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来的醋味?

穆慕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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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转回身子。准备继续看雪的时候,腰上却是一紧,即使隔着厚厚的毛衣,她还是能感受到从他身上传来的温度。

    给人一种安全、温暖的感觉。

    外面鹅毛大雪飘得正厉害,余依依忽的就想到了在登记之前邓秀婷打来的电话,那个时候她原以为习瑾墨是一定回去回打过去的,结果他什么也没有做就拉着她的手往登记处走。

    余依依发现自己是个矛盾纠结体,一方面她希望习瑾墨打电话给邓秀婷,另一方面又不希望。

    从理智的一方面来说,她是希望习瑾墨打电话给邓秀婷的。他说过他跟邓秀婷真的只是朋友关系,那邓秀婷说让他回打个电话也一点也不为过,说不定人家真的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呢,但是从不理智的一方面来说,她又觉得不应该打,虽然说习瑾墨对她无情,可是邓秀婷对他有情啊。

    余依依自己纠结了大半天,仍然是没有得出结论来。

    她转过身回抱住习瑾墨的腰,轻声地问,“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邓秀婷啊?”

    在脑子里乱来乱去的胡思乱想,还不如直接问出来,这样心里还好受一些。

    “你很想我打电话给她?”习瑾墨反问。

    余依依,“……”

    她刚才就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了,本来她就是来找他解惑的,结果他还倒问自己,余依依撇了撇嘴,“哼,不说就算了!”卖什么关子啊!

    习瑾墨看到她可爱的表情后,不由得一笑,“哟,哪儿来的醋味,这么浓!”

    一边夸张地说。一边凑过头去,在余依依的身上嗅来嗅去的,仿佛那醋味真是从她身上冒出来的一样。

    余依依没好气地拍开他。他说的玩笑话,可是她说的是正经话呢!

    见余依依真生气了。习瑾墨放宽声音哄道,“好了,我们是来旅行渡假的,没必要为了别人置气。”

    说话间还摸摸她的头发。

    这动作就像摸/宠/物一样,余依依觉得这动作他如今是做的越来越多了,动不动就摸她的头发。

    从习瑾墨的怀里挣脱出来,余依依整了整自己凌乱的头发。不满的抱怨他,“你干嘛老是摸我头发啊!”

    ……

    来到法国的一个星期,今天下大雪,明天下冰雹的。总之就是没有一天是好天气,余依依基本上都是呆在酒店里吃了睡,睡了吃,成了某种标准的动物,但是相对比的人家习瑾墨就不一样了。

    明明说好是陪自己来旅行的。结果在第二天晚上在酒店楼下用餐的时候,无意间碰到一个商场上有过交往的商人,不知不觉地就搞起合作了。

    都说商人的生意都是在酒桌上完成的,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那天晚上回来后。习瑾墨就是一身的酒气。

    喝的还挺醉的,走路东倒西歪的,若不是人家服务员帮忙扶着,恐怕他连住在哪间房都不知道。

    这期间,婆婆顾敏也曾打过越洋电话来问她玩的怎么样,那时候她正在午睡,迷迷糊糊的,等待反应过来的时候,电话就已经挂断了。

    完全不记得跟顾敏说了什么!

    一个星期后的法国终于出了太阳,不过马路上的积雪还是很厚。

    余依依站在窗台边,往下看去,大型的铲雪机器就像蚂蚁般一样大小,好在天气很大,太阳将雪融化了一半。

    下午的时候,习瑾墨从外面谈合同回来后,让她换了一身衣服便下了楼,说是要带她去个好地方。

    余依依被关在酒店里将近一个多星期,在这一个多星期里,吃喝拉撒全都在酒店里面,无聊的时候就只能看电影、睡觉,困了就睡觉,觉得自己再不出去快发霉了。

    一听到习瑾墨说要带自己出去,兴奋地拿着衣服就奔进了浴室,五分钟就换好了衣服。

    她冲着坐在沙发上的习瑾墨说,“走吧。”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法国的风景了。

    是不是真像电视上看到的那么浪漫,那么美丽。

    在车上,余依依听着习瑾墨用流利的英语跟前面的司机报了个地址,司机说了声ok就踩着油门离开了。

    一路上,余依依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紧紧地扒拉住窗台,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两岸的法国梧桐树上全是褐黄色的叶子,寒风一吹,就全都掉落在地上,虽然是一副衰败的样子,但是她还是能够想象的出来在枝叶茂盛的夏天时,梧桐是如何的茂盛,枝繁叶茂。

    习瑾墨说要带她去一个好地方,余依依想了很多地方,比如什么法国餐厅、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博物馆、歌剧院等等之类的地方,这些充满浓重的文化色彩的地方,充满着法国人的浪漫。

    然而,在车子停下来的那一刻,余依依句傻了眼。

    她的英文的确是不怎么好,但是眼前的那几个英文字母组成的英语单词她还是认识的。

    习瑾墨居然带她来卢森堡大学,这就是他口中的好地方?

    “走吧。”习瑾墨牵起余依依的手就要往里面走。

    “等等!”余依依顿住脚步,讶异地扭头看他,“这就是你说的要带我来的好地方?”

    习瑾墨点头,“进去吧。”

    余依依有点不情愿,但是有没有办法,就只好跟上习瑾墨。

    校园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学生,不同种族,不同肤色,除了有外国人,还有不少的中国人。

    习瑾墨一边走一边指着眼前出现的景物给余依依看,语气相当的熟悉,仿佛已经已经跟别人介绍过千万次一样。

    “你对这里似乎很熟悉?”余依依纳闷地问,“你以前来过这里?”

    “我在这里将近生活了四年,四年里我每天都从这条路经过,就算闭着眼睛都知道哪里是哪里,你说熟不熟悉?”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学校是你的母校?”她不可思议地问。

    “嗯。”

    好吧,她上的只是a市的一所普通的大学,在全国都排不到名次的那种,而他居然能上国外的大学,真是好厉害啊!

    就这样一路跟习瑾墨扯着他过去上学时候发生的事情,一边就走到了目的地。

    一间类似于办公室的门口,礼貌性地敲了敲门,开门的人余依依认识,正是那天晚上跟习瑾墨谈生意的人。

    只不过商人怎么会在学校里?

    “依依,这是我大学时的导师,”习瑾墨推了推发呆的余依依,然后转过身用英文跟那位长得很是外国人的男人介绍余依依。

    余依依连忙打了招呼,在这位导师的热情招待下进了办公室。

    在去倒茶的时候,余依依凑到习瑾墨的跟前,小声地跟他咬耳朵,“习瑾墨,他真的是你的老师?”

    那位看上去顶多就三十岁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导师呢?

    一般老师要当上导师最起码也要个四十岁出头的样子,就像她的导师一样,是个已经快五十的老头子了。

    “很惊讶吗?”余依依点点头,习瑾墨轻微一笑,“自小就是个天才,小时候就被人称作是神童了,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美国常青藤的双学位,并且在第二天获得博士学位。当初各大学校都想招揽这样的一个人才去他们的学校,但是的故乡是在这里,所以便在这里教学。”

    天才,神童……

    余依依无奈了,怎么最近神童都那么普遍呢,今天又遇上一个。

    “那他不是前些天跟你谈生意么?”余依依还想起这一茬来,那段时间习瑾墨天天往酒店外面跑,酒店里就剩下她一个人无聊的发慌!

    “除了是经济学的老师,还是微生物的老师,他最近正在研究一种新型的微生物,因为学校的设备不足,条件不够,就找上了我,让我投一笔资金去捐助他的研究开发。”

    “真厉害!”余依依长叹一声倒完水回来后,就开始和习瑾墨聊起天来了,余依依自认为自己的英语一向不错,最起码英语四六级都过了,可是当这两个男人在自己面前说英语的时候,余依依的心中就只有三个字来形容:听不懂!

    他们讲的太快了,以至于她就听懂了最后的几句话,说是要让他们留下来吃晚饭之类的话。

    余依依也觉得自己的英语很丢人,所以很明智地选择不插话,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习瑾墨的手机。

    一聊就是这么一下午,到了晚上天气转凉的时候,拒绝了的盛情挽留,拉着余依依就回去了。

    晚上的天气又暗了下来,天上乌云滚滚,是又要飘雪或者下冰雹的节奏。

    但是习瑾墨并不着急回家,而是吩咐司机去一家餐厅。

    “干嘛还到外面的餐厅吃饭!”酒店里不是也有餐厅吗?

    “难道你还没有吃够那家酒店的菜?”

    “……”

    好吧,她吃够了!

    ……

    这是一家正宗的法国餐厅,一进门的灯光有些灰,余依依看不见,一个没踩稳,差点摔倒,幸亏是习瑾墨眼疾手快地抱住她才没有摔跤。

    餐厅气氛优雅,暗红色的窗帘给这家餐厅增加了一分别样的风情,余依依很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