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卞城王

西门绯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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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鬼行动三天后,S市高铁站。

    夜幕深临。

    高架上的高铁如钢铁所铸的长龙般来往不息。车窗里透出的亮光,如流动的群星般,照亮了夜,也点缀了高架上的夜空。

    桥下的小哥笑笑,默然不语。

    临近春运,身边的很多人都已经买好了回家的车票。

    可是自己呢?呵呵。

    他孑然一身。

    仗剑伏魔,通灵两界,一如他的宿命,这座孤独的城市,就是他的家。

    他行走在人迹罕至的高架桥下,如同大多数小说漫画里的游侠一样,孤身一人,浪迹天涯。

    他来高铁站接一个人。那位,他高高在上的父亲。

    呵呵,如果真的能算作父亲的话。他干笑了两声,连自己也为自己的笑话所动容。

    大概连那个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这么大的儿子吧?想想看还蛮好笑的。他又握紧了手中的那枚金色的玫瑰项链。

    不知道当自己把妈妈留下的遗物交到他手中的时候,这个被称作卞城王的人会是一个怎样的反应。

    夜风中,有枭的笑声飘荡。

    他裹紧了单薄的衣衫,虽然地处南方,冬天的S市却一样的寒冷。

    他伸手摸了摸淋湿一点的头顶。

    下雨了么。

    然而沾上他指尖的,是血。

    他猛然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被白色面具遮蔽的脸!面具上,一道红色裂纹如细蛇般蔓延开来,从左耳根到右鬓,滴滴鲜血渗落,所见触目惊心。

    “斩!”

    几乎是第一时间,他就抽出了背后的长剑!与此同时,几张散落的黄符在他的手中纷乱飞舞!“斩妖诛邪,定宇昊天!”

    上空的红色身影迅速淡化,桀桀的怪笑仍如夜枭般风中回荡。

    他屏住了心神,没有鬼瞳一族的真视之眼,单凭他现在的修为,还没有办法做到看穿这妖物的幻术。

    冷汗,是一瞬间披露而下的。

    能够做到随意靠近自己身周而不露痕迹,这就已经表明了对方的实力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他知道,自己面前的,十有**就是那坊间盛传的食心鬼了。

    会死么今天?

    呵呵,还真是命中注定啊,偏偏是今天。

    连那个人的面都没见到啊,就这么死在这里,还真是蛮讨厌的呢。

    十八年了啊。

    从我出生到现在,连他一面都还没见过啊混蛋!

    带着生死执念,他的剑如雷霆电光般闪耀在四下无人的黑夜。

    一瞬光华,血泪合流。

    金色的玫瑰项链,如凋谢的花瓣般零落。无声落地的瞬间,他的心脏也随之剥离体外。

    他看见它了。

    原来盛名一时的食心鬼,是长这个样子啊。

    呵呵,身为那个人的儿子,就这么死在了这个地方,会很丢脸吧。他捂住了自己被利爪穿透的胸腔,苦涩的笑了两声。

    自远方,一道寒芒如电闪过,从他和食心鬼的中间穿过。

    一声惨叫,一阵红血。

    妖物拖着被斩断的手臂迅速的消失在了夜中。

    那个男人终于带着黑色的手提箱,姗姗来迟。

    “这位小兄弟!你没事吧?”他扶起了倒在地上的他,神色关切。

    他穿了一身黑色的长款风衣,干净的脸上没有一点胡渣,中规中矩的脸上带着一份成熟男人应有的帅气,手臂上结实的肌肉,还在向人展示着他身为十殿阎君之一的身手不凡。

    真好啊,这个就是爸爸么?

    他很想喊一句什么,口中却始终被不断涌上来的鲜血溢满。

    算了,还是不告诉他吧。

    他的儿子,不该这么窝囊。

    “小兄弟,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么?”他看着他的伤势,脸色不由自主的掩上了一层寒霜。

    他微笑着摇了摇头,然后闭上了眼睛,神色恬然,仿佛心愿已了。

    真好,最终,还是见上了一面。

    他怀抱着他的遗躯,没来由地心中一阵抽搐。

    又一个受害者,他想。夜色纷飞中,那个男人提起了手提箱。

    他抱起了少年的尸体,带着无边的萧瑟苍凉,渐行渐远。

    ……

    凌晨六点,S市的天还没有全亮。

    陆城是被闹心的电话铃声给强制叫醒的。

    来自老板娘的规定就是这样,闹钟你可以随便对待,但是不管什么时间,我的电话你必须接。为此,这位雷霆手腕的女老板还特地自作主张地为陆城的手机设置了来电特别提醒,即来自老板娘的电话铃声区别于其他任何人,以方便某人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当然,事实也证明,唐月绯的这个决定也不是全无道理的。

