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车祸遇故知

何小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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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何天依不停地招手,试图拦下一辆的士。可是她很快就发现,虽然过来的时候打车方便,但是她现在的运气出奇的差,竟然拦不到任何一辆出租车。好不容易等来的空车,往往被前面的乘客先坐上了,仿佛老天爷都在和她作对。

    “我滴个乖乖,这是什么狗运气啊!”何天依一面看手表,一面气急败坏地说。她已经在这儿浪费了不少时间,漫展早就开始了。万一那个叫莉莉丝的混蛋又来欺负小琴,而她刚好不在,岂不是误了大事?

    唉,早知道就应该自己开车过来。何天依恼火得不行,上午该打的的时候她开车,现在该开车的时候她打的。最近怎么这么倒霉,难道是以前骂老天爷骂多了,现在老天爷要来作弄她了么?

    何天依一咬牙,不能继续耽误时间了,反正宾馆离这儿的距离不算远,干脆就跑步过去好了。幸好她平时经常锻炼身体,这个时候她的腿脚可以大派用场了。

    “让开,都给我让开!”

    拥挤的街头,行人们惊讶地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孩正以惊人的速度前进。虽然这丫头看上去体格瘦弱,可是她动作的敏捷简直像个超人。只见何天依心急火燎,熟练地躲开面前一堆又一堆的人流,就像泥鳅一样在人堆里穿梭,速度快得简直不像话。有的行人因为挡路,被碰撞了一下,身体差点被撞飞,气得回过头大骂:“哪个混蛋在搞老子,长不长眼睛?”

    可是,当这些行人揉揉眼睛,仔细瞧过去,他们的眼珠立刻瞪圆了,刚刚发的火也顿时抛到了爪哇国:我的妈呀,这个女孩长得也太美了吧,而且身材也很正点……这些男人流着口水,试图用目光继续跟进女孩的身体,可是他们失望地发现,仅仅一瞬间,美女的背影就彻底消失在他们的眼际。

    他们想追,可惜完全跟不上对方的速度。没有办法,何天依的身体素质早已超过了常人,不管是刘翔还是博尔特,谁都没办法追赶的上这个女孩。男人们只好唉声叹气,心里感叹着刚才那个女神为什么不多撞自己一下,撞得更狠一点,最好把自己撞倒,然后一头栽进自己的怀里……

    步伐匆匆的何天依当然懒得注意路上男人们好色的目光,她只想赶快到目的地,别让姜婉琴久等。急速奔跑中,女孩很快就气喘吁吁,体力有些跟不上。虽然平时锻炼不少,但是全力冲刺还是很耗费体力的。再加上她心里过于焦急,脑子一片混乱,在拐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她没注意看路口的交通。糟糕的事情发生了:眼前突然冲过一辆漆黑的轿车,往她面前迎面扑来……

    由于处在视野盲区,此时的轿车飞驰过来,距离女孩的身体还不到3米,几乎就是一个车位的距离。何天依心一凉,心想这下坏了,距离这么近,车子的速度又那么快,即使以她的身手也很难躲开。眼看就要出车祸了,周围的路人纷纷尖叫起来,许多女生吓得闭上双眼,不忍心看即将发生的血肉横飞的场面。

    千钧一发之际,轿车的司机反应速度惊人,居然在不到零点一秒之内猛踩刹车,并且猛打方向盘,硬是在极限距离之内拐了一个小弯,擦着女孩的身体停住了。不过因为距离实在太近,因此车子还是擦到了女孩的身体边缘。何天依感觉自己的左腿一阵剧痛,痛得几乎失去了知觉,不禁“啊”的叫出了声。

    这一切的险状几乎在转瞬间发生,又在转瞬间完成,周围所有的人的眼睛都瞪得像死鱼,完全不敢想象一场必然发生的车祸居然就这么消失了——当然这车祸也没有完全消失,因为大家都注意到女孩还是受了伤,她的左腿被车门撞到了一下。虽然情况不算严重,但透过女孩的短裤,可以看到殷红的鲜血从她白嫩的大腿上缓缓流下,看得让人心疼。

    女孩捂着血流不止的左腿,痛苦地闭着眼睛坐在地上。她很想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稍微移动一下大腿,一阵刺骨的疼痛就传到了她的脑神经,痛得女孩全身发颤。完了,应该是骨折了,说不定还是粉碎性骨折……这下她该怎么办啊?

