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季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67书吧 www.67shu.net,最快更新重生之女配被逆袭最新章节!

    看着莫瑾年露在外面的手,何欢走上前,微微俯身,用手指轻轻点了点,是那么小心翼翼,生怕碰坏的眼前的男人。

    这幅场面,说来有些可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何欢就是有些想哭,她的声音透过面罩传出来,带着诡异的感觉。

    “你真的不醒吗?撒了这么大的谎,现在难道不是在逃避责任?”

    想着莫瑾年与莫云欢的关系,她其实很生气很生气的,但是看到眼前男人的这幅样子,纵使心底有多少愤怨,都无法发泄出来。

    “你醒醒,你要你醒了,我就原谅你!”

    “我才不会像你一样,撒谎骗人。”

    “你不是想娶我吗?要是现在醒了的话,我就答应你。”

    何欢一边说着,一边掉着眼泪,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男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伤心,那种难过,上辈子要多了好几倍,何欢不知道在上一世,莫瑾年受没受过这么严重的伤,如果要是因为自己的关系,改变了这个世界的轨道,那她真是万死也难辞其咎。

    她哭的直打嗝儿,小手拉着莫瑾年的大手,隔着手套,也能感觉到他手掌上厚厚一层茧子,硬硬的,粗糙的,却那么让人难以放手。

    何欢没注意到,她哭着说话的时候,躺在床上男人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动作实在是太细微了,她并没有发现。

    秦朗站在外面,看着何欢拉着莫瑾年的手,痛哭流涕的时候,他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给握住了,眼睛死死的盯着玻璃里面的画面,手掌也紧紧捏着窗框,暴起青筋。

    从小到大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女孩,现在为了别的男人而哭泣,只是占有欲作祟么?秦朗知道,没那么简单。

    “怎么,你嫉妒了?”

    莫云欢站在秦朗身后,幽幽开口,声音里夹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秦朗听出来了,但是却没心思理会。

    男人都是这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便视若珠宝,而自己不喜欢的,哪怕连投注一个眼神儿,都不愿意。

    莫云欢看着这样的秦朗,倒觉得他们有些同病相怜,无论秦朗怎么喜欢何欢,后者都不会给他回应,就像自己一样,明知没有结果,却还是像飞蛾扑火,等待的不过是自取灭亡的下场。

    何欢又待了好一会儿,才出来。看着门外的莫云欢与秦朗,不由愣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将衣服换好之后,与莫妈妈打了个招呼,便和秦朗一起离开了。

    他们才离开没有多长时间,莫妈妈又在窗外看儿子,发现莫瑾年的手指微微动了动,赶忙兴奋的叫医生过来,这么忙活了一阵,医生才宣布,莫瑾年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在无菌病房里继续观察一天,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了。

    秦朗目不转睛的开着车,他不想看何欢哭的通红的眼眶,生平头一次,他觉得一个属于自己的人,要被别人夺走了。

    想起日记本上的记录,那么多的点点滴滴,以往他没有注意到,但是随着何欢的笔迹,慢慢回忆的时候,他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对这个人有些别样的情绪,不同于兄妹之间的感情,而更类似于、爱情。

    “到了,下车吧。”

    秦朗开口,他强忍住转身离开的冲动,为何欢拉开车门。

    “阿朗!”

    看着眼前的男人,何欢说不心疼是假的,她已经不确定自己对秦朗到底是什么感觉,但是绝对同莫瑾年是不一样的,要是秦朗不在自己身边,她会难过;但如果莫瑾年离开了,她大概会痛不欲生,就像是身体里的一块儿,被硬生生的撕裂开,让她疼的无法呼吸。

    秦朗已经能猜到何欢到底想说什么,但是他却不想听,有些暴躁的上前,一把抱住了何欢,嗅着她身上淡淡的清香,那股子暴躁并没有消失,反而变得更浓、更浓的渴望。

    何欢无法动弹,只能瞪大眼,看着秦朗一点点接近的面孔,炙热的呼吸喷洒在脸上,直到有些热烫的唇,印到了她的唇上。

    算上上辈子的四年,这是已经有二十五岁的何欢,第一次和秦朗接吻。

    甚至,这都不算吻,只是唇贴着唇,他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

    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跳过水坑绕过小村

    等相遇的缘分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转多少身过几次门虚掷青春#

    小小的誓言还不稳

    小小的泪水还在撑

    稚嫩的唇在说离分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

    那年你搬小小的板凳

    为戏入迷我也一路跟

    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

    你是不能缺少的部份

    你在树下小小的打盹

    小小的我傻傻等*

    小小的感动雨纷纷

    小小的别扭惹人疼

    小小的人还不会吻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

    当初学人说爱念剧本

    缺牙的你发音却不准

    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

    你是不能缺少的部份

    小小的手牵小小的人

    守著小小的永恒

    要是以前,秦朗如果吻了自己,她大概会欣喜若狂,但是现在却是不同了。重生一世,她早就不是那个一心装着秦朗的何欢了。

    一把推开秦朗,不去看后者蕴着受伤的眸子,何欢低着头,只露出毛茸茸的发顶,开口。

    “我们没有可能的。”

    这句话,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无力到连何欢自己,都不认为这算是理由。

    “为什么?”