    多数情况下,这位“生的貌美出落大方极容易引起某人垂涎”的女老板基本上是不会给某些可能心怀不轨的男员工打电话的,而一旦有什么事情需要她打电话了,那么就一定是情况紧急的必要之事。

    同样,这次的事,也没有例外。

    根据唐月绯的指示,十殿阎君之中,位列第六的卞城王,已经于昨夜驾临了S市。

    可以肯定的是,千魇无常的重伤,已经彻彻底底的将食心鬼这件事闹上了通冥殿的高层。除却本身驻守于S市的转轮王,另一位阎君的降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反映了事态的严重性。

    而更令人费解的是,这位卞城王来到黄昏咖啡馆也就是S市的通灵人驿站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指名点姓要见陆城。

    陆城,这个名副其实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看来你果然出名了。”这是唐月绯唐大小姐的原话。

    “呵呵。”这是陆城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表达内心“哔了狗了”的回答。

    会面的地点还是选在了黄昏咖啡馆。

    对于这场阎君的觐见仪式,卞城王本人没有任何要求,他如外界所传的一样,实事求是,不讲排场。他唯一的指令,就是“那个叫陆城的小兄弟”必须到。

    陆城心说我也是醉了。

    他就很费解,像老道士、楚天刀这些人注意他这很正常,毕竟自己妖化以后全身而退,不仅关键时刻力挽狂澜而且事后却没有遭遇任何反噬,要说他身上没点什么问题他自己都不信。但是这突然杀出来的卞城王又算怎么回事?老实说自己这上半辈子啥时候和这样牛波依的人物打过交道?

    难道说就是因为听说了自己在上次猎鬼行动中的“卓越表现”,想要予以嘉奖以示鼓励?

    不是当事人,谁也不清楚这位阎君大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但是既然投在唐月绯门下,入了通灵猎人这个圈子,上级发话,你就不得不去。

    在经过了一天的思想斗争后,陆城终于还是选择了坦然面对生活交给他的苦难。

    这次的“觐见仪式”被安排在了晚上。

    对没错,留心观察,你会发现几乎所有的通灵人之间的活动都被安排在了晚上。因为入夜后阴阳交替,只有夜晚,才是生灵两界大门同时开启的时段。身为维护两界秩序的执法人,夜,才是通灵人活着的时间。把活动安排在夜晚,这是自古流传下来的习俗传统。

    很多古民族的壁画图文中都常出现夜里围着篝火载歌载舞的情景,其实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表达远古先民对夜的守护者——通灵猎人们的尊敬与崇拜。

    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在确认了时间后,踏着黄昏夜色,陆城便开着他那辆法拉利出发了。

    上了车后,想到某些事情,陆城不自觉地笑了笑。

    在这之前,他还一直担心夜闯M集团的、警车高速狂飙的事会等上今日头条,那样的话,他扯下的慌可就变成纸里的火——包都包不住了。但是好在,叶天行没有让他失望。

    这位神出鬼没的大拿在洗煤球方面也是天下一绝。他短短的一句“我得解决后面追着那几辆警车”,竟然真的就将这条仅次于几天前挖心案的大新闻给盖了过去。

    虽然不知道他具体用了什么手段,但是一天过去了,这件事真的就像不曾发生过一样,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提起。

    想来既然叶天行没有坑他,那么自己那个不太完美的谎言,在某种程度上也就真的变成了无懈可击的实话。没有东窗事发,那就意味着除了他和人家叶大拿以外,绝对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事情发生的具体经过。

    确信了这一点,陆城悬着的心又定了一些。

    你是卞城王又如何?你意识到我有问题又如何?我是人不是妖物,你还能吃了我不成?

    还是老规矩,在学校直达驿站的路线间,陆城掉头拐了个弯。

    自从这辆豪车成为他的专属座驾以后,他也就从灵异事务所的小伙计正儿八经的升职成了老板娘的专职司机。

    毕竟唐月绯才是他在通冥殿面前的老板,凡事还是得有她出面才比较好应付。

    在接过了唐大小姐后,陆城才掉头转向了黄昏咖啡馆。

    他当然不知道前面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不过三堂会审什么的一定是少不了的。

    的确,或许比起实力,唐月绯和那帮人比起来要差得远,但是论起阴险,这位以“先见”而闻名的鬼瞳家传人可是丝毫不输于任何一位上了年纪的老狐狸。

    陆城当然不怕。

    在接到了上头指令的第一时间,唐月绯就拨通了陆城的电话,并和他串好了口供。

    所谓的有备而来,指的就是这种“明知山有虎,妹妹你大胆往前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