,建了许多商铺,低价租售出去。既整齐美观,又与农场互惠互利,何乐不为呢?

    所谓的落叶村,就是依附这个商圈聚居而成的。其中一部分房屋是农场出资建造,以租赁或出售的形式转让出去的;另外一部分是个人开荒,私自搭建,零零散散加起来也有上百户。

    官府目前还没有对这些住户进行统计管理,大家随口称之为落叶村。

    叶知秋听说巧姑和林短斤在落叶村住了下来,心叹一声“果然”,对小伙子挥了挥手,“你去忙吧。”

    小伙子迟疑着没动,“知秋姐,还用盯着那两个人吗?”

    “不用盯了,你去通知巡护队的人,如果他们来秋叶村,无论他们找谁,要做什么,都不要理会他们,更不许他们进村。”

    先晾他们一段时间,看看他们能翻出什么花样儿来。想了想,又补充道,“嘱咐咱们的人,不管他们是撒泼还是挑衅,都不要硬碰硬。随便用什么借口,能打发就打发,实在打发不了再来告诉我。

    注意,千万不要伤人。”

    “我知道了,知秋姐。”小伙子答应着去了。

    换作旁人,若是有什么异动,直接报官了事,完全不必费这番心思。可巧姑毕竟是虎头的生母,总要给虎头留些余地。这件事必定不会轻易了结,单看虎头今后如何处置了。

    正想着,小蝶匆匆地进门,“小姐,少爷喝得大醉,被人抬回来了。”

    叶知秋神色淡淡的,“麻烦你给他煮碗解酒汤,等他醒了给他送过去。”

    她从来不让虎头喝酒,即便今天过生日,也只准许他和朋友们喝一点儿果酒。小蝶原以为她听说虎头喝醉了会发火,进来的时候满心忐忑,还想着要怎样替虎头说情。

    她反应如此平淡,反而更不安了,“小姐,你……不生气?”

    “我该生气吗?”叶知秋不答反问。

    “不是。”小蝶赶忙摆手,“少爷长大了,也该学着喝些酒长长酒量了。要不日后出门,跟人打交道该吃亏了。”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我要写点东西,你去忙你的吧。”

    小蝶总觉得她今天的态度有些奇怪,偏偏自己又琢磨不透,赶忙来找添香,“添香姐姐,小姐到底在想什么呢?”

    “小姐可是做大事的人,她的心思哪是我们能猜透的?”添香嗔了她一眼,“你就别瞎操心了,就按小姐吩咐的,去给少爷煮解酒汤吧。我来煮,你帮我烧火。”

    “好。”小蝶答应着去生火,八卦之心却没有就此停跳,“哎,添香姐姐,小姐这么有本事,人长得又标志,来咱们这儿说媒的人每天都有几拨,想倒插门的公子少爷也不在少数,她为什么就是不肯成亲呢?”

    提起小姐的亲事,添香也很犯愁,叹气道:“是啊,小姐今年都二十二,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前些日子我回闻府送东西,夫人拉着我问了好半天呢。

    还开玩笑说,小姐把这一片儿的风气都带坏了,男的女的都不愿意早成亲。尤其是咱们闻府的少爷,二十五六了还没个中意的姑娘,不知道死的时候还能不能抱上孙子了。”

    小蝶往她跟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道:“我听说小姐之前跟京城来的康九爷好过,后来那位康九爷回京了,就再也没出现过。添香姐姐,你说小姐心里是不是还想着康九爷呢?”

    “不能吧?”添香不太赞同她的说法,“小姐和康九爷的事我也听人说过,可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小姐一向拿得起放得下,还经常教育我们,不要依赖男人活着,怎么会为了一个男人不成亲呢?

    再说了,以咱们小姐的条件,什么样儿的男人找不到,非要巴巴地等着一个走了就不回来的人?我看她就是不想成亲!”

    小蝶感觉她说得有道理,点了点头道:“也对,我从来没有听小姐提起过康九爷,跟她亲近的人也从来不提。我还真想看看那个康九爷长得什么样子,竟然连小姐这么好的姑娘都抛下了。”

    “你胡吣什么?”添香瞪她道,“以后可别说这种话了,不知道的还当小姐被人抛弃了呢。

    咱们在闻府的时候虽说过得也不错,可远比不上这儿。吃的好,穿的好,被人当作先生捧着敬着,每月拿工钱,分红利,发东西,就是东霞姐姐和西月姐姐都不如咱们两个赚得多。

    小姐另外许了咱们一大笔嫁妆,日后要想在秋叶村安家,还给咱们一人分一座房子呢。全天下找找去,哪儿还有像小姐这么宽厚的主子?

