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32章 、都是萍水相逢

白银之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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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我对我曾经入伍的这段经历一直不觉得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我那时上大学,浑身都有用不完的火力和热血,所以脑子一热就瞒着家里报了名。入了伍以后我觉得部队的生活并不适合我,因为我不喜欢受约束。所以很多战友退伍的时候都哭了,我当时却只有一种终于解脱了的感觉。

    但说真的,如果没有那一段经历,我不认为我这一次还能活下来。其实在遇到丧尸的时候所有的人最开始都能跑开,因为丧尸的移动速度顶多只能算正常人小跑,但很多人跑不了多久就会被丧尸追上,因为丧尸不会累,而人的体力是有限的。一般来说,平时锻炼得越少,生活越颓靡腐烂,成天宅在家里吃饭都是叫外卖的人,身体状况也就越差,身体状况越差,跑步了几步就被丧尸追上的概率也就越高。

    而当年在部队的经历,不仅给我打下了一个底子,更重要的是,给我灌输了一种咬着牙不放弃的毅力。我当年无数次咒骂逼着我跑,跑不完不给饭吃,甚至还要加罚的连长,然而这时候,我无比的感激他。

    想是因为我和林鹿身上的迷彩服容易让人迷惑,当我们冲进屋子瘫坐在地上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几双充满疑问但是又克制的目光。问题肯定是很多的,然而想问,却又因为我们的迷彩服,选择了暂时的沉默。

    从我和林鹿冲进去以后,屋里就保持了一种诡异的安静,没有人说话,而我只顾得上喘气,连动都不想动,更没有说话的欲望。就这么一直很奇怪的沉默了至少十分钟之后,我才抬起头来观察了一下,看上去这就是一个普通的住户,房子不大,屋内的装修也很简单。因为简单,也不存在过时不过时的问题,只是略有点旧了。

    屋子里有……我默默的数了一下,一共有7个人。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白头发的男人,他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最多不到三十,肤色很健康,身材也很健硕,至少180的个头,不胖不瘦,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浑身的肌肉都是那么的分明,他长得还有点帅,有点像年轻时的郑伊健,然而一头过耳的长发全白了。我觉得不是染出来的效果,因为染发的话,发根部位都会是原色,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有什么病,不过看他的长相,还有那一头白发,我不禁想起了郑伊健演的中华英雄,还想到了一本叫做《民调局异闻录》的鬼话小说。

    如果不是这个年轻男人的白头发太惹眼了,我最先留意的应该是这6个人里面的那个年轻女人才对。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身高快170的样子,身材很火爆,我忍不住回头瞥了一眼林鹿,这姑娘瞬间就有种暴怒的倾向……人和人不能比的,她的A-CUP和人家比起来,就跟没长大的儿童似的。好吧,我说了我这个人不是那么猥琐的,我只能把目光往上移,我要说,这个女人的五官都很端正,组合在一起也挺不错,我可以说她是个美女,这比较靠谱,但单纯论长相的话,林鹿可以甩她十几条街了。

    至于另外5个人,老实说应该就和我差不多,属于丢在人群里转眼就会被淹没的类型。我只能大致分辨出他们是3男2女,3个男人中有2个年轻一些,不到30的样子,另一个大概快50了吧?有点驼背,脸长得非常的……猥琐。2个女的有一个看起来还是中学生,没什么特点,只是穿着某个中学的校服。

    从我和林鹿进来以后,这几个人就一直围在周围看着我们,他们的眼神都很复杂。

    看到我终于缓过气来了的样子,那个白头发的男人微微皱着眉头,问我:“你们是警察?还是当兵的?”当他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注意到,其他人的眼睛里明显的亮了一下,然后有人怯怯的看了一眼这个白头发,我觉得他们似乎希望我是警察。

    这也正常,发生了这样可怕的事情,一般人肯定都希望有警察来救自己。不管他们平时怎么看待警察的,这时候他们也一定很盼望警察的到来。而他们把我和林鹿看作是警察也很正常,毕竟我们穿的迷彩服看起来很整齐规范,而且我还有枪。

    其实我的脑子这时候转得飞快,我在想如果我说我是警察的话会不会好得多,我的本能告诉我,其实在很多时候,人才是最危险的动物。而我们在生活中也早就习惯了在陌生人面前一定要隐藏自己,没有人希望第一次见面,就让别人了解了自己的底细。

    然而我还没有说话,林鹿就长舒了一口气,好像和这些人很熟一样的说:“哪儿啊,我们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军人,说实话,我们也只是和你们一样的幸存者而已,不过我们运气好,在路上找到了一家军品店,换上了这身衣服。”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我还能说什么?我想对她说,你最好把我们在哪找到这身衣服都告诉他们,可以的话,你领着他们回去吧……

    一听说我们不是警察,也不是军人,这些人显然就失望了。很明显的,原本他们围在我们面前,有着一脸的疑惑需要解答,也有一脸的希望需要得到满足,然而当他们得知我们不过是和他们一样的幸存者时候,那种围拢过来的迫切的神情,瞬间就消失不见。那两个年轻一点的男人甚至就转身走向别的地方,而那个年纪大的猥琐老男人则忍不住唉声叹气,本来就猥琐的脸更是皱得像核桃一样。