    “小琴……”何天依绝望地流出了泪水,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她又一次违背了和姜婉琴的约定。可怜的小琴就在漫展中心眼巴巴地等着她,可是她却没办法来到小琴的身边。女孩痛苦极了,后悔自己做事这么毛手毛脚,以致于酿成大祸。

    与此同时,她现在的伤势也不容乐观——可以看见女孩短裤下那修长白皙的美·腿此时已经被鲜血染红,显得异常凄美。如果不及时救治的话,很可能会留下后遗症,甚至造成终身残废。

    漆黑的轿车缓缓停下,车门打开,走出来一个满脸阴沉的中年男子。看到蹲在不远处一脸痛苦的何天依,他皱了皱眉,快速走到女孩的面前。

    “喂,小鬼,你还好吧。”男子蹲下身子,观察了一下何天依腿部的伤势,然后不耐烦地说道。“快上车吧,我送你去医院。”

    这声音好熟啊……

    何天依抬起头,惊讶地看见站在她面前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前不久才见过的蛇叔。她再瞧了一眼停在面前的黑色轿车,恍然大悟:怪不得刚才觉得车子也很眼熟,这不就是之前那辆加长林肯嘛。

    难怪刚才轿车在极限距离拐弯刹住了车,原来司机是身经百战的蛇叔,反应远超普通人。如果换成一个别的司机,恐怕此时何天依已经命丧黄泉,香消玉殒了……

    何天依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的好运,她就感到身子一轻,整个人被蛇叔背了起来。蛇叔是个急性子,见女孩低头不说话,实在懒得等待,于是很粗暴地把她背起来,准备随手往车子里一扔,就好像扔一个普通的塑料袋一样。

    “呀呀,你在干啥,放开我——”突然被人这样粗鲁地对待,何天依感到一阵慌乱,又是踢腿又是挣扎,鞋子都甩下来了一只,凌空的白嫩小脚丫在空中晃来晃去,看上去又可爱又诱人。

    “叫什么叫,我送你去医院呢。”蛇叔瞥了怀中的女孩一眼,不耐烦地说。

    “我不去医院,不去!”女孩踢着小脚,尖声叫道。她现在想的是赶紧回宾馆,然后和小琴汇合,她不能不去保护同伴啊。

    “哼,少给我耍性子。”蛇叔很强硬地回答,不由分说就把尖叫的女孩丢进了车子。

    看到此景,周围的男群众们忍不住了,迫不及待地围上来。他们不认识蛇叔,但是从外表上看,这个身材魁梧,满脸伤疤,眼神凶狠的男子一看就像黑道上的混混,总之不是什么好人。再加上女孩那慌乱的神色给了他们一个信号,这个壮汉是要绑架这位可爱的女孩。有句话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样好的英雄救美机会他们怎能放过?

    “嘿,老家伙,你想对那个女孩做什么?放开那个女孩,有什么冲我……”

    首当其冲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青年,可是他话说到一半就吓得止住了。蛇叔那凶狠的眼神就如同一条剧毒的眼镜蛇,冰冷冷阴森森,被他盯上的猎物五一不感到恐惧。在蛇叔威胁的眼神下,那些想英雄救美的小青年一个个不寒而栗,噤若寒蝉,全都灰溜溜地退下了。

    何天依叹了口气,不过心里倒是不担心,由着蛇叔把自己丢进了林肯车。她了解蛇叔,这个男人虽然外表凶恶,但内心并不坏,是那种面恶心善的类型。作为一个常年厮杀,刀口舔血的汉子,蛇叔一眼就看出女孩的骨折状况,知道必须尽快治疗,否则会留下后遗症。他这样强硬倒不是为了别的,纯属是为了何天依着想。

    “唉,真是他乡遇故知啊。”何天依无奈地吐槽了一句,调整了一下坐姿。既来之则安之,自己受伤确实挺重的,想走也走不动。

    “哼,你遇到的故知不止我一个。”蛇叔一边开车,一边冷冷地说道,顺手指了一下副驾驶座。

    何天依这才注意到副驾驶座上坐了另外一个人。听到蛇叔的声音后,那个人微笑了一下,回头对女孩打招呼:“贵安,没想到又和您见面了呢。”

    这个人是一位年轻的男孩,面如白玉,五官清秀,长得异常俊美。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古风长袍,佩戴着金色的条纹装饰,宛如一只活泼的仙鹤。没错,他就是那个虽然是男孩子,长得却比女孩子还美丽妖艳的白衣少年——公孙颖。

    “啊,是你!”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相遇,何天依张大了嘴巴,喃喃地说道。

    “嗯,是我哟。”白衣少年恬淡地笑了,大大的双眸中闪烁着流光,用温柔的眼神注视着面前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