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二章

俗人小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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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罗?马森的这篇评论只是一个开头,很快地在dm的运作下,英联邦的儿童保护协会等就《名侦探柯南》这部小说发起了抗议,最后,启点文学方面不得不让《名侦探柯南》在英联邦地区下架。

    是的,就是被迫下架,因为《名侦探柯南》严格来说,的确有违反了儿童保护法的嫌疑。

    只是让dm公司也没想到的是,虽然《名侦探柯南》被下架,但是对唐风的影响却是微乎其微,因为还是有不少人觉得,米罗?马森有些小题大做了,因为《名侦探柯南》虽然是以儿童为主角,但是其实这部作品也没有像他说的那么差劲。

    至于唐风,却反而因为这部《名侦探柯南》被禁的事情而受到了不少的关注,很快地不少英联邦的民众就发出了惊呼声。

    特别是唐风在华国国内的成就更是让许多英联邦民众惊呼不可思议,而与此同时,之前唐风的那几部无人问津的翻译版本的武侠小说的人气居然涨了一截。

    更让dm公司郁闷的事情还在后头,那就是当人们惊讶的发现,原来那本近期畅销的来自华国的童话故事合集,居然也是出自这位奇迹之子之手,一下子反而帮唐风把这部作品的销量提升了一大截。

    当然了,负面的新闻也不是没有,那就是《名侦探柯南》不仅仅在英联邦被下架,而且,在整个英语区都同时被勒令下架,原因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这部作品以儿童为主角,但是却是一部罪案推理小说,这显然是不可取的。

    原本唐风还有些纠结,到底要选哪部小说,现在好了,人家不是说了吗,华国人根本就不懂推理吗?

    所以他这次准备推出的侦探小说是柯南?道尔的巨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前世说起侦探这个职业人们第一想到的是谁?

    还真的不是柯南、也不是什么侦探椅最高神探,而是来自英国的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几乎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侦探迷必,在前世《福尔摩斯探案集》已经不知道被多少次搬上大荧幕了,关于福尔摩斯的电视剧也是不少。

    在前世英国皇室甚至授予了福尔摩斯这个虚构人物爵士爵位,而这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如此就不难想象福尔摩斯在英国的地位了。

    虽然有些让人难以理解,但是前世,在英国人心中福尔摩斯已经不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了,而是一个活生生活在英国贝克街221b号的一个真是存在的人。

    是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如此的强大,有句话说艺术不分国界,虽然艺术神马的对于唐风而言,都是扯淡,但是推理小说更是不分国界的,这一点从名侦探柯南,从福尔摩斯在华国也能大行其道就可以看出,有些独特的文化,无法共通,但是有些文化却是能够共通的,不过在此之前,唐风还是认真的查阅了一番资料,还好,这个世界英联邦虽然也是推理小说盛行,但是还真的没有福尔摩斯这部作品。

    所以,这段时间唐风又开始忙碌起来了,那就是写《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背景在英国,主人公也是英国人,如果这部作品放在华国的话,那么代入感的确是个问题,但是放在英国的话,就不需要担心了。

    《福尔摩斯》一共五十六短篇,四大长篇!推理小说与其余的小说不一样,每一个案件分开来都是独立的。

    唐风最后选择了《红发会》这个短篇,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诞生,真正走上世界舞台却是靠的是中长篇《四个签名》!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红发会》和《四个签名》,《红发会》的故事发生比《四签名》要晚,但是两者之间却有着关联。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初试啼声的话,那么,《四签名》可以说是其成功的开始。

    要知道当初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在投稿之初可是遭遇了数次的退稿,直到《四签名》的时候才真正的让人认识了福尔摩斯。

    之所以不直接拿出《四签名》来,一来是《四签名》虽然精彩,但是却是一个中长篇,如果唐风在英联邦的名气能有在华国的一半的话,那么唐风大可以直接推出《四签名》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唐风看来,中长篇当中,开头的一部分,却实在称不上精彩,因为推理小说,需要做铺垫,真正精彩的是解密的过程。

    所以唐风选择了和《四签名》有关联的《红发会》,《红发会》整篇只有两万多字,可以说是短小精悍,但是却绝对精彩和严密,而且《红发会》本身也是唐风比较喜欢的一篇。

    特别是其中,福尔摩斯只是几眼就能够从一个人的穿着就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等,当时唐风看了也是倍感吃惊。

    《红发会》?当唐风把稿子传过去的时候,看到这个名字,启点的主编显得有些讶然,因为单纯的看名字,这还真的是没有任何的特别。

    只是当看完《红发会》,启点这位负责国际站的审稿工作的主编却是惊诧莫名。

    因为如果单纯的把这部作品放出来的话,怕是没有人会相信这部作品是出自一个华国人之手,因为这部作品沿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写法,而且,主角居然不是第一人称,这样的叙事手法,写作手法,从事研究外国文学许久的方少华,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西方人惯用的写作手法,如果放在华国的话,可能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有些奇怪,但是这部作品,本就是主打英语区的,所以,这样写,显然更加适合。

    方少华能够被启点委以重任,却是因为方少华有在国外出版社担任过审稿编辑的职位,而且,期间还发掘出好几部表现不俗的作品。

    更让方少华吃惊的是,当他尝试着将这部作品翻译成英文版的时候,惊诧的发现,这部小说不但写作手法沿用的是西方作家的习惯,而且,在翻译上,也是极为通畅,这和以往翻译华国的文学作品,可谓是大相径庭。

    甚至方少华都有些怀疑,这部作品是不是本就是英文翻译过来的?否则的话,出自一个华国人的手,却是写出了西方的味道?

    如果是唐风知道方少华的想法的话,怕是也会吃惊于方少华的眼光之毒辣,因为这部《红发会》包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原版都是英文,只是因为唐风只看过华文版的,所以哪怕是抄也只能抄出中文版本的。(未完待续。)