    只有那个白头发的男人依然平静的看着我们,他伸手指了指我们身后的沙发,语调虽然很冷淡,但还是挺有心的说:“坐沙发上吧,会舒服一点,要喝水吗?刚接的雨水,这屋里停水,饮水机上的矿泉水早喝完了。”

    我摇了摇头,我和林鹿身上还带着水壶,水壶里装的是出发前在火车头那儿烧的开水。也不知道这病毒究竟是靠什么传播的,有条件的时候尽量还是不要喝生水的好。

    我是这么想的,然而林鹿又忍不住说话了:“雨水是不能直接喝的,这个城市的雨水污染严重,不经过多层过滤,根本就不能饮用。”

    我忍不住把头扭开了,真不希望别人一看就知道我和她是一道的。都说许多美女是胸大无脑,可她的胸也不大啊,脑子怎么也这么不好使?没事谁会喝雨水?人家这不是说没水喝了吗?真是的,智商捉急啊。

    那个白头发倒是没有在意,看着我也只是苦笑了一下,在我对面沙发坐下来,说:“赵陌。你怎么称呼?”

    我在身上摸了一下,按照以往的习惯本来是要给对方散一支香烟的,但是我摸到了口袋里的香烟,却没有拿出来,这玩意,可是抽一支少一支呢,要是像过去与人相处那样见面就散烟,完了我上哪找去?我也不怕他看出我的想法来,把手摊开,说:“李昊,李元昊少了一个元,李昊。”按照我以前处事的原则,就算我不想把烟拿出来,我也会把这种念头压下去,就像我经常做一些我不想做,不愿意做的事情,经常陪着笑脸,不说点头哈腰奴颜婢膝吧,却是没有多少自我的。这时候当我觉得我没必要把烟发给一个陌生人,我就不必顾忌什么,我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好。

    在这样细微的感觉中,我真的觉得很多东西都已经不同了。

    赵陌大概没有注意到我的小动作,这个人给我的感觉是比较冷静,他更关心他想知道的东西,而对其他的旁枝末节并不在意。我和他对视了一下,我觉得他的目光很深邃,深而辽阔,不像这个年龄的人,甚至有些不像这个时代的人,现在的人内心世界都很浮躁很肤浅,他们的眼睛里什么内容也没有。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我的,如果在过去,碰到这样的眼睛,我直接就扭过头去了,然后会在心里说,靠,装毛啊装,哥哥我年轻的时候,一样是胸有大海,内涵丰富的……其实那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怯意和虚浮。

    而这时候,我并没有把眼睛移开,这时候人与人之间除了死去的和活着的,又还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吗?没有,那我有什么好退缩的?我突然觉得活了35年,现在才真正有了一种做人的底气,之前的我,自己把自己看得太卑微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眼前这个白头发的年轻人并不好相处,他有一种孤高和骄傲,这是在现在的生活中极少见到的。但是如果彼此都认可的话,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值得交往的人。所以我不想绕弯子,开门见山的说:“这里不但停水了,肯定也停电了,更重要的是,这里没什么吃的了,对吧?”

    赵陌点了点头,尽管他自己还算冷静,但另外几个人一脸的焦虑还是很能看出什么来的。他似乎也并不善于与人交流,我敢说在过去,他未必比我过得好到哪儿去。反倒是我在这几天想通了许多事情之后,自我觉得放下了许多包袱,心胸也开阔了许多。所以我接着说:“还是得想办法逃出去,人总不能什么办法都不想就饿死在原地。”

    赵陌扭头看了看屋里的其他人,很是赞同我的观点,然后给我介绍这里的人说:“这里面的人之前互相都不认识,那些咬人的疯子一出现,都是慌不择路,糊里糊涂的跑进来的。这算好的,毕竟还活着。我是开武馆的,不过开不下去,靠着在夜总会当保安养活自己。住在这一带的人混得都不算好,不过何琪是个例外,她是‘天堂’夜总会的头牌,身价不比那些三线明星差,如果不是过来看望她的姐妹,也不会陷在这里。老管,管朕,是城郊运输公司的会计,他们公司就在楼下,就他一个人逃到这里活了下来。那小姑娘叫陈怡,还在念初二。另外那个女的是管朕的老婆周瑶,那两个年轻人是郭凯加和冯明江,一个大学毕业没找工作宅在家里当代练,这房子就是他的家,另一个是卖保险的。”

    果然,就像赵陌说的这样,这些人都是萍水相逢,心里的想法自然不一样。

    赵陌说这房子是郭凯加的,也不知道是租的还是买的,买的话这边的房价其实也不贵,如果家底厚实,大学毕业的时候坑一把爹妈还是可能做到的。那个郭凯加在赵陌把他介绍为代练的时候很不屑的看了赵陌一眼,我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应该是个工作室的老板。但看起来赵陌更像是这房子的主人,因为现在的郭凯加就和大多数时候的我一样,内心澎湃,但在人前屁都不敢乱放,尤其是在赵陌这种一头白发,脖子后面还有纹身的人面前。

    我看着赵陌,觉得其他人都不用问了,就问他:“接下来怎么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