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chapter6.躁动青春

拾月初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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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信临站在一群接站的人中,他的个子太高不用招手也能清楚的分辨出来。他叫她的名字,像是一直都等在那里一般。

    她只隔着人群望着他愣了两三秒。“行啊小子,什么时候学会算命了。本小姐今晚返城的事可是谁都不知道!”周清迈习惯性的跳起来拍他的肩膀,想了想又说道:“你不会是来接别人的站,正好看到我从里面出来吧!”

    曹信临伸手从她的肩上卸下双肩包,上下打量了她一圈又朝周围看了看。

    “你看什么呢?不会被我说中了,真的是来接别人,恰巧碰到我的?”她也跟着他的目光望去,可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并没看到其他认识的人。

    “就你自己?”他脱了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伸手拉着她朝外走以避开人流汇集处的拥挤。

    “那可不是嘛,我自己一人带团,社里多一个人都没配,这说明我业务能力已经经得住考验,只等合适的时机就可以提拔高升了。”她又开始天花乱坠的胡说,她就是这样,遇事一紧张就话多的要命,生怕安静下来两个人都尴尬!

    “你手机呢?”曹信临似乎有那么点不高兴,其实也说不上不高兴,就是看她的眼神怪怪的,像是有意在探究什么。

    “兜里呢!我刚换的宝贝,当然随身带着了!”她顺手就抄出自己新买的三星I9100,极为显呗的在他面前晃啊晃。“你的IPHONE4S用够了?想跟我换着用啊!”她开玩笑似的没话找话,还没等她继续,曹信临已经伸手拿过了她的手机按了起来。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谁接的?是个男人的声音!”他翻出通话记录给她看。

    周清迈低下头看了一眼,果然通话记录的时间是1个小时之前,那个时候自己正在火车上睡觉睡到做梦,根本不可能接电话。再一看这一则通话时间竟然有45秒钟……她看了看手机又看了看曹信临,突然想起来下车的时候手机是那个极品男交给自己的,难不成是他接的电话。

    想到这里她豁然开朗,可是转念一下又不知道怎么和曹信临解释。他又是那种淡淡的表情,在他脸上完全分辨不出是在意还是随口的一问。

    “我在火车上遇见了一个帅哥,聊了一路。电话是他在我上厕所的时候帮我接的,因为聊的太高兴,就忘了回给你了!”对着曹信临说起谎来她有点没底气,尽量让自己若无其事!

    好在曹信临没有继续追问,拉着她的胳膊不着边际的落下。他开的是一辆奥迪A4,这车原本是他三叔的。曹信临的三叔是市里的十大杰出企业家之一,也是省级人大代表。前些年事业做大了,就把这辆开了没几年半新不旧的车给了唯一的一个宝贝侄子。本来曹信临根本就不愿意要,他向来不靠家里,一个没毕业的学生开着辆二十几万的车,多少都会引起周围人的议论,但是没办法,这个三叔疼极了他,硬是把车停到了他家楼下,即便是这样没什么急事曹信临也不怎么去开。

    深夜的城市,路上的车也少了起来。曹信临专注的开车,红灯时才侧过头看一眼已经困的坐在副驾驶位上点头的周清迈。他的外套给她盖在身上,睫毛像一把小扇子覆着下眼睑。

    “开你的车,你不要命我还要呢!”他以为她睡着了,哪知即使困得抬不起头来也知道有人在看她。

    “你这口无遮拦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他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将空调打开。

    “我说曹信临,你可是学医的,医生也迷信啊!”她在副驾驶上蜷起腿,歪着脑袋看他。

    他瞥了她一眼,“这和学不学医没关系。”

    曹信临读的是七年临床医科,上大学那会就特别忙。就因为这,周清迈没少笑话他,说别人都在社会混的人模狗样了,他都还毕不了业。曹信临每天的生活就是往返于实验室,图书馆,医院,宿舍之间,那个时候就连和周清迈约个会都要提前一周安排时间。当时的周清迈想的很开,既然他没有时间那自己就多往他那里跑跑,他们最多的约会时间就是她站在实验室玻璃房子外,看着一身白大褂的曹信临带着手套拿着柳叶刀自己傻笑。在那个时候她觉得,别管什么东方神起还是飞轮海,都没有她的男人穿白大褂的样子帅。

    相对于曹信临的忙碌周清迈就显得清闲的多,她当年能考上这所211大学完全是撞了大运,以压分线进入了H大分数相对较低的旅游管理专业,其实曹信临是想要她报考护理专业的,可是别看周清迈看上去无所畏惧,但是对于医学的恐惧并不是胆大胆小可以衡量的。只要让她想到要拿着针头在血管上扎来扎去她就心悸。所以她态度坚决的否定了他的医生护士配,义无反顾的投入了日渐暗无天日的旅游行业。

    周清迈20岁生日那天,曹信临难得没有实验也不用去医院见习,一大早他就去了周清迈家。果不其然,她还没起床,周家父母给他开了门就急急忙忙出门上班去了。他推开她卧室的门,周清迈睡姿极为不雅观的夹着被子睡的酣畅。

    他轻轻的关了门,在她的床边蹲下来看她的睡颜。她习惯熬夜,额头上生出一颗小痘痘,此刻刘海已经凌乱,嘟着嘴脸上泛着粉嫩的光。他有点忍不住,探身想去亲吻她。

    “我没洗脸。”刚才还睡着的人突然睡眼惺忪的看着已经将脸贴的很近的人。他抿了抿嘴“我还没吻我的公主你怎么就醒了。”

    “公主梦里已经被王子吻过了。”她将被子拉起来盖住一半的脸,嬉笑着和他说话。他按门铃的时候她就醒了,只是好奇他看见自己睡觉会做什么就故意佯装。他拉下被子,微微探身贴上她的唇,辗转缠绵。

    周清迈刚开始没有反映过来,等到已被他吻的七荤八素的时候突然想起什么,别别扭扭的推拒着他。“唔……我没刷牙。”

    曹信临却还是不肯放开她,捧着她的脸加深了这个吻。二十岁,热血沸腾的年纪,更何况是一大早面对像一只小白兔的周清迈,曹信临是个在正常不过的男人,半个身子附上周清迈时她才知道害怕。她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把头偏向一边,“曹信临。”

    她叫他的名字想让两个人都清醒一点。在一起这么久,意乱情迷的时候有,但每次都是他用力的抱着她努力平息冲昏头脑的激情。有几次周清迈心一横都想给他了,但是他却轻拍着她的后背,一遍遍的哄着她。其实她很好奇,两个人都到了临界点为什么他还能坐怀不乱,难不成他有什么隐疾?她问过他一次,曹信临微弯着嘴角,把她抱的更紧一些。“我怕你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

    他的一句话,让她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用力推开抱着自己的人,一脸的委屈,用手指着他的脸:“我告诉你,曹信临,你都祸害我20年了,现在想后悔来不及了。”

    他的手游弋在她睡衣的下摆,头附在她的颈边大口的喘着气。周清迈深呼了一口气,转过头开却是看见他的发顶。“曹信临,我不后悔。”

    他捧起她的脸认真看她一脸坚定的表情,清晨的阳光撒了一地,照的整间卧室暖暖的。到底爱了她多久已经不记得了,他们不曾缺席彼此生命中每一个重要的日子,甚至还不懂得婚姻两个字怎么写的时候,就认定周清迈这个女人就是他一辈子的妻,她是那么单纯美丽,她值得赋予这世界上最好的事物。自从他认定这个人就发誓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可是现在这个人真真切切的留他在身边,甚至可以得到她身体的时候他却开始害怕了,害怕给不了她所有预想中的幸福。

    曹信临把唇印在她洁白如瓷的颈上狠狠吻了一下,“再等等……等等……”真正的爱情总是背负生活的理想,越是在乎一个人越是不敢轻易承诺,他怕她会失望,怕她在岁月流逝的年华里终于看清了自己想要的并不是他,怕她会像小鸟奔向天空一样,拍拍翅膀继续去追寻她想要的生活。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曹信临会责怪自己不成熟的索取,哪怕让她有一丁点儿迷惘埋怨也会让他痛彻心扉。

    那时候的周清迈还不懂得,她以为他是胆小,从小就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男孩终于长大,在面对人性最自然的本能的时候还是会害怕。她伸出手抱着曹信临的头,尽管心里不舒服却还是愿意接受这样他,她相信有那么一天她的小爱人会勇敢起来,勇敢的面对如此爱她的自己,他们已经认识了20年,今后的20年,40年她都会在他身边。

    早上小小的插曲并不能影响一对小情侣好不容易等来的约会,她拉着曹信临陪自己上街买衣服,其实她也不是因为有东西要买才上街,而是总看着同学男朋友每到周末就牵手逛街她就会嫉妒,所以好不容易逮到他一次自然是要一偿心愿。天气热的很,两个人的手牵在一起都是黏黏的,可是他们就是不愿意放开。

    周清迈看上的东西很多,但也只是看看从来不买。她和曹信临都是常住校的,家境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好歹家里都是吃皇粮的国家干部,曹信临父亲还是卫生局副局长。可是清迈知道他不爱花家里的钱,除了一年一缴的学费,曹信临的生活费都是靠跟着教授搞科研做实验挣来的,她不舍得让他给自己花钱,自己要是出钱买更会伤了男人的面子,所以干脆只看不买。即使这样在路过一家店面的橱窗时,一件水粉色雪纺连衣裙还是让周清迈停住了脚步,眼巴巴的看了又看。

    “喜欢?”曹信临一手牵着她,一手帮她拿着包包。

    她摇摇头头,“不喜欢。这样的裙子太梦幻,不适合我这种风风火火的女孩穿。”她话是这么说,眼睛却一下也没有离开那套裙子。

    “你怎么知道不适合,走吧,进去试一下!”他拉着她就往店里走。

    “不要不要,那裙子不是我风格。”她抓住门口的灯柱死活不进去,以周清迈一贯逛街的经验来说,这种展示在橱窗里的衣服一向价格不菲。

    曹信临到底是男人,几下子就把她的手掰开拉近了店里。对着售货员指着橱窗里的衣服:“找一件她能穿的,谢谢。”周清迈还是拿了衣服进了试衣间,穿好之后对着里面的镜子照了一下自己都被振到了。她平时总是牛仔裤格子衬衫,这会儿一身粉色雪纺,自己都不敢相信镜子里那个看上去乖巧可人的女孩就是自己。

    她别别扭扭的站在曹信临面前,脸上粉嘟嘟的伸手扯着自己的裙摆。

    “漂亮。”他摸了摸下巴,点着头。“太贵了,我看了一下标签,要639块。”她踮起脚尖附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曹信临牵起她的手,又重新打量了她一番。然后一个使力拉着她就朝门外飞奔而去。周清迈顿时傻掉了,任由他拉着在人流拥挤的大街奔跑,风吹起她的发,他的掌心是如此的温热。

    后来的后来,当已经分手多年的周清迈回想起当年的点点滴滴,他牵着自己的手全无顾忌的奔跑,始终是如此清晰的存在她记忆中就圣洁的角落,这大概是曹信临在爱情中最勇敢的一次,那时候的她也一直以为,他会一直牵着自己的手,奔向每一个未知的明天,直到天长地久。

    不知道过了几个巷口,她实在跑不动了曹信临才停了下来。周清迈弯着腰拄着自己的双腿大口的喘着气,抬头去看同样用力呼吸的曹信临时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你傻啊,被抓住是要进派出所的。”

    他一脸的严肃:“那还不快跑,在不跑不是等着被抓吗?”周清迈哭的更凶了,用尽全身力气推了他一把:“你快跑啊!”看着她梨花带雨,还不忘催促自己快跑的样子曹信临突然大笑了起来。

    “你换衣服的时候我付过钱了!”他伸出手擦掉她脸上的泪水:“我的小公主,生日快乐!”她爱的男人给了她全世界最特别的生日礼物,用力奔跑才会更靠近幸福,她在烈日炎炎下破涕为笑。曹信临伸开双手抱她入怀,轻拍着她的肩膀。

    流年岁月里,我们都以为只要彼此相爱,那么相守一生不过是时间问题。可是一生的时间那么长,谁会知道明天或者下一个月会有怎样的人或者事物出现在身边。爱与被爱纠结反复,我们在青春中执着的到底是什么?是纯洁无暇的初恋?还是只是懵懂冲动的激情……

    当所谓的爱情面临现实中磕磕绊绊,当真心遭遇猜忌,当不确定遇上没有回应……一击即碎的是执手到白头的承诺,爱情里她自以为英勇无畏,然而心力交瘁时才知道,英勇无畏本就不是一个女孩该有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