    男人的声音有些沙哑,仿佛带着不可置信,何欢强忍住落荒而逃的冲动,慢慢抬头。

    “我不是不喜欢你,只是不爱你。”

    何欢这一句话,完全说明了她对秦朗的感觉,上辈子那种深深的爱慕,如今已经淡了。

    “是因为莫瑾年吗?”

    秦朗双手抓住何欢的肩膀,有些用力的摇晃着,他的气息有些粗重,甚至可以算是咆哮着开口。

    闻言,何欢皱眉,看着男人发红的眼睛,她从来没有见过秦朗如此疯狂的样子。自己要怎么跟秦朗讲,上辈子你辜负了我,所以我怕了,不想再要你了?

    还是告诉他,就算没有莫瑾年,自己也不会和他在一起的?

    看着何欢没有回答,秦朗眼中又亮起一丝希冀的光芒,事无绝对,一定还有转机!

    没有办法,何欢只能选择点了点头。眼睁睁的看着那双漂亮眸子里的光亮,一点点熄灭,最终变成难以言喻的深幽。

    秦朗没再开口,而是转身离开,他的背挺得笔直,步子踏的极稳,但越是这样,何欢越明白,自己给他带来的伤害有多大,那么骄傲的男人,他的骄傲,却被自己一次次击的粉碎。

    回到自己所住的公寓,门口鞋架的旁边,放了一个特别大黑色的收纳袋,这是莫瑾年的东西,何欢全给收了起来,因为从原来的公寓搬了出来,这间小院何欢只租了一个房间,莫瑾年的东西自然没有地方放,再加上她也不想看见,索性就给打包收了起来,等到以后见了面再还给他。

    其实,她一直对再见到莫瑾年,抱着一种笃定的态度,以那么强势姿态闯进自己生活的人,却毫无声息的离开了,何欢不信。

    学校组织大四的学生出去实习,而何欢只选了一家小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没有去什么检察院、法院之类的地方。

    天天端茶送水,伏低做小,还没有工资,她现在已经觉得,学法律是她这辈子做的最错的选择,调剂过来的又怎么样?应该转系的!

    第二天,何欢拖着累的像条狗的身子,再度爬到了医院。昨晚,莫云欢便给她打过电话,说是莫瑾年醒了,脱离了危险期,等何欢到的时候,莫瑾年刚刚转移到普通病房。

    何欢想着,怎么也要去看一眼,要不然她自己都不甘心,或是不放心。

    进了病房,本想讨一个说法,但看见莫瑾年还是一副虚弱至极的模样。莫云欢在一旁担忧的看着,莫妈妈倒是不在。

    看到何欢一来,莫瑾年本来有些没精神的双眸,一下便亮了起来,莫云欢心中暗啐了一声这个见色忘妹的家伙,但还是很识趣的准备腾出地儿,给老哥创造机会。

    要是何欢知道校花小姐的想法,必然会无语的说,和莫云欢相比,她真的有色吗?

    “你别刺激他,他伤的还是很重,现在只不过清醒过来了,情绪不能波动太大。”

    莫云欢说这话时,声音不小,甚至还微微偏着头,给莫瑾年使了个眼色。这样的动作,让躺在床上的团长大人,一下便明白了自己妹子的心意,顿时大感妹妹是贴心的小棉袄。

    当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的时候,何欢走到床边,看着莫瑾年依旧苍白的脸,真心觉得可惜。辣么帅的男人,被病痛折磨的都脱相了,现在白是白了,但是你见过一个原来挺黑的大男人擦了一层粉,那种皮儿白馅儿不白的模样?就是现在的莫团长的样子。

    “你真丑。”

    何欢嫌弃的一咧嘴,心说这么句话,应该不能刺激到莫瑾年的情绪吧?

    好吧,她承认,实在是尴尬到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昨天是因为这男人昏迷着,她才能将那么肉麻的话说出口,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何欢实在不能面对着我们团长大人一张严肃的脸,释放出含情脉脉的小眼神儿。

    作者有话要说:我绝壁不会承认,歌词是在刷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