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笔迹

半生迷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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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若云最喜家中举办各种雅集,这一日无疑是她向众勋贵小姐们展示乔家嫡小姐的尊贵好的好时机。

    她今日穿着蝶戏水仙衫,粉色绣着牡丹纹的月华裙,淡妆浓抹总相宜,当真是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

    在场闺门千金中,也只有礼部尚书家的王小姐可与之分庭抗礼,论家世,论姿色都是不分上下。

    王玲月是王尚书的嫡亲孙女,自小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一眼就看到了墨竹盆景边,悠然自得的若素,便走到乔若云跟前问道:“那位是谁家的小姐?怎滴之前从未见过?”

    乔若云没想到母亲还真的递了帖子给自己这个表妹,当着众多世家小姐的面,她也不好摆脸色,再者她今日也算是出了风头,于是便带着王玲月向着若素走了过去。

    若素五觉灵敏,朝着两人频频一笑道:“两位姐姐好。”

    王玲月性子温和,不似一般权贵之女那般娇惯,又见若素十分面善,就拉着她的手,一番打量:“这位妹妹是?”

    乔若云极不喜欢别的人分了她的尊荣和注意力,甚至是主动权也不可以,就抢先道:“王小姐,这位是我二姑母的遗女,也就是乔家的表小姐。”

    乔家表小姐?

    而非自己的表妹?

    乔若云真够排斥自己的。

    若素前世一直以为是因为庶出的身份,导致乔家姐妹都不喜她,可如今自己已经换了身份,却还是不受待见。

    许不是所谓的嫡庶尊卑的缘故,而是乔家几个小姐天生所受的尊贵教养,令的她们自小便目中无人。

    若素看着王玲月,目光真诚:“姐姐,叫我若素就行,不知姐姐怎么称呼?”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王玲月听闻过乔家二姑奶奶的事,也从父亲和祖父那里偶闻白启山贬官之事,看着若素的眼中多了几分同情之色。

    二人相熟了片刻,王玲月明显不在状态,目光四盼之余,娇羞之中带着期待。

    这毫无疑问,她是在期待某个人了。

    王玲月年芳十六,正是谈婚论嫁的时候,而男席的雅集是布置在小青山东面的,她这是在期待某个男子没错了。

    若素对褚氏邀请的贵家公子并不是很了解,鬼使神差之下,那张风光霁月的脸突然在脑中浮现,想来能让阁老的孙女看上的男子,也只有那种仙风道骨般的人物了吧。

    不过,前一世若素就知道乔若云的心思,她也是喜欢褚辰的,更何况这二人还有这表兄妹这一层关系。

    若素正梳理着旁人的儿女情长,乔若娇身着绛红色绣菱花纹的袄裙,轻步走了过来,笑的格外友善。

    以若素对她的了解,定是要出幺蛾子了。

    只闻她笑道:“王小姐,我能都和素表姐单独说几句话?”

    她对王玲月的这个要求实在是无理,再怎么说人家也是褚氏请来的宾客,怎么能让她回避?王玲月并不在意,示意身边的丫鬟跟着自己离开。

    乔若云和乔若娇互看了一眼,似乎是交换了眼神。乔若云很快就去招待其他闺门小姐去了。

    若素心中了然,回了乔若娇一个笑脸,问道:“娇表姐找我可是有事?”

    乔若娇漆黑的眸子四处看了看,故作紧张样,走近若素,拉起她的手,塞了一张纸条过去,附耳轻声道:“素表妹,这是我辰表哥让我给你的。”

    褚辰?

    自己方才遇到了他,若是真有东西给自己,岂会等到此刻?还让自己表妹代劳?

    若素面上乖巧的笑了笑,顺道含羞带怯了一下,既然她们想演,那自己就奉陪吧,“多谢娇表姐,那----我先过去看看。”

    既然是情信,肯定不能当着旁人的面看的。

    乔若娇看着若素玲珑如皎月的背影步步远去,笑的灿若娇花,她暗骂道:死了一个叫若素的三姐儿,这个若素也活不长!真是笨到家了,凭她还敢肖想辰表哥!真是不知好歹。

    若素缓步至水榭,张开掌心的纸条看了看,不由得目光一凛。

    她有一项过人之处,那就是过目不忘,这个字迹一眼就看出来并非是出自褚辰,而是另一个褚家公子,褚纪。

    上一世无意之间看见褚纪给乔若云的丫鬟递过信件,可那丫鬟似乎是听了谁的命令,将信件撕了扔进了草丛里,若素当初为了保住柳氏的性命,恨不得抓住褚氏的把柄,有她护着的话,陶氏想下手也未必能成功。

    只可惜,信件实在拼凑不起来,她只是看清了字迹,却看不出究竟写了什么。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若素看着手中熟悉的纸条,粉色的菱角唇微微上扬。

    这句情诗,应该是褚纪写给乔若云的吧!

    以乔若云的骄傲,自然不会放弃褚家状元嫡长子,而选择还在卫所历练的褚四公子。

    她是想利用此事,好让自己误会褚辰是对自己有意,然后她再出来解围,于是就能褚辰面前演一出睿智高雅之态。

    看似天衣无缝的计谋,一来向褚纪表明她是心悦褚辰的,二来,更能当着今日这群勋贵小姐的面宣示主权。

    乔若云到底有多自信,才会走一步棋?

    若素没有逗留,而是回了莫雅居的西厢院,过目不忘的本事令得她可以临摹大多数自己见过的笔迹,甚至包括褚辰的。

    白启山犹爱书法,记得在父亲的书房里,就挂着一幅褚辰的字,状元郎亲笔执墨,那是一片赤壁赋,字迹苍劲有力,如脱了缰的野马,飞驰狂野。

    “巧云,替我布纸。”

    巧云不知自家小姐为何一回来就要笔墨伺候,眼下也不多问,当即照做。

    玉葱一样的手,轻握着毛笔,片刻,脑中熟悉的笔迹就跃然纸上。

    没有十分也有八分像。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想了想,她又在诗句下方写下了两个字:宋之。

    宋之是褚辰的字,想必乔若云是知道的。

    巧云看着小姐轻易就写出一句情诗来,脸上倏然之间红了:“小--小姐,您这是---”

    若素见了她的反应,觉得好笑,她不疾不徐的说:“放心,你们小姐我这句诗不是写给男子的。”

    不是男子,难不成是写给女子的?

    巧云嘴角抽了抽,遂问道:“小姐,您----”

    若素摆了摆手指,示意她别说话,而后在她耳边低语了一句:“去把这张纸条悄悄送到云表姐的丫鬟手上,记住不要让任何人看见你做过这件事。”

    巧云自小跟着师父学过武艺,行动灵活轻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