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兄弟同心

幽梦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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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

    这分明是男子的声音,魏锦纶一下子就坐起来,揉揉眼睛定睛一看,来人非别,正是自己的哥哥魏锦经。

    魏锦纶“嘁”了一声,漠然转头不看。

    “锦纶,还在恨我么?”魏锦经拉过一把椅子,在床边坐下。

    魏锦纶还是不说话,魏锦经却自顾自地说开了。

    “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所以我无从辩解。不过,我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听听。很久以前,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可爱无双的姑娘相遇了,这个男人知道那女孩喜欢他,他也喜欢那女孩。机缘巧合,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可惜,造化弄人,那女孩家遭遇了巨大的灾变,大厦将倾。若是此刻那男人冲出去保护女孩,为她做些什么,或许那女孩就会减少些苦痛,可他终究没有,任凭凄风冷雨打在心上人娇弱的身躯上。你所恨的就是这个男人吧,可你知道离开那女孩的这一百五十六天,他一天也没好过……”

    “呵,你算了吧!”魏锦纶打断哥哥的话,一声冷笑,接着说:“哥哥确实会讨女孩子欢心,谦谦君子般又会编故事哄人,而且还编得那么波澜壮阔、惹人同情!那你可否知道,那女孩离开你的那一百五十六天,都在做什么?在想什么?生活得好不好?可曾受委屈?”

    魏锦经也变得情绪激动起来:“我当然先于你知道!她在凉水河畔开了铺子,现在生意很好,足以养活自己!每晚,她都推着小车回来,在她家故居的后院进去,然后就再也无声无息。”

    魏锦纶一怔:“你竟知道?那你为何不去找她?!”

    “你不要埋怨我,弟弟。我不是不想找,而是不能找!因为找了也是没有结果的。”

    魏锦纶摇摇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哥哥一贯的作风就是这样,大道理一套一套,滴水不露,总是有个借口得以冠冕堂皇。

    突然,他想起了什么似的,问了句:“你来我这莫非就是告诉我这些?那你可真虚伪啊,你的这些解释其实我早就猜到了。哥哥大可不必费力说些什么,你,回去吧。”

    魏锦经仰天长吁一口气道:“没想到我在弟弟心中是如此不堪。”

    魏锦纶笑了,笑得面部显得特别扭曲:“哥哥怎会不堪啊?从小,哥哥就是大家眼中的人杰,将来要变大人物的。和哥哥在一起,我总显得那么渺小,似乎做什么都是错!”

    魏锦经苦笑道:“是么?原来你一直都这样以为。那我今天告诉你,如果我说爹最心疼的人是你,你会信么?”

    魏锦纶一皱眉头,没有接过话头。魏锦经径自说着:“以前你十分的淘气,又不学无术,爹虽然表面上每次都训导你,可他在背后马上彻夜不眠地替你想出路,找人协助你,可你从不领情,势要和爹抗争到底。在你十八岁那年,突发毒疮,停诊多年的爹爹重新咬着牙拾起针灸术,可他担心指下生疏,刺痛了你,便在自己身上试扎,待他觉得顺手了,才去给你治疗。后来,我帮爹擦身上的时候,见他胳臂和腿上密密麻麻许多血点儿。不错,或许在别人面前,爹对我全是褒奖,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只有你才是他最疼爱的孩子。”

    “你胡说!”

    “我没求你相信!可我必须说出来!为了叫你知道爹对你的爱!爹老了,他不能同时有两个一齐抛家舍业地追求自由的孩子,必须有一个做出牺牲,来继承爹的家业,并将它发扬光大。因为爹这一生最注重的既是荣誉,后继无人才是对他最大的侮辱!于是爹选中了我,从此你就成了唯一一个可以自由翱翔的鸟儿,这种感觉一定很快乐吧?继承本身就是一种新的苦难,摆脱才是幸福人生的开始!所以,我只好牺牲掉才发出萌芽的爱情,我真的很对不起她。”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许久的沉默……

    窗外有只老猫十分仔细尽责地给自己的一双幼崽舔顺背上的绒毛,那情景着实温馨。

    “好吧,且不分析哥你说的话的真伪,单说苏家小姐,你这般始乱终弃地对待她,对她打击太大了,我想她这一辈子都恨透了所有男人。”

    魏锦经拍了拍弟弟的肩膀:“不会的,保护她的大任就交给你了。见你方才在梦中唤她名字,便知你爱慕她已久,那何不借此机会与她培养下感情?”

    魏锦纶不好意思地搔搔头:“唯恐还不够火候。”

    魏锦经道:“嗯,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哥哥定当尽全力,这样吧,以后你白日里有听不懂的地方,可以晚上再来问我,我会加班给你开个小灶。”

    魏锦纶高兴得手舞足蹈:“啊,这太好了,谢谢哥!”

    ……

    时隔一个月,魏锦纶的明心堂药材批发店便直接开在了苏杏璇居所比邻那间院落里。

    其实,魏锦纶的技艺还差着那么一大截,只是,再不开店,他便怕失去她了。

    他将自家招牌打造的很现眼,就为了让她每天迈出门后第一眼就看见“明心堂”三个字,明白他的心意。

    可实际上,苏杏璇每天只是低着头用力推着小车,根本无暇顾及旁边有什么人什么事,更别提抬头望见高高在上的招牌了。

    魏锦纶十分着急,最终他想出一个妙招,那就是亲自送试用装药材给苏杏璇,引诱她进来看看。

    他将自己认为品质不错的药材用桑皮纸包成小包儿,差遣店伙计给送到。店伙计前脚才出门,魏锦纶想了想又给叫住了。

    “还是我自己来吧。”

    魏锦纶总觉得唯有亲自送才显诚意,该来的总归要来,不要怕见面,早见早超生。

    他连换了三套衣服都不觉满意,不是太纨绔气,就是太显眼,最后比来比去,他突然觉得莫不如就穿布衣草履好了,这才体现出自己天天在药材堆里忙来忙去的大掌柜气质,也和那日见到的农家女打扮的苏杏璇十分登对。

    一切行头置办停当后,魏锦纶鼓起勇气走出明心堂朱漆大门,阔步向不远处那堵简陋寒酸的小门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