    能跟着小姐是咱们的福气,万一管不住嘴,坏了小姐的名声,不是恩将仇报吗?”

    小蝶不乐意地撅起嘴巴,“添香姐姐,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会不知好歹,出去败坏小姐的名声吗?这不是咱们自家人关起门来说的话儿吗?

    咱们一起进的闻府,处了得有十年了,我是什么脾气你还不知道吗?我关心一下小姐的亲事,倒吃你了一顿训斥。我真是伤心了,哼,以后不理你了。”

    添香赶忙来哄她,“我那话不是对你一个人说的,也是在提醒我自己呢。好妹妹,别生气,大不了下月发了工钱,我买一对儿珠花给你赔罪。”

    小蝶也不是真生气,顺着台阶就下来了,“我才不要买来的珠花呢,又俗又土的。你要是想赔罪啊,就亲手给我做一对儿吧,就是你上次给小姐做的样子。”

    添香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笑骂道:“在闻府学的规矩都拿去喂狗了吗?主子不爱计较,你就愈发蹬鼻子上脸了,还想跟小姐戴一样的珠花。这要是放在别家,看不打死你才怪。”

    小蝶满不在乎,“小姐才没那么多讲究呢,上次不是跟咱们穿过一样的衣服吗?我不管,我就要小姐那样的珠花。”

    “好好好,给你做还不行吗?”添香举手投降。

    两个小丫头只顾说笑,没有发现叶知秋来了又走。

    她是找热水泡茶的,不经意间听到她们谈起凤康,便没了喝茶的心情。转身来到后花园,在渐浓的夜色之中漫无目的地走着。

    时至今日,距离她和他的三年之约已经过去一年半了。

    仔细想想,跟他相识六年多,在一起的日子加起来不超过三个月。四年离别,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令人忘记一段感情,重新开始。

    然而她没有忘记,也无法忘记。

    也许因为她每天夜里都在脑海之中一遍一遍地回想,他的容颜,他的味道,拥抱亲吻的感觉,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依然清晰如昨。

    满三年之约那天,她一直等到午夜,他没能出现。她以为自己会心慌,会害怕,可她没有。她坚信他是被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耽搁了,他一定会克服困难回来的。

    五日之后,她收到了来自京城的一封信,是沈长浩写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依照王爷的意思,叶姑娘可以另择佳婿了。

    她知道沈长浩是认真的,依然把这封信当成玩笑,付之一炬。

    就像添香说的,她拿得起放得下,并不是一个多么痴情的人,但是她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要么是他站在面前,要么看见他的尸首,否则她不会轻率地做决定。

    都说感情是没有理智的,她却能这样冷静,有时候连她都很佩服自己!

    然而此时此刻,不知道哪一根心弦被什么触动了,思念犹如决堤的洪水,收拢不住。席卷着担忧、孤独、恐惧,让她的神经变得无比纤细脆弱。

    想见他,立刻马上现在就想见到他!

    “洛大哥。”她忽地顿住脚步,“能帮我个忙吗?”

    洛晓雁从暗处现身出来,关切地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叶姑娘,你没事吧?”

    “洛大哥,我想去京城。”叶知秋失态地抓住他的胳膊,“你能不能带我去京城找他?”

    在许多人的印象之中,她是一个集睿智、明朗、坚强、乐观与和善于一身的奇女子,很少有人知道她一个人时的样子。要问这世上谁最了解她,那么这个人非洛晓雁莫属。

    隐藏在暗处,很容易被人忽略,就能看到听到许多别人看不到听不到的东西。比如她闲坐时落寞的表情,怔然中喃喃的低语,噩梦惊醒后流下的眼泪……

    看尽了她思念的样子和脆弱的一面,如何忍心拒绝她的请求?

    “好,我带你去。”他不假思索地点了头。

    “不行。”另一人从夜色之中闪身出来,“你不能带叶姑娘去京城!”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