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修)

爱吃豆腐的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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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呢还要从秦大夫小时候说起。尽管那时候秦大夫还不是秦大夫,但是为了免去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就还是称呼她为秦大夫好了。(虽然事实上是作者没给她起名字……)

    秦大夫有个爹,这个大家都知道了,他是自学成才走街串巷专门给人治痔疮的。混了很多年,才积下了一份家业。比起他的经历,更让人惊叹不已的就是他的名字——秦霸麦,你没看错,就是这样一个霸气十足的名字。

    秦霸麦绝对没有埋没这个好名字,他确实做到了像名字里说的那样——勤把脉。

    他本来就是自学中医的,只不过术业有专攻,他好巧不巧的专攻治痔疮,所以给人一种感觉好像他不像个标准的中医。可是事实上呢,这绝对是不正确的,因为秦霸麦很热爱他的职业,每次遇到一位病人,都会遵从中医的标准程序——望闻问切从头走一遍,而其中,他尤其喜欢把脉,常常抓着病人的手就死活不松开了,非要把你从头到脚从内到外的各处毛病都“把”个彻底。故而人称勤把脉。

    这秦霸麦也是个命苦的,那年头赤脚医生不是什么好差事,天天都在外风吹雨淋的,收入勉勉强强只能糊口,所以到了三十秦霸麦才将将娶上媳妇。别人家那些个动作快的,连孙子都快抱上了,他才好歹当了一回爹。

    既然命苦,那身边的人大抵也是福薄的。他刚刚得了个女儿,还没来得及咧开嘴笑两声,那体弱多病的老婆就挨不住撒手人寰了。

    这让秦霸麦十分难受,一是为自己那早逝的妻子还没享过福就去马克思跟前报道了,二是想到独生女儿刚出生就没了妈,不由悲从中来,整个人都颓了不少。

    可是不管怎么难受,日子总得继续过下去,从那之后秦霸麦把脉把得更勤了。每天清晨在秦大夫哇啦哇啦的哭闹声中爬起来,哄孩子喂米粉,把秦大夫安顿好后才有工夫去洗把脸喝口稀饭。然后跟着清洁工人扫地的节奏,去菜市场买点新鲜的菜,等日头一上来,就拿花布把秦大夫绑在背后,背着她出去找病人。

    他既当爹又当娘,一个人拉扯着秦大夫,平日里要出去给人治病总带着秦大夫,就怕一个转身女儿也不见了,留下他一个人,那才是真的成了孤家寡人。

    到后来他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开了这间诊所,生活也终于渐渐有了起色。

    只不过呢,他为了生活忙得不可开交,同时也就忽略了秦大夫作为一个小孩子的需求。

    打秦大夫记事起,每天的生活就是围着老爹那个药箱打转,不是在去病人家的路上,就是在病人的房间里床榻前。等到秦老爹开了诊所,日常的陪伴就变成了两大柜子中药,还有弥漫着药香味的空气。

    她每天见到的都是同一片天空,闻到的都是同样的空气,连见到的人,都永远是那样光着腚趴在床边上等着他老爹去诊治的。

    这样的生活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无疑是很枯燥的。正当好奇心浓重的年纪,却要被困在这一方牢笼里不得解脱,故而秦大夫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厌倦,她总想着有一天要离开这里,然后再也不回来。这个想法在她心里生了根发了芽,拔也拔不去。

    可是很显然秦霸麦不是这么想的。他吃了这么多苦,受了这么多累,把所有的积蓄都压在了这间诊所上,按照他的美好设想,等秦大夫长大了之后,一定是要接他的衣钵继承诊所的,从此之后他们秦家的诊所就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摇身一变成为一门杏林世家。这是一副多么美好的蓝图,秦霸麦觉得仿佛伸出手去都能真实地触碰到那光明的未来。

    所以秦霸麦像每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一样,打算从小就开始培养秦大夫的专业素质。

    作为一代白手起家的典范人物,秦霸麦亲自上阵,指导秦大夫学习各种入门的医术,将自己那一身几十年来积累下来的经验都一五一十的传给了秦大夫。

    让秦霸麦欣慰的是,秦大夫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不过十几岁,就把自己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隐隐看得出来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不过呢,就是可怜了秦大夫小小年纪却要整天和上百种各色药材混在一处,还不识字就先将那几十抽屉的中药认了个遍,时间长了身上竟自然而然的带了一股淡淡的中药味。

    当别的孩子满大街乱窜撒丫子乱跑做着各种游戏的时候,秦大夫就只能趴在老榆木桌台后面,呆呆地看着门口那一亩三分地。

    她眼睁睁的看着诊所门口那两口泡桐树从碗口大小长到了双臂合抱那般粗细,树上的叶子枯了又绿,落了一次又一次,把门口那方矮矮的台阶盖了一遍又一遍。

    让她厌烦的不是那些药材,不是那些泛黄的医书,而是围绕着自己的沉闷空气。她觉得自己不应该一辈子就耗在这里,困死在这牢笼。

    通常来说,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都比较早熟,秦大夫当然也不例外。

    她心里非常清楚,如果想要离开这个地方,走得更远飞得更高,就必须凭着本事考出去,去那些自己从来没去过的地方,像沙漠里的仙人掌一样,把根深深地扎进去,再也不要被人拔出来,扔回那个小小的瓦盆里。

    秦大夫对自己的老爹非常了解,她知道一直以来在秦霸麦的设想里,自己无论如何都是要接手这间小诊所的。尽管她心里不愿意,但是出于对父亲的尊敬与爱戴,倒也从来不曾流露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直到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等了十几年的机会就在眼前,只要出去了,就再也不用回来,她就自由了。那颗叫做“远走高飞”的种子终于破土而出,在她眼里冒出了芽。

    秦霸麦也是到了这个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的女儿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安于现状,她对人生的向往是他这个做爹的从来不曾想过的。

    和秦霸麦对当下生活的知足不同,秦大夫对外界的向往来得更加狂热。

    秦霸麦有种感觉,如果他不伸手不说话,就再也抓不住这个女儿了。他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眼瞅着自己拉扯了十几年的闺女一下子要飞了,一股酸涩的情绪就涌上心头怎么也下不去。

    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既舍不得女儿就此远走高飞,也不想困着女儿让她怨恨自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秦大夫走之前立一个约定,如果她没有如自己所想的那样在别处扎根,那就一定要回来小城里,接过当前的一切。

    此时踌躇满志的秦大夫自然是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下来,因为在她眼里,这个约定是毫无意义的。当然,不用几年,她就知道自己给自己设了多大一个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