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边塞 第四十七章 庄王

薛湘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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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却不信!”庄王不顾礼数,从昂首到站立,一气呵成:“我不能擅自到民宅,王爷不也是藩王,为何你却可以。这倒是说不通了。”

    “她是我妻子,与宫中女眷何干?”宜王玩味地一笑,看来这是有人授意的,难怪凤儿说有人必要循着因头来此闹事,果应其言。

    “前日邸报,宜王妃自缢身亡。哪又来一位王妃!”庄王咄咄逼人:“宜王是说我看不到邸报?”

    “王妃是王妃,妻子是妻子。”宜王盯着他失态的举止,还需要自己说多的话来印证一些事情,那他就太笨了:“堂堂藩王纵容家人犯罪已是重罪,何况还加上一条目无尊长。试看,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你以为只是一句空话?”

    庄王微微愣了一下:“我并未犯罪,此话不当。”

    “并未犯罪!?”宜王把这话重复了一遍:“一定要我将这几年庄王府做的事情给你罗列出来?”

    “王爷能有什么说的。”庄王颇有些满不在乎的样子,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担心这些。

    “好,有这话就行。”宜王笑着点点头,不过这个笑容怎么看怎么瘆人:“如今在你庄王府的后院里头,就是挨着花园的那间小屋子里头,关了一个十六岁的姑娘。为了一己私欲,害得人家一家人家破人亡还不算的话,你每年让藩国内赋税增加一倍,是谁准许的?民不聊生,卖儿鬻女,为的就是你庄王府要大兴土木另建新府,可有此事?”

    若是赋税增加一倍犹有可说,那么多人的嘴堵不住。只是府中花园中的女人,这话是谁说的?

    就是这样的沉默不语,似乎已经验证了宜王所要知道的一切,欺男霸女鱼肉乡民。他没少干。本来这点事私下提点一下,让他收敛一些平复民怨也就罢了。没想到这般不知好歹,真以为脾气好好糊弄,那就是大错特错。

    “如此说来。确有其事?!”宜王语气很冷,跟他不辨情绪的脸色一样,让人心寒。

    庄王准备分辨几句,看到跪在一旁的长史官微微摇头,示意他不要继续争辩下去。按捺了一下:“是。”

    “既如此,依我朝例律,庄王罚俸一年,所有羁押王府内的百姓即刻放回家。所增收的赋税,恢复原样,永不加赋。”宜王冷森着脸。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原本还要将他的亲王降为郡王。话要脱口而出的一瞬间,忽然想到庄王此来,必然是有人给他出谋划策,或者是身后有人替他撑腰说话,否则以他从前小心翼翼的性格。怎么敢做出今日这种举动。

    不想太打那人的脸,更主要的是想替身后的女人想想,她到底是劳心太多,以后只想两人平安过一生,也就留了一手。

    庄王气得脸色发青,手握紧腰间佩剑,没等人回过神。明晃晃的剑身已经指向宜王:“同为先帝之子,你为何逼人太甚!”

    “放开他!”很冷的东西同样搁在他的脖子上,沈菱凤一直都在那架木屏风后看着这一切,寻常藩王见面绝不会有人带着佩剑。何况看他外袍有点不够服帖,显然是里面有了不可告人的东西,除了甲胄。想不出还有什么。

    庄王只看到对面的人,没想到会有人在暗中盯着他,就是那一下,他的剑尖微微颤抖了一下。身后这个女人的剑尖若是些微动一下,恐怕他自己性命堪忧。

    “放下你的剑!”沈菱凤的声音比剑更冷:“你若是动了一下。我会让你庄王府所有人鸡犬不留!”

    吴景恒简直是看得愣住了,他都不知道沈菱凤是什么时候出来的。只是看到有人身形微动,可见若是他来护卫宜王,恐怕两人都会出事。

    宜王见到她,目光变得很柔和,与方才截然不同:“你这么快做什么?”

    “放开他,不要我再说一遍!”沈菱凤的剑显然比庄王的剑更锋利,嵌到肉里很痛,庄王说不出话来,有点失策。就是这一下,庄王手里的剑哐啷一声掉在地上。

    沈菱凤的剑没有撤回,踩住脚下的剑柄:“王爷好大胆子!”

    “你是什么人!”庄王色厉内荏,他懵了,他根本不知道还有女人能够偷袭他。在封国内风光惯了的人,几曾想到会有人这么肆无忌惮威胁他。若是个武艺高强的男人也就罢了,偏偏还是女人,清瘦的女人。

    “她是我的妻子。”宜王俯身去捡那柄沈菱凤踩在脚底的佩剑,转手递给庄王:“我不杀你,自然有我朝例律处置。”他没有随从,此时把腰间印绶交给吴景恒:“押他回京,交给宗令处置。”

    “是。”吴景恒答应着接过印绶,沈菱凤放下手里的剑柄。庄王得以转头看清她,对上眼睛的第一眼,倒退了好几步。世上竟有如此绝色,巧笑倩兮固然是美,只是冷美人去世美到如此惊心动魄,还是第一人。

    吴景恒心中还有些顾忌,毕竟庄王是天潢贵胄,先帝之子。他不过区区一介白丁,以下犯上也是大罪。宜王看出他的顾虑,反手将庄王的双手紧紧束缚住:“方才我说过,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他虽是先帝皇子,如今是待罪之身。不用顾虑太多。”这话是对吴景恒说的。

    “是,属下明白。”吴景恒收下印绶的时候,宜王突然做了等一下的手势。转脸向沈菱凤一笑:“不是有些事情需要一并交代的,正好写封信让景恒带去。”

    “好。”沈菱凤莞尔一笑,方才的刀光剑影根本就没发生过。

    两人联袂进去,庄王盯着沈菱凤的背影,他确信这个女人他见过。别的事情记不清楚,比如说朝廷律法比如说书本上的东西,但是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他记得最清楚。

    沈菱凤的一笑一颦就好像一道深深的烙印,刻在他的脑海中。竭力在他并不丰沛的脑容量的梭巡,找出属于她的东西。

    “方才好险。”两人独对的时候,宜王感叹了一句:“你也太快了。”

    “我就知道你这样子会出事,你们家都是些什么人,难道自己还不清楚?为了区区权势二字,骨肉亲情什么都抛于脑后了。”沈菱凤微嗔了一句,眼睛滴溜